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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棠棣之花,萼胚依依


  棠棣之花,萼胚依依;

  手足之情,莫如兄弟;

  棠棣之木,花朵连连;

  根连着根,花连着花,

  ……………………

  ……………………

  当曹家兄弟带着满脸的尘土和血迹,抬着那头大野猪走出山林时,以萧逸为首的上百名将校列队两旁,用手中的兵刃碰击着盾牌,高声唱起了这首《棠棣之花》……

  “是呀,手足之情,莫如兄弟!”看着相拥哭泣的三兄弟,萧逸觉得日后恐怕不会再出现那首流传千古的《七步诗》,……

  煮豆燃豆萁,就让它永远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吧!

  “来,喝了虎骨酒,从此你们就是真正的男子汉了!萧逸将自己的酒葫芦递了过去,对于曹家兄弟今天的表现他非常满意,不但勇猛无畏,最关键的是他们学会了兄弟之爱!

  “摆酒、烤肉、设宴,巍巍骊山为证,让我们为三个勇敢小伙子的成人礼欢呼吧!”

  “吼!……吼!”

  一声令下,亲兵们立刻嚎叫着动起手来,大坛的美酒被打开,成堆的猎物洗刷干净后被放在篝火上烧烤,其中就包括那只大野猪,小静因为没能参加猎杀,而十分的懊恼,不停的讯问三兄弟狩猎的经过!

  而这时候的曹家兄弟却紧紧依偎在一起,小脸煞白,他们是在后怕,与野猪厮杀时什么都顾不上想,现在才感觉到,原来今天自己离死亡是如此之近,所以他们才紧紧靠在一起,因为在兄弟身旁,会让人有一种安全感!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正当众人玩闹正酣时,一队高举着红旗的骑兵突然从长安方向飞奔而来!

  “鸿翎信使,从那里来的?”

  到了近处,才看明白,来的竟然是在长安城里留守的那些文武官员们,马六、大牛、张辽、高顺、于禁,还有钟繇、王朗,竟然是一个不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竟然让这些人倾巢出动!

  “恭喜大都督!”

  “贺喜大都督!”

  “喜从何来呀?”看着众人一脸的兴奋劲,萧逸也有些糊涂了,最近这几天自己白天骑马射猎,晚上收拾蔡文姬,除此之外,似乎也没做什么大事呀!

  “闪开,快点闪开!”人影一闪,一个衣裳不整,连靴子都跑丢了一只的家伙,从人群后边硬挤了出来,手里还抱着个包袱,死死的不肯撒手!

  “子翼兄,怎么是你?”

  来的正是蒋干,原来上次他去许都献上李傕、郭汜二贼的首级后,曹操大悦之下接见了他,通过一番谈话,发现蒋干口才极佳,而且办事认真,于是收他为相府幕僚之一,还派了传旨的差事!

  “恭喜萧郎,马上封侯!”

  蒋干先是一脸羡慕的躬身抱拳行礼,又仔细把衣冠整理好,这才从怀里掏出一卷黄绫来,“征西大都督-萧逸接旨!”

  “臣-接旨!”萧逸站在圣旨之前,傲然而立,他有汉灵帝赐给的‘如朕亲临’的金牌,就是见了小皇帝本人也无须行礼,更何况是一道旨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昔日太祖高皇帝有令,非功臣者不得封侯,今有征西大都督-萧逸者,统帅三军,斩杀李、郭二贼,收复西都,又歼羌人于渭水,扬我大汉国威~~~,特加封其为‘无愁亭侯’,食邑两千户,世袭惘替,子孙不绝,与国同休……”

  “大都督领旨谢恩吧!”说着蒋干将圣旨交到萧逸手上,又解开怀里的包袱,掏出一个金漆印盒,里面是一颗三寸见方的侯爵金印,上方是一头鬃毛如同烈火的扭头狮子形象,正面上刻着‘无愁亭侯’四个篆文小字,周边还有波浪形花纹!

  “扭头狮子-烈火黄金印!这是朝廷特意为大都督铸造的,普天之下,仅此一枚,可谓荣宠无双呀!”

  “臣~谢恩!”

  萧逸接过圣旨直接递给了身边的蔡文姬,又拿过‘扭头狮子-烈火黄金印’掂了掂,纯金的,不错,随后交给了另一边的小静,二个女人全是一脸激动的神色,抱着圣旨和金印死活不肯再撒手,这可是萧家子子孙孙的铁饭碗呀!

  子孙不绝,与国同休,也就是说只要大汉朝还在,萧家的子孙就有封地和俸禄可拿,可是如果那一天大汉朝……

  “恭喜大都督!……恭喜侯爷!”

