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好久不见
林朵朵围着车子转悠了起来,口中不断啧啧啧,方蛰站在一边叹息不已。这妹妹,上一辈子感情是他毕业后培养起来的,这一辈子毕业没分配回来,接触的还是少了点。
方蛰还是有招的,对付妹子的招他攒了很多。钥匙打开后尾箱,招手道:“朵朵过来。”
“干啥,我要看车呢,你把车门打开我上去坐一坐。”林朵朵不买账,心思还在车上。
“新衣服不要我带走了。”方蛰对症下药,林朵朵立刻冲了过来,这丫头特别臭美。
“我看看,从松江给我带的么?都有啥衣服?”林朵朵凑近了看一眼,立刻就呆住了。
青春系列一共四套,一套都市丽人,是给后妈带的。至于老方,方蛰带的是烟和酒。
“谢谢哥。”林朵朵抱着衣服就跑上楼,车不车的顾不上了。方蛰拎上带来的烟酒,对上老爹欣慰的眼神:“不用你帮忙,我自己能行。”
方越笑了笑,转身上楼,方蛰拎着两个袋子跟在后面。
“年夜饭在哪吃?”方越似乎猜到了一点什么,方蛰笑道:“老规矩,吃两顿。今年你这早点,我妈那晚点。外婆身体不好,我得在那边守着。”
方蛰走了几步,到门口的时候站住回头,眼神复杂:“你恨我么?”
“以前有点,现在不了。”方蛰意外的坦诚,方越尴尬的笑了笑:“你长大了。”
成年人的情感世界,哪有什么对错?方蛰只是运气不好,成为了一对年轻人冲动婚姻的产物。方越开门进去,方蛰随后进门把东西放下:“我走了,回去陪外婆。”
“哥你等一下。”林朵朵把脑袋探出来一嗓子,方蛰笑着站住。没一会林朵朵换上了一身衣服出来,站在方蛰面前转一圈:“哥,好看么?”
粉色的加长外套,内衬白色紧身羊毛衫,黑色牛仔裤的搭配是事先组合好的。林朵朵穿上之后没地方照镜子,但是她没见过这个款式,觉得一定会很漂亮,现在是来求证的。
这款设计重点凸出的是活泼,方蛰打量一番后:“鞋子差点意思,对了,我给你带了。”
说着转身下楼,后尾箱里找到鞋子,一款耐克运动鞋,友谊商场买的。
林朵朵迫不及待的穿上,现在面前就缺一面镜子了。方越在一旁看着很惊讶,方蛰的眼神很明显是一种面对喜欢的妹妹的意味,没有任何男女的情绪在内。
“真漂亮!哥你真好。”林朵朵虽然只试了一套,却已经被彻底的折服了。
“客气什么,我是你哥。好了,我得走了。”方蛰摆摆手,转身下楼。林朵朵穿着商标没摘掉的衣服追下来:“哥,这衣服啥牌子?国外的么?”
“伊人牌,你哥设计生产的,卖国外赚了不少外汇呢。”方蛰颇为自豪的表示,林朵朵长大了嘴合不上了:“哥,你好厉害!”
方蛰偷偷掏出个信封塞给她:“收好,别让你妈发现。”林朵朵做贼似得四下看看,没有别人注意,赶紧收起来。目送方蛰的车走了,林朵朵才回到房间里,她不是很喜欢方越,但是却意外的喜欢方蛰这个哥哥。一眼看见就喜欢的那种,她一直期待有个哥哥。
打开信封看一眼,都是工农兵,一共十张,这钱对于林朵朵来说,是一笔巨款了。赶紧藏好,被老妈发现,肯定是要没收的。哥哥在松江啊,以后一定考松江的大学,哎呀,忘记问哥开的什么车了?
林朵朵没想过一个问题,方蛰凭什么对她这么好。方越倒是想过这个问题,应该是通过林朵朵,让做老爹的地位没那么尴尬吧。
回到外婆家的方蛰没想到约好的魏晋提前出现了,站在楼下双手插在口袋里装雕塑。
“怎么了?”方蛰下车问一句,魏晋露出灿烂的笑容:“好事,还记得海纳百川么?”
“高考状元,帝都大学那个黄头发的恶霸妹子?对了,叫啥来着?”方蛰还真的想不起来了,高中三年低调狗着,对班里的异性几乎没有任何主动接触的意愿。就算是这个,还是因为她的特色。
“简芳华,过年回来了,你猜怎么着?”魏晋卖关子,方蛰摇头道:“我哪猜的到啊,就记得她是学霸+BO霸,恶霸这个外号还是你给人起的,气的人家妹子趴在桌子上哭。”
“你的良心呢?明明是你跟我解释恶霸这个词的,怎么变成我起的外号呢?”
