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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曾是惊鸿照影来


利昂回到意大利,首先去了科莫湖畔的别墅。

        莎曼在午睡,利昂看了看她最近的画。三年前苏醒后,她一直在这里休养,意识已经恢复,后来逐渐可以看书和画画,现在油画是她最大的乐趣。但是腿,再也不能走路了。

        利昂看见莎曼,还是会觉得难过。曾经开着鲜红色玛莎拉蒂到处跑的那个女孩子,曾经在伸展台上试穿新衣风华绝代的那个女孩子,曾经把舞跳得最棒的那个女孩子,余生将只能在轮椅上生活。

        但是现在这样,已经好过预期。莎曼醒了过来,并且能够积极地活下去。她的油画很不错,她还注册了一个网站做慈善拍卖和捐款。她再也没有提起过莱斯礼。

        利昂把手放在莎曼的头发上。到今年,她总有三十岁了,但睡熟的脸仍甜美如芭比。

        近年利昂时常会想起莎曼自杀之前留下的字条:我一生遭遇两次巨大的不幸,一是失去双腿,一是失去莱斯礼,后者更痛。这个,利昂从前不明白,是后来他才有了这样的切肤之痛。

        他想他的一生遭遇两次巨大的不幸,一是不能再踢球,一是同玫瑰分手,不知道哪样更痛一些。

        “玫瑰,你对我不住。”想到这里,利昂始终觉得后脑热血翻涌。但事已至此,他必须把一件事情弄清楚,否则不能甘心。亚历士对他说,玫瑰承认自己已爱上另外的一个人。亚历士说,那个人是你,英利昂。但利昂不确定,他必须找到玫瑰并且亲口问她,那个人到底是谁,是他英利昂,还是与亚历士有着几乎同一张面孔的莱斯礼。

        莎曼醒了,看见利昂,开心起来。利昂推她到院子里的草坪上,听她雀跃地说她又拍卖了几幅画,帮助了几名孤儿。利昂一直微笑。与妹妹在一起的时光,总是这几年里他生活中最轻松快慰的时候。莎曼又说又笑,絮絮讲了半天,停下问他,“这次你又要什么时候走?今天会留下吃晚饭吗?”

        “今天我不能在这里吃晚饭,我还有事情要办。”看着她依依的样子,利昂笑,“不过以后我不会走了,我决定回到意大利生活。”

        莎曼一下子不能相信。利昂挂靴之后就回了法国,虽然他的母亲已过世,他却始终住在巴黎那所房子里,不肯搬回意大利,“怎么忽然有了这个决定?”

        英氏见到利昂,也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与前妻分开后,就失去了这个儿子。他做了很多事,也没能够挽回。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利昂主动来找他。

        “怎么忽然有了这个决定?”英氏问,“你真的肯回米兰住,并且回集团做事?”

        灯光下,看见面前难以置信的眼神和掩饰不掉的喜悦之情,看见他松懈的眼皮,利昂禁不住有点难过。这个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的男人老了,这个令母亲一生郁郁寡欢的男人,终于老了。“是,我决定回来。”

        英氏想了一下,“什么条件?”

        利昂心下惨淡,这个作为他父亲的男人太了解他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知道他是不肯无条件回归的,他确实也不肯——“你能帮我找一个人吗?”

        利昂辞掉在法国的工作,回归英氏。他首先接手了传媒集团和一支绿茵豪门,汽车和钢铁业务他的兴趣不大,一下子也管不过来。

        利昂是很棒的记者,他有那种认真,毫不妥协。但做生意又是另外一回事,忽然发现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业务范围涉及欧美亚,杂志、报纸、网站、卫星电视,投资电影。现在,利昂不是在飞机上,就是在去机场的路上,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去公司的路上。

        有重要比赛的时候,他会去看比赛,此外要处理球员收购一类事宜。与足球相关的工作是他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

        哪怕在飞机上,他都在看书,两年后他考到管理科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候,他的表现失常,他走到导师面前说,我真的尽力了,我太忙了。导师笑,竟然就给他通过。这确实是最努力的学生。

        只是,他还没有找到玫瑰。

        他利用英氏传媒的力量,在全世界寻找一个叫玫瑰的女子。玫瑰从前是记者,他相信她离不开这一行,她是一日脱离新闻都找不到方向感的女人,她是那么有专业精神的一个人。“事实上,不做新闻你还能做什么?”利昂总觉得,他总会把她找到的,只要她还活着,只要她还在这个行业。

        有一次出席戛纳影展,利昂遇见了思诺。

        英氏投资的一部电影入围,而思诺在香港一个导演的电影里出演女二号。利昂在一个私人酒会上远远看见她,有点恍惚。思诺首先走过来打招呼,“好久不见”

        确实好久不见,大约有六年了。自从高跟鞋事件,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也知道这并不是她的错,事实上一切都是误会。在玫瑰刚刚离开的那段灰暗日子里,他夜夜买醉,有一夜在俱乐部遇见思诺,思诺把他送回家,在他的家里睡了一夜。他们并没有发生什么。思诺是玫瑰的朋友,无论如何他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当时利昂很愤怒,思诺再打电话一概被他拒接。之后也觉得自己是不完全对的,却无意再作解释了。玫瑰已经走了,无所谓了,“jem\''enfou。”他对自己说,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乎的还剩什么。

        这次再遇见思诺,恍如隔世,又觉得亲切。认识思诺的那些年,也是他与玫瑰相濡以沫的那些年。他曾开车载她们去看球,去逛博物馆,去吃吃喝喝。

        那些闪亮的日子如流水般波光潋滟地淌过去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在那些比光芒还要灿烂的日子里他曾不遗余力地爱过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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