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嘟嘟小说 > 夫君来自末世 > 50. 秋收 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50. 秋收 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黎青执并不知道自己写的书被李秀才看到了,他此刻正在教三个孩子读书。

黎大毛和黎二毛还小,赵小豆完全就是零基础,黎青执也就没有教他们太多东西,甚至大部分时候都让他们自学。

比如乘法口诀,他之前教过黎大毛黎二毛,就可以让黎大毛黎二毛去教赵小豆。

他现在,就是每天慢悠悠地教点数学知识,讲点地理人文方面的事情,最后再让他们学几个字。

说起学写字黎青执从朱家带出来的纸已经用得差不多了,今儿个金小叶出门的时候,他拜托金小叶帮忙买些便宜的笔墨纸张回来,从明天开始,就要让三个孩子试着练字了。

至于他们家没有书桌这不是有个崭新的八仙桌吗黎大毛黎二毛个子矮,平日里都是跪在条凳上吃饭的,练字也可以这样练。

事实上他给他们上课,就是在他们家吃饭用的八仙桌上上的,这会儿黎大毛黎二毛就站在条凳上听他讲课。

“今天我再写一首诗给你们。大毛二毛你们之前背过,要是你们小豆叔叔不会背,你们可以教他,教完了你们就试着认一认字,用筷子在沙盘上写一写。”黎青执用左手,认认真真地在纸上写下一首他小学时学过的诗“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

这些诗在大齐也是有的,他写出来倒也不会让人震惊。

黎青执写了一遍,之后,又带着他们念了几遍,然后讲解了一番意思。

他还将里面那些字的笔画顺序拿出来说了说。

这时候的字都是繁体字,一个个挺难写的,黎青执也不要求他们一天就能学会,等明天,这首诗他们会继续学。

就像今天,讲过这首诗,黎青执又把昨天教的内容拿出来,给他们复习。

小孩子学东西的速度很慢,学了还容易忘,不过黎青执很有耐心,愿意一遍遍给他们讲。

他面前有三个孩子,三个

其中两个还是他的儿子

给三个孩子讲课,对黎青执来说是享受,他在教他们读书的时候,甚至会时不时亲黎大毛黎二毛几口。

赵小豆是别人家孩子,还已经八岁了,不能亲,黎青执就只摸摸人家脑袋了。

为了教孩子练字,黎青执特地让人做了三个沙盘,这会儿他让三个孩子写字,他在旁边看着。

赵小豆年纪大再加上非常努力,全写对了,他就夸奖了一番,拍肩膀以示鼓励。

黎大毛挺稳重的,能耐下心学,大部分都学会了,他就亲几口“大毛真厉害。”

黎二毛性子跳脱,错字最多,黎青执就把自己的脸凑过去“二毛你又错了,要接受惩罚,错一个字要亲爹的脸十下”

黎二毛亲的时候,黎青执就让赵小豆和黎大毛在旁边数数。

村里跟赵小豆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大多连一百都数不到,但赵小豆跟着黎青执学了没几天,数数就已经数得特别顺溜,对此,黎二毛功不可没。

教的差不多了,黎青执就让三个孩子去外面玩。

他对黎大毛黎二毛没有什么要求,这两个孩子要明年年初才满五周岁

他教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已经够多了,没学会就没学会,压根不是事儿。

至于赵小豆赵老三送赵小豆过来,就是想让赵小豆认个字,没想让赵小豆学得多么厉害,现在这进度也差不多了。

而且赵小豆就是个普通孩子,爹娘算不得多么聪明的他,本身智商也一般,教太多他学不过来。

跟三个孩子玩了一个时辰放松心情的黎青执,回到自己书房,开始写丁喜的书。

他用左手写字的时候,没有刻意去练什么字体,就非常狂放地,飞快地写着。

这样写着写着,他的字也慢慢好了起来。

黎青执在家奋笔疾书的时候,金小叶刚刚分发好布料。

她今天一大早来到县城之后,就开始跟王姐和徐夫人一起裁剪布料,然后再将裁剪好的布料分发给那些想做点针线活补贴家用的女人。

她们只会把布料给那些她们认识的,崇城县本地的女人,毕竟不认识的人要是拿着布料走了,她们都没地儿找。

分发布料的同时,金小叶还做了登记。

她跟着黎青执学了几个月,字认识了不少,但认识和会写是两回事,写的时候她总写错。

但这没关系,她自己认识就行。

金小叶从来都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的人

王姐和徐夫人甚至还羡慕地看着她,她们都不认字,金小叶会写,在她们看来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此时已经是中午了,王姐的女儿来喊她们去吃饭。