“得了吧,我说的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你词典的结果。”
“等下,这不你看见她的时候感慨了一句,这妹子,真是,海乃百川么?我告诉你啊,我可记的很清楚,第一次周考,她全校第一,你第十,然后你说。她一直第一,你一直第十。高考结束,她全市第一,你还是全校第十。”
方蛰的记忆被翻了出来,之所以没记住简芳华的名字,实在是她的样子模糊了,就记得她总是低头走路,戴着厚厚的眼睛,就像啤酒瓶底。那时候的方蛰,觉得这妹子只有一个优点,偏偏她自己似乎把优点当缺点。这妹子人缘很差,似乎班上的女同学都抵触她。
方蛰和她唯一的交集,就是有一天她摔倒了,路过的方蛰上去拉她起来。
“唉,岁月啊。”方蛰感慨了一句,魏晋叹息一声以示同感,深得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三味:“没想到再次见到她,根本忍不住来了,要不是她叫我发哥,我还以为她认错人了。”
“不是,你们怎么遇见的?”方蛰好奇了,摸出烟丢给魏晋一支。招到魏晋一个幽怨的眼神:“她主动找的我,我还以为她真的是找我,没想到她不是找我。”
“打住,说结果。”方蛰最烦这种不好好说话的人了。
“人家找的是你,但是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所以才通过别的同学招到我家,管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我说你今天也回来了,她说她请客吃饭,让我来接你。”
方蛰听傻了,抬手扶额:“等一下,冯倩呢?你把人丢下来找我?”
“我妈拉着冯倩去串门了,我给她留了张条子。好险啊,简芳华来的时候,我妈和冯倩已经出门了。不然肯定要闹误会。”魏晋心有余悸。
方蛰一脸的鄙夷:“你自我感觉真好。”魏晋很想潇洒的甩一下头发,发现这不是啥好话。
“虫子,你越来越卑鄙了。”魏晋立刻怼回来,方蛰呵呵呵,指着普桑:“你开车,走吧。”
魏晋道:“真去啊?”方蛰怒道:“你都答应人家了,能不去么?”
魏晋秒怂,笑嘻嘻赔罪:“这不是当时比较激动么,没怎么想就答应了。你想啊,从上学开始到现在,我们跟高中同学几乎没有任何接触,我还好点,聚过几次。你直接不会来啊。”
“我踏马的要挣钱交学费,挣钱养活自己,我哪有闲工夫回来浪费?”
魏晋楞了一下,还是打开车门上车,坐稳后叹息道:“以前我一直没心没肺的,只有你拿我当兄弟。真是朋友遍天下,知己唯一人。”
“好好开你的车,放什么酸屁,你想冷死我啊。”方蛰没好气的怼过来,高中的时候同学之间还是比较单纯的,相互之间关系也就那样。方蛰一直都不被男同学喜欢和接受,只有魏晋拿方蛰当死党,那能一样么?
江城街上现在也有不少看起来还不错的饭店了,简芳华没有选择什么很贵的地方,而是找了一家很普通的馆子。然后站在路边等着魏晋。
四年大学生活,加上半年多的帝都生活,一个少女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
以前觉得很丢人的事情,大学四年结束才发现是应该骄傲的本钱,渐渐的也就适应了那些羡慕的眼神(含嫉妒),也适应了男人们的视线总是非常的精准。
有些想法,一旦诞生了就难以遏制,简芳华最终也没能忍住,决定回来看一眼那个把她扶起来的同学。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异性之间隔着一条鸿沟,女同学孤立她。
高中三年除了方蛰之外,没有跟任何异性身体接触。简芳华记的很清楚,那天摔倒之后,好几个同学都绕着她走过去,只有方蛰站在她面前,伸出了手。
简芳华至今清楚的记得,当时方蛰的手很温暖,说话的声音温润,就像冬日里一缕穿透窗户的阳光。再那个她发誓不惜一切必须逃离这个城市的灰暗时刻,出现在她面前。
简芳华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冲动,本来几乎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就因为那一次伸手,自己竟然念念不忘,回到了曾经发誓打死都不回来的江城。
车子听闻的时候,简芳华的呼吸都困难了,看着打开的车门,下来的那个男人,笑容依旧温暖。简芳华觉得胸口沉重,说话都困难的时候,对面的方蛰冲她伸出手:“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简芳华本能的握手,有点用力的握手。
这一刻她觉得,就冲这一幕,这次回来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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