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9章巧了,带人回警局(1更)
林赛再次露出又急又气的神情:“妈妈,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毫无同情心……”
路克抬手:“两位,我想你们最好都冷静一下,单纯的相互伤害并不能解决问题。”
这话一出口,一家三口都诧异地看向他。
这可不像普通警察会说的话。
很多时候,面对这种家庭纠纷,警察宁愿在边上看着,然后公事公办带人回警察。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美国警察一样也是懂的。
随便掺和进家庭纠纷,说不定自己前脚把打老婆的醉汉拷上,吼叫他挨打的老婆就会掏出枪来撸一发。
涉及到有钱人,很多警察就更懒得动。
有钱人请律师太轻松,警察一旦插口或者动手,很容易被找到错处,无限放大,最后倒大霉。
路克却不在乎这点,因为他不怕对方请律师。
他只是开口道:“索德伯格先生已经说出了要求,彼得森先生也没有异议,那这事可以到了警局,坐在询问室里慢慢谈。”
说到询问室时,他的语气略微加重,并且视线和少女林赛对上了片刻。
林赛心中一动,突然开口:“那我要求你全程在场。”
路克有点奇怪,他可没用任何特殊能力,这个要求就是林赛自己的意思。
但他也不想在这里扯皮。
对于警察来说,最烦的就是在公众场合扯皮,或者看别人扯皮。
这家人真想吵,那就回警局,一起进询问室慢慢吵。
等到那时,路克还能吃着零食喝着饮料,看他们吵个够。
这可不是他独创的办案手法。
无数前辈警探的惨痛案例告诉了他们这些后来者,对于绝大多数家庭纠纷,这就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杰弗里、林赛、门罗三个人都同意了路克的意见,剩下的奥劳拉哪怕想闹也没办法。
路克示意,六个人就向展厅大门走去。
结果到了门口附近的展示墙时,三个人就从外面转了出来,刚好和路克打了个照面。
双方都愣了愣,旋即笑了起来,几乎同时说到:“你们怎么在这里?”
“办案。”双方再次异口同声地答道。
路克这次抬手示意对方先说。
对面的贝克特警探就开口道:“我们来找林赛-索德伯格,以及门罗-彼得森,了解一些情况。”
路克笑道:“这两位都是我这边案子的当事人,刚好要和我们一起回警探局。”
他给贝克特使了个眼色,微微颔首。
贝克特秒懂。
人都去了警局,她还没办法找这两人问话么!
路克这意思,就是他不会制造障碍,想问什么,只看她是否有摆平对方的实力。
两人的对话眼神交流极快,总共都没几秒钟,就完成了协商。
这只是警探之间办案的惯例默契,倒不是两人心有灵犀。
来时三辆车,回去五辆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回了警探局。
路克才让赛琳娜把那四个人送进了询问室,达斯丁的电话就来了。
把他叫去办公室,达斯丁劈头就问:“你搞什么?怎么把这家瘟……咳咳,他们弄回来了?”
他是想让路克去打发走麻烦的索德伯格一家,不是将这破事弄回警局。
索德伯格家在纽约可不是普通有钱人,达斯丁真是一点都不想和他们沾边。
无奈上面发下来的任务,他只能接手。
事实上,这家人的事在如今的警局高层里是颇有流传的。
家务事这种东西,分局没谁想去触霉头,果断上报到总部这里。
索德伯格家每年的捐款,都是给总部来分配的。
现在要给这家子洗地,当然也得总部来做。
达斯丁让路克两人去,一来是知道他们对有钱人没有心理弱势,路克可是个有钱人。
二来是两人功劳很多,短期内却升职无望。有达斯丁在,对方顶天打压他们,又没法让他们丢掉工作,打压的效果自然等于零。
看见路克笑眯眯的表情,他无奈:“说吧,怎么把他们赶快送走?”
路克掏出个棒棒糖吃着,还没忘记给赛琳娜和金块也各分一根,才笑着道:“为什么要赶他们走?既然是我们警局的大客户,那他们有资格占用一个询问室,让他们在里面慢慢交流就好。”
达斯丁愣了愣,问出一个关键问题:“那也得有人盯着吧?”
他还真怕里面打起来,受伤或出人命的问题就大了。
路克抬抬手:“我在里面待着,就当看戏了。”
达斯丁哑然:合着,你是存着拖疲这一家人的心思?
但他转念一想,不拖着又能干吗!下场当裁判?
这案子被推来推去,就是因为大家都不想当这个裁判。
达斯丁迅速理清了思路,果断点头,抬手一指:“你们可以去盯着他们了,询问室随便他们待多久,我会让其他人给你们一个安静的办案空间的。”
路克撇撇嘴:“OK。头儿,晚上聚会记得准时过来,别加班。”
达斯丁低下头,重新处理起文件:“你把他们打发走再说吧。”
路克呵呵:“以我的观察,至少那位索德伯格夫人是没太多体力的。”
达斯丁忍不住抬头:“这你都知道?”
旋即,他也明白过来。
路克对人体的构造和观察水平很高,一个射击+格斗高手有这种判断并不困难,别说他还是个很能破案的警察。
想到这里,达斯丁的心底更稳当了。
派路克去果然是对的,这家伙从来都是想法在行动前,很少出纰漏。
路克两人出去,他就给赛琳娜交代了一番,让她去准备一些晚上聚会用的东西。
赛琳娜看着手机上的购物清单,奇怪:“怎么没肉?”
家里的肉还是有的,但基本都是金块独享的冷冻货。
今天是达斯丁小山头几个月来的第一次聚会,也是第一次在纽约的私下聚会,金块那些冷冻了好几天的肉类拿出来招待人就有点不妥了。
路克和赛琳娜几乎每天都是吃新鲜肉类,最多在冰箱里过一夜而已,两天吃不完的都会变成无底洞狗头的零食宵夜加餐。
反正以狗头的味蕾来说,冰冻一天还是三五天的肉类的口感差别几乎为零。
这一点上,它没人类那么矫情。
事实上,一块肉冻三天还是五天一周,绝大多数人就已经吃不出其中口感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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