王姐的丈夫常年在外行商,她则带着两儿一女在崇城县生活。

她的两个儿子都在一个秀才那里读书,十四岁的女儿则跟着她在家做针线,做家务。

县城有很多秀才,开学堂的也多,王姐的两个儿子就在跟王姐同族的王秀才那里读书。

王姐家的房子不算小,金小叶分发布料就是在王姐家发的,她和徐夫人吃饭也在王姐家吃。

金小叶和徐夫人都会从家里带饭菜过来,王姐的女儿帮着热一热,再另外做两个菜,大家伙儿就能吃得很舒服了。

做菜的材料都是金小叶的,今天她就从家里带了毛豆和鸡蛋过来。

毛豆蒸熟了撒上盐就能直接吃,鸡蛋她们做了榨菜蛋花汤,可以用来泡饭。

金小叶还带了点蒸熟的咸鱼过来,徐夫人也从徐家带了咸菜饭菜算不得丰盛,但也不错了。

四人吃过饭,金小叶就道“我要出去一趟,给我相公买点纸笔。”

徐夫人闻言道“小叶,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也给我家启飞买点纸。”徐夫人最近赚的还可以,花钱也就大方起来。

金小叶见状问王姐“王姐,你要一起去吗”

王姐道“我就不去了,我家那两个小子都不爱读书,也不怎么用纸我就在家看着,也免得别人有事找我们找不着。”

“行”金小叶应了一声,和徐夫人一起去买笔墨。

县城卖笔墨的店不止一家,但价格都差不多,两人就去了离得最近的一家。

她们刚进去,就有个二十来岁,眉清目秀的伙计笑着上前行礼“两位夫人要买什么”

金小叶道“我要买纸,笔墨也要一些。”

伙计立刻拿出来一些纸“夫人,这纸是本地产的,价格实惠还好用”

金小叶问“哪种最便宜”

这伙计笑道“夫人,纸张太便宜,那字是练不好的”

“没事,我就要最便宜的,笔墨也给我最便宜的就行。”金小叶来之前就已经决定要买便宜的笔墨纸砚给三个孩子,还有她自己用了。

他们刚学写字,用好的纸压根没必要。

“夫人”伙计苦笑了一下,到底还是拿了最便宜的纸出来。

金小叶看了看,一口气要了厚厚的一大沓,又买了四支毛笔,两块墨,和一个最便宜的砚台。

买完将之放进背篓,金小叶才开口“你刚才说的那种本地产的,价格实惠的宣纸是什么价钱”

金小叶和徐夫人的穿着打扮都很一般,伙计一开始推荐的纸张其实并不贵,金小叶听完价格,又买了厚厚一叠,给黎青执用。

那位丁老爷给了黎青执那么多钱让黎青执写书,她总不能让黎青执用最差的纸写。

招待金小叶的伙计喜笑颜开,他一开始听金小叶说都要最便宜的,还以为金小叶买不了多少东西,结果金小叶加一起,买的东西不算少了。

徐夫人也给徐启文买了一些纸,买的就是金小叶买给黎青执的那种非常实惠的纸。

之前徐启文自己去买纸,买的也是最便宜的,但她最近收入不错,就给徐启文买了好一些的纸。

两人买完东西出门,就看到了一个面相刻薄的中年妇人,这中年妇人瞧见金小叶,勾了勾嘴角“金掌柜。”

“方夫人。”金小叶朝着对方笑了笑。

这个中年妇人她认识,这几天有到她这里接活,按照王姐所说,这中年妇人夫家姓方,她丈夫生前是个秀才,但十年前就去世了,这十年,是她辛苦拉扯大了几个儿女。

“金掌柜家里也有人在读书”方夫人看向金小叶的背篓“是金掌柜的丈夫”

“对,我家相公是个读书人。”金小叶笑道。

方夫人严肃地看着金小叶“金掌柜,你丈夫既然是读书人,你怎么还抛头露面做生意我之前还瞧见你跟布店掌柜说说笑笑的你要注意点”

