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祭师
宋浩天话题一转,开口说道:“小薛,你跟了我差不多十年了吧?”
“是,我在江南的时候就跟着首长的,到现在正好十年。”薛清晟先是心中一惊,继而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不过脸上却是没露出分毫。
宋浩天点了点头,淡淡的说道:“这次换届过后,你到江南市去当书记吧,一直呆在中枢虽然大局观好,但你太缺少地方施政的经验了!”
宋浩天的话让薛清晟心中狂跳了起来,连忙站直了身板,大声说道:“是,首长,我一定认真工作,绝对不会给您丢人的。”
江南市那是什么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最富饶的所在,而且还是副省级的城市,薛清晟这一下去,可就一步跨入到了副部级这个行列了啊。
“跟了我那么多年,也辛苦你了,早就该让你下去了。”
宋浩天轻轻摇了摇头,身体继续往前走去,漫不经意的说道:“有时间带那孩子来见见我吧,我亏欠他很多。”
说完这番话后,宋浩天摆了摆手,示意薛清晟不要跟上来,站在后面的薛清晟,发现首长的背影似乎骤然间变得苍老了许多。
“什么?叶天离开了,去哪里了啊?”
薛清晟并不知道叶天的居所,第二天在打听到叶天的住处后马上亲自赶了过去,只是问了面前这个老太太后,却得到了叶天一大早就离开了的结果。
“去江南市了,大概两三个星期能回来吧。”
叶冬竹有些奇怪的看着面前的中年人,她做了几十年的街道办主任,虽然官不大,但一眼就能看出这中年人是体制内的,而且官应该当的还不小。
“那好,老人家,他回来后麻烦您通知我一声吧。”
薛清晟无奈的给老太太留下一张名片,他总不能追到江南把叶天给找回来吧?再说以叶天对首长的态度,肯不肯见还是一回事呢——
“封子哥,又麻烦你了,妞妞还好吧?”
火车停靠在江南站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封况接到叶天的电话,早早就等在了出站口。
妞妞是封况女儿的小名,现在也三四岁了,去年的时候王盈带着她到京城住了几天,小家伙很是喜欢缠着叶天。
“好,都好,你盈盈姐老是念叨你呢,说你又有半年多没回了。”封况接过叶天手中的箱包,有些好奇的看着叶天身边的两人。
十多年过去了,封况也从那个有些热血和稚嫩的年轻人,长成了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在他身上多了一丝沉稳,少了许多年轻时的浮躁。
“封子哥,这是我的两个师兄,一个来自台弯,一个来自香港的。”
叶天给封况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他从十岁以后就等于是长在封况家里的,平时都像是一家人一般,没有什么事情好隐瞒的。
“两位请上车吧。”封况点了点头,拉开了车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叶天带着苟心家和左家俊来到了茅山脚下。
见到封况也想随着上山,叶天说道:“封子哥,你就别上去了,过两天我们下山的时候给你电话,正好也要去看看盈盈姐。”
“成,需要什么东西的话,我给送上来。”封况点了点头,和苟心家与左家俊打了个招呼后,开车离去了。
“好地方,师父真是好眼光,能长眠于此,想必也是师父的心愿。”
脚踩着山间青石板铺就的小路,耳边响着鸟鸣虫叫,两边更是竹林遍野翠叶满山,让一直住在山间的苟心家对这里都是赞叹不已。
“这山路是叶天后面铺的,以前要难走一些。”每次来到这里,叶天都感觉心灵一片平静,似乎师父的教诲又在心头响起一般。
“大师兄,二师兄,这里就是师父生前所住的道观,他老人家在这里住了三十多年。”
半个多小时后,三人来到半山腰的道观处,道观和叶天离开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在周围了多了不少鸡鸭,倒是给这里平添了一分生气。
“哎,叶天,你回来啦!”
三人刚在道观前站住脚,一个女人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二愣嫂赶着几只羊儿,从上面的山坡走了下来。
“二嫂,二愣哥呢?”
叶天连忙迎了上去,细看二愣嫂,却也是有些老了,当年那皮肤嫩滑的妇人,此时脸上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二愣嫂将羊儿赶进了道观旁边的栅栏里,笑道:“你大侄子上初中了,二愣在县城租了个房子陪他呢,叶天,这两位是?”
