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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4章 通天部落


妖族们,抓住了那些人族的奸细,狠狠地羞辱着他们。

        男的猎妖者被开膛破肚,妖族生食着他们的脏腑。

        他们的尸体,被赤(裸)着,丢弃到了河畔。

        运气好的,也许会冲到人族猎妖者的阵营,运气差的,只怕连尸骨都留不下来。

        这些猎妖者,在他们的家族和门派中,都曾经是天子骄子。

        他们怀抱着成为至强者的梦想到了古九洲,参加九洲荒狩,可等待他们的却是比死还可怕的凌虐。

        可在中原地区,这一片妖族肆虐,暗无天日的地方,每天都有人族乃至妖族混入彼此的营帐,刺探彼此的军情。

        每天也有不计其数的人族和妖族被现,一旦被现,等待他们的就是死。

        一名妖族侍女打扮的女子,经过了营帐外的空地时,恰好看到了几名妖族欺凌几名人族猎妖者的场面。

        她的眼底,弥起了一片愤色,手中端着的茶壶不由微微颤抖。

        可她终究没有冲上前去,她低垂下了头,就要快步走过。

        “站住,大半夜的,鬼鬼祟祟在营帐旁干什么。”

        一名妖族叫住了那名侍女。

        她身子一僵,缓缓抬起了头来,巴掌大小的脸,一双晶莹剔透的眸,不是舞悦又是何人。

        “启禀大人,我是少族长帐下的侍女小舞,方才少族长说想喝水,奴婢就前去送水。”

        那名妖族听说是少族长账下的人,再眯起眼打量了几眼舞悦,见她周身有一层微弱的煞气,确认她是妖族无异,点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舞悦松了口气,快步离开。

        身后,那一阵阵悲惨的求饶声如噩梦般萦绕在她耳边。

        舞悦摇了摇头,将身后的一幕幕抛到了脑后。

        她如今也是自顾不暇,任何莽撞的举动都会招来杀身之祸。

        她来到通天部落已经有十几天了。

        离开帝莘,来到东北妖原侯,舞悦就一直想法子打听仇人的下落。

        只可惜,一直没有半点线索。

        恰是那时候,九洲盟选拔间谍,混入通天部落。

        唐家和金家一线代表队的人为了保全自己的队员,愣是从实力相对较弱的五灵代表队抽人派往通天部落。

        当时抽中的事五灵代表队的另外一名女猎妖者,那女猎妖者不愿意前往,舞悦就主动请缨代替了她。

        舞悦也知道,潜入通天部落很危险,尤其是她这种身患隐疾的半吊子猎妖者。

        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她从一些老牌猎妖者口中得知,通天部落是这一带最强大的妖族部落。

        他们已经形成了不下于人族城市的规模,妖族之间也已经像人族一样生活累积战功。

        在通天部落的功名簿里,记载有族落里每个妖族猎杀人族高手的记录。

        只要有机会见到那本功名簿,她就能找到自己的仇人。

        抱着如此的目的,舞悦和多名猎妖者伪装成了妖族,混入了通天部落。

        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可人和妖始终是不同的。

        一旦人族的奸细被识破,体弱的往往会被折磨致死,那些身强力壮的则是被关押在了战俘棚,天天饱受欺辱。

        舞悦来的十几天里,已经有七八名人族奸细被识破,只因为他们身上,没有要妖煞之气。

        舞悦和其他的人族奸细不同。

        因为她还在娘胎时,娘亲受了妖族袭击,舞悦那时已经有八个月大左右,娘亲重伤时,她的丹田也吸收了一部分妖族的妖煞之气。

        这部分妖煞之气,在舞悦成年后,一直蛰伏在舞悦的丹田里。

        只要她运气,可以释放出一部分的妖煞之气。

        也是凭借着这一点,让舞悦能够不被妖族识破,如履薄冰般,在通天部落生存下来。

        但,即便是如此,舞悦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

        舞悦穿过了一顶顶的蒙古包形状的营帐。

        通天部落,规模类似于人族的一个大城池。

        这里混居着数十万的妖族,有多达上万顶的帐篷。

        妖族和人族不同,他们不喜欢石头建筑,他们修缮的通天营帐,也不是用木材或者是金属搭建的,而是用了人族的人皮炼制而成的,就连装饰物,都是一些人骨打磨而成的。

        人族猎妖,将妖兽当成了食物和各种天材地宝的来源,这也让妖族对人族恨之入骨。

        他们以屠杀人族为乐。

        在通天部落,一顶通天帐篷的面积越大,意味着帐篷的主人猎杀的人族也就越多。

        像是眼前的这顶占地足有一亩地大小的豪华营帐,就是用了千余名人族猎妖者的皮缝制而成的。

        舞悦每次站到了这顶营帐前,脚底都不由蹿起一阵阵的寒气。

        炼制过的同族的皮,早已没有了血腥味,看上去和牛皮羊皮没什么两样。

        舞悦强压下了胃里涌动着的恶心感,挑开了账布,走了进去。

        营帐里,金碧辉煌。

        足有头颅大小的夜明珠,罕见的象牙床榻以及一张张完整的兽皮,随处可见。

        “死丫头,跑哪里去了,想渴死本小姐不成。”

        顺着声音看过去,象牙床上躺着一名妖娆明艳的少女。

        那是名金少女,翡翠绿色的眸,白花花的大长腿,着了身若隐若现的烟罗纱裙,露出了半截不盈一握的水蛇腰。

        少女美得动人心魄,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魅惑人的气质,舞悦和她一比,倒成了个清秀小佳人了。

        少女正是通天部落族长,两大妖怪王之一的通天妖王的宝贝女儿,水幺幺。

        “少族长,奴婢方才不留神,迷了路。”舞悦伺候少女也有十余天了,对她的脾气很是了解。

        水幺幺刁蛮的很,而且心狠手辣,做事稍有不顺意,就又打又骂,伺候她的侍女,每隔三个月就要换一批。

        舞悦正是顶替水幺幺的上一任侍女混进来的。

        她性格隐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水幺幺也拿她没辙。

        不过,今晚水幺幺的心情显然不错,居然没再责骂她。

        “蠢死了,来了那么多天还是迷路。过来,给我挑选衣服饰,我要迎接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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