金小叶目瞪口呆。

这个方夫人是不是有病,一边从她这里接活干,一边还当面说她

金小叶做生意的时候,就算遇上不喜欢的人也会笑脸相迎,但眼前这人不是她的客户

“我买个布都成了跟人说笑,方夫人出来买笔墨又是存着什么心思莫不是看上了人家俊俏的伙计”金小叶冷哼了一声,也不管方夫人被气得涨红了脸,带着徐夫人就离开了。

走出一段,徐夫人道“小叶,你别生气。”

金小叶道“我没生气,为这么个人生气不值当。”她要是因为这么点事情就生气,那之前几年可就活不了了

那时姚祖明可没少说她坏话

徐夫人见金小叶没有太生气,就道“这方夫人的住处离我家不远,她这个人不太好相处。”

徐夫人不喜欢说别人坏话,但这时候,却还是说了说。

这个方夫人有一儿两女,她对儿子非常宠溺,对两个女儿却很不好,逼着她们整日做针线活,都不许她们休息。

她的大女儿已经二十四岁,但一直不曾出嫁,就因为她要留女儿在家里干活挣钱。

金小叶听完,忍不住叹气“托生成她的女儿,真是运气不好。”

“是啊”徐夫人也叹了口气。

不过感叹归感叹,别人家的事情她们也管不了,两人回到王姐住处,就继续忙活起来。

她们都是将布料裁剪好才让人拿去做成成品的,也就剩下了不少零碎布头,这些布当然不能浪费了。

那些颜色好的,或者大块的布料,可以留着做别的用处,至于那些碎布金小叶打算找几个老太太过来,让她们帮着糊鞋底。

她精打细算,对自己的生意非常上心。

金小叶忙着做生意的时候,李秀才却已经将黎青执写的第二个探案故事给看完了。

这第二个故事,是黎青执后来写的,李秀才看的时候也就发现,这写书之人的字,好了很多。

这人最初的字和最后的字相差特别大,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写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来朱寻淼询问。

“他胳膊受了伤。”朱寻淼只能这么说。

“原来是胳膊受了伤他胳膊受了伤,竟然还能将字写得这般好,当真不错”李秀才又问“他将这书给你,是想让你爹将之呈给县令大人”

李秀才学生多,人脉也广,他知道在朱寻淼跟洪晖上过公堂之后,朱前跟苟县令,就有了来往。

“是的。”朱寻淼道。

“他是个聪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将这两本书誊抄一份之后,就交给我,我也找人誊抄一份出来,放在学堂里供人传看。”

李秀才是个为了赚钱能拉下脸的人,他能理解这个为苟县令写书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要让自己学堂里的人看这书若是从他的学堂传开,苟县令肯定会对他的学堂有好感

朱寻淼恭恭敬敬地应下。

李秀才又问“这写书的人是谁”

“他叫黎青执。”朱寻淼道。

李秀才没听过这名字,面露疑惑,朱寻淼见状解释“先生,他就是中秋与我一起去洪家参加诗会,不慎受伤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断了吗他还能写”李秀才惊讶。

朱寻淼道“先生,这是他用左手写的。”

李秀才“”

朱寻淼让徐启飞和另一个人帮忙誊抄。他们两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不干别的,只专心抄书,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总算将书抄完。

等终于抄完的时候,徐启飞觉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经抬不起来了

黎青执那么瘦,却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写了四万字,着实让人敬佩。

朱寻淼也不耽搁,拿着誊抄过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对这书很重视,朱寻淼把书带回来的那天,他就已经看过了,现在看到誊抄过的文章,他叫了一声好,然后就对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让你准备的白玉镇纸拿来,和这文章一起给苟县令送去,就说黎青执感激苟县令,为苟县令写了书,请县令大人评鉴。”

“是,大人。”宋管家应了一声,立刻就去办事了。

不久之后,苟县令就在自己家中,迎来了宋管家。

听完宋管家的话,苟县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评鉴。”

之前朱前给他送点心,但那送的真的是点心吗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装点心的金盒子

这次说是给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苟县令打开宋管家送来的盒子,看到里面装了个白玉镇纸,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他将那镇纸拿出来把玩,喜欢到不行。