“二愣嫂,这是我师父的另外两个徒弟,他们是来拜祭师父的。”叶天将苟心家和左家俊解释给了二愣嫂。
虽然苟心家和左家俊知道是叶天出钱请人看守道观的,但对二愣嫂还是非常的尊重,左家俊更是拿出准备好的一个大红包,硬是塞给了二愣嫂。
等二愣嫂收下红包,叶天笑道:“二嫂,今儿你下山住吧,我陪师兄们住在山上,明儿一早再去给师父扫墓。”
“好,叶天,道观里米面都不缺,这鸡鸭什么的,你们想吃就杀,没事的。”交代了叶天几句后,二愣嫂收拾了点自己的东西下山去了。
“师兄,咱们晚上就住这吧,两个厢房都能住人。”
叶天在道观后厢房看了一下,二愣嫂收拾的十分干净,两个厢房里摆了三个竹床,有一个房间还放着些中学课本,想必是二愣儿子寒暑假的时候住过来的。
这会天色已经晚了,叶天在后院厨房烧了开水,然后出去抓了一只鸡鸭杀掉褪毛,从菜地里摘了点青椒,做了一顿不算丰盛但绝对带有乡土味道的晚餐。
听着山间的小涧流水和虫子鸣叫声,叶天这一晚睡的十分香甜,都市的喧噪,红尘的羁绊,在此刻仿佛都不存在了。
第二天一早五点多钟的时候,师兄弟三人同时起身了,各人在道观外占据了一块地方进行修炼后,叶天又熬了点粥当做早饭。
朝阳初起,坐在道观前的院子里,就着自家腌制的咸菜,喝着香甜的稻米粥,耳边清风徐徐,说不出的惬意。
“真想抛下一切住到这里来啊!”相比这里纯天然的景色,左家俊感觉自己家里的那栋别墅,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
苟心家点了点头,忽然看向了叶天,说道:“小师弟,两年之后,我回这里陪师父!”
“为什么要两年?”
叶天先是一愣,继而反应了过来,笑道:“好,大师兄,这可是你说的啊,两年之后我要是在香港再布下一座聚灵阵,你倒是可别反悔!”
叶天知道,苟心家早年断臂,半身经脉多有损伤,却是想借助他四合院中的聚灵阵将养旧疾,是以才说出两年的期限。
苟心家闻言笑了起来,说道:“我本就身居山野,如果不是来祭拜师父,我也不会出了佛广山,重入山林又如何啊。”
要说佛广山的环境,比茅山却是差了许多,那本是一座荒山改造成的佛门圣地,哪里比得上茅山这洞天福地?
“成,咱们去师父的坟上吧。”
叶天回房收拾了一下,出来的时候手上拎了一个大大的包裹,苟心家和左家俊也是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默默的跟在了叶天的身后。
“好地方……”
往山上行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小径消失掉了,而眼前豁然开朗,苟心家和左家俊往前方一看,忍不住同时赞叹了起来。
苟心家单臂一翻,一个巴掌大的罗盘出现在了手中,搭眼一看,脸上露出惊荣,说道:“这后有靠山、左有青龙、右有白虎、前有案山、中有明堂、水流曲折,端的是一处风水宝地啊!”
叶天当初为师父选择阴宅的时候,却是将茅山最好的这处风水宝地给占用了,这处地方三面环山,而脚踩之处,却是茅山水库,正应了“靠山面水,藏风聚气”的说法。
来到了这里,不用叶天多言,苟心家和左家俊连走了几步,面前就出现了一座坟头,坟头前立着一块青石碑,上书:尊师李善元之墓,下款:弟子叶天谨立!
在青石碑的后面,则是用小楷镌刻着老道的生平事迹以及出生年月。
叶天此种做法,却是李善元如果在世上还有后人的话,就能以此地坟穴的藏风聚气,而令后人纳福纳财、富贵无比。
“师父!”
见到石碑上的字样,苟心家和左家俊同时双膝跪倒,以膝盖前行了几步,重重的一头磕了下去,均是老泪纵横悲怮不已。
“师兄,起来吧,先给师父上香!”
叶天上前扶起了两个师兄,从包裹里取出香烛祭品,另外还有四瓶茅台酒,一一摆在了师父的墓前。
插上香烛后,叶天说道:“大师兄,你来吧!”
“好!”
苟心家抹了抹脸上的泪水,站在了三人中间,口中说道:“徒苟心家,数十年未能侍奉先师,是为不孝,今昔归来,祭拜于师父九泉之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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