  众人再次躬身向萧逸这位新出炉的侯爷行礼,而脸上的神色可就是千奇百怪了,有欢喜的,有羡慕的,也有暗生嫉妒的,不一而足。

  欢喜的自然是马六、大牛等人,他们是萧逸的死党,看到萧逸封侯,比他们自己升官都高兴,再说了他们本就是荣辱一体,如今树干长的粗壮,他们这些分支还怕不茂盛吗?

  羡慕的是张辽、高顺、于禁等人,身为武将,谁不希望飞黄腾达,封妻荫子,如今萧逸封侯就等于给他们指明了一个方向,只要奋勇杀敌,终有一日,侯爵的大印也会落在自己头上的。

  最后一个嫉妒的自然是王朗了,这家伙一向视官爵如性命,此时真恨不得把那枚金印抢过来,再把圣旨上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多好;不过在这些人中,他的官场嗅觉也最灵敏,二十岁的亭侯,乖乖,除了当年的冠军侯-霍去病,普天之下谁能相比较?

  二十岁就封亭侯,那三十岁呢?四十岁呢?

  想想都吓人一跳呀!

  一根擎天柱石崛起了……

  ……………………………

  宛城,地处荆州最北部,本是荆州牧-刘表的地盘,如今这座城池上却挂着一面‘张’字大旗,迎风飘摆,再看城墙内外,死尸遍布,狼烟未熄,受伤的战马在尸堆里四处翻找主人的身影,还不时发出几声悲鸣……

  显然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攻防战,不过从堆积如山的尸体可以看出来,虽然打下了城池,可也是一场惨胜啊!

  血迹未干的原城守府中,西凉最后一名悍将-张济面如死灰的躺在床榻上,胸口处一片殷红,一根狼牙箭正插在那里,射入很深,鲜血就像泉涌一样流出来,无数用多少麻布,撒多少的金疮药也无济于事。

  当初关中内讧,张济不愿意西凉兵自相残杀,带所部人马出走,结果东一头,西一头,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最后弄得粮饷断绝,无路可走,张济为了让几万弟兄有口饱饭吃,这才亲自上阵,试图夺取些钱粮,哪知战斗最激烈的时候,一支冷箭飞来……

  “快点,把箭簇拔出来,一定要把人救活!”床榻边,张绣手持宝剑逼着两名郎中给救治,如果救不回来,他立刻就砍了这两个没用的家伙。

  “少将军饶命啊,小的们已经尽力了,实在是……!”两名郎中的脸色比张济还难看,是活活吓的,这样的伤势就是神仙来了也没用呀,箭矢正插在心窝上,如果不拔还能残喘一会,要是拔了,恐怕当场就会毙命!

  “我宰了你们两个没用的东西!”双眼赤红的张绣挥起宝剑就要砍人,幸好被一旁的贾诩死死拦住了,药医不死病,郎中们已经尽力了!

  “张将军醒了,将军醒了!”

  听到声音,张绣连忙扑到床边观看,果然,一直昏迷的张济缓缓睁开了双眼,眸子中神光闪现,先是看了看周围的人,随后瞥了一眼自己的心窝处,那里的伤口已经不怎么流血了,不知道是‘金疮药’起作用了,还是全身的血都已经流尽!

  “痴儿!大丈夫,死于疆场是件幸事,何须哭泣!”张济的声音还像往常一样温和,不过却有一种空空的感觉,仿佛五脏六腑都已经失去作用了!

  “众将听着,我死以后,军中统帅之位由张绣接掌,尔等务必齐心协力,共谋生路!”说到这里,张济努力的喘息了几声,又把目光投向了贾诩身上,“虎头有勇无谋,一切就有劳先生了!”

  “将军放心,贾诩定尽全力!”

  “我等必忠心耿耿辅佐少将军,生死与共!”

  张济虽然杀人如麻,对部下却极好,这次之所以被冷箭射伤,也是为了给将士们谋条活路,如今看他到临终托孤,众人纷纷立誓,一些西凉旧部还把面颊割破,以血为誓!

  “好,你们先退下吧,虎头,你留下!”勉强挥挥手,张济感觉自己身体里最后一点力量都在流失……

  “叔父!……叔父!”

  “呵呵,虎头,听好了,叔父的时间恐怕是不多了,如今天下大乱,这几万部众就是最后立足的本钱,一定要牢牢抓紧,切莫把兵权托付他人,免遭杀身之祸!”

  说道这里,张济用尽力气在怀里摸索起来,最后摸出一枚已经生锈的铁箭簇,“记着,若走投无路之时,拿此箭簇去见萧逸,他当年欠叔父一个人情,定会保你平……”

  “当!……”

  箭头落地,最后一个‘安’字终究是没能说出来,带着无限的落寞和不甘,张济终于走完了自己精彩却又痛苦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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