不过玩了一会儿,他就注意到了盒子底下装订好的纸张。

明明是给他送镇纸,还附带了文章苟县令将之拿出,看起来。

这一看

苟县令越看越喜欢

之前朱前说是给他送点心,其实送的是盒子。

但这次朱前要给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没想到那个瘦巴巴的读书人还有这本事

等等,这不太对劲那人的胳膊不是断了吗在公堂上,那人还说他平日里是用右手写书的。

那时他的胳膊,其实没断

苟县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里还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写的,朱前在信里说,黎青执对他非常感激,因此坚持用左手写了两篇文章当然,朱前送来的,是誊抄过的。

这两本书,竟然是黎青执用左手写的

苟县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实没做什么,黎青执对他的感激,不至于这么深。

黎青执写这些,应当是为了得到他的赏识。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却也不可避免地对黎青执产生了好感。

黎青执将他写得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与此同时,李秀才家中,他的几个儿子正在誊抄文章。

李秀才儿子很多,但这些儿子的读书天分都很一般。

只是他们到底是李秀才的儿子,字都写得不错。

现在他们一边抄书,一边感慨“我们这位县令大人,断案还真厉害”

“若我有县令大人的断案本事就好了”

“这书当真好看。”

苟县令很喜欢黎青执的书,第二天就约了朱前见面,和朱前聊了聊。

聊着聊着,苟县令还问“这位黎姓学子才华不错,他可有意来县衙给我帮忙”

“他在家中养伤,想尽快将伤养好,以便参加明年的县试。”朱前道。

苟县令那么问,就是想知道黎青执想要什么,现在听到朱前的话,他立刻就明白过来,黎青执想要县试有个好名次。

苟县令笑了笑,继续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说朱寻淼学堂里的人都很喜欢这两本书苟县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学堂里的人,确实都很喜欢这两本书。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让人想要知道事实真相

黎青执上辈子看了很多写破案的书,更是将这两个故事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李秀才让几个儿子轮流抄书,花了三天将书誊抄好,放在学堂里供人借阅之后,学堂里的学子,便开始争着抢着看这两本书。

“我们县令大人办案,当真是观察入微”

“县令大人太厉害了,他在那老吴进入公堂之时,竟然就通过老吴身上的细节,看出了老吴是做什么的”

“原来人身上藏着这么多秘密”

学堂里的人都在夸苟县令,可实际上苟县令压根没有这样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说了,他才知道老吴是干什么的

不过他觉得书里写得东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学一学,以后就这么用

苟县令这么想着,将之记了下来,还觉得将来黎青执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还厉害

其实黎青执这么写,单纯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书。

书里的侦探都擅长从细节入手,获得嫌疑犯的种种信息,他就将之写了进去,将苟县令描述得厉害一些。

苟县令应该不会讨厌。

学堂里的人敬佩苟县令的断案方法,也对书里的一些句子非常喜爱。

黎青执热爱生命,下意识地写了几句鸡汤在里面,而这被那些学子反复诵读,摘抄下来。

“我将来,一定要成为苟县令这样的人”

“苟县令说他身为县令,就应该要照顾好百姓这样的官员,当真少见”

“我最喜欢书里这句话”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喜欢黎青执的书,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学生喜欢苟县令,苟县令肯定也会喜欢他的学生

这个时代没有复印机,一部作品想要传开就比较麻烦。

一篇文章大概有两万字,想要抄完怎么都要两三天。

因此,黎青执都把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过这两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学堂里的人。

而这个时候,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他们种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热的夏日长得很快,眼下已经可以收割了。

这几天,随着水稻成熟,每天都有无数鸟儿来偷吃,庙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驱赶,也还是被那些鸟儿吃了很多谷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里骂那些鸟,恨不得将它们逮住全吃了。

黎青执散步的时候来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见个子很矮的黎老根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蹦跳着赶鸟,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农村人是真的很讨厌那些偷吃粮食的鸟,麻雀甚至被认为是四害之一。

当然这时候的鸟儿,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执扯下几颗谷子,放在嘴里咀嚼。

黎老根瞧见忍不住道“黎青执,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满的那些鸟儿偷我的谷子吃就算了,你也来偷”

黎青执纠正他“爹,吃自己的谷子,不叫偷。”

说完,他又摘了几颗,放进嘴里。

稻子的壳有点糙,但里面的米粒带着粮食的香味儿,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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