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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在新出炉的江湖百晓生排名榜中,有人以黑马姿态杀入前十,引得无数英雄豪杰折腰,当夜就收拾包袱准备走人,免得成为这匹黑马的下手对象。

        天下第一刀,无间地狱傅红雪。

        天下第一暗器,小李探花李寻欢。

        天下第一掌,丐帮北乔峰。

        天下第一剑,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天下第一偷,盗帅楚留香。

        天下第一气,天下会雄霸。

        天下第一针,日月教东方不败。

        天下第一斧,神哭小斧顾惜朝。

        天下第一美人,移花宫邀月。

        天下第一杀手,无名客百里牧。

        ……

        说起百里牧,或许还没有多少人听说过他的名字,可是若是有人列举出江湖中等等有名侠客魔头为何一夜暴毙的事故,那么百里牧这个名字便不得不被提起。

        在过去的十年里,快活王手下色使被杀、蝙蝠岛大总管被杀、移花宫三花使被杀、魔教见义堂堂主被杀……零零总总,好几个国家里江湖上数得上号的一流势力都有地位不低之人一起被杀,而下手之人却无声无息,让不少江湖名流夜不能寐,免得早上起来就发现头和身子分离!

        最后,江湖中人联合起来找到了大智大通,百晓生,公子羽等等情报能人,才将这个杀手的名字给套了出来。

        百里牧三个字,一下子成为了江湖所有人头上的利剑。

        更有不少从事杀手行业的领头羊发话,愿意重金聘请此人来自己的地盘当个二把手。

        可惜,这位新出炉的天下第一杀手却没有任何动静,仿佛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在杀手界封神了一般。

        江湖传言,只要你出得起价钱,百里牧可以为你杀任何人。不管是男女老少,还是达官贵人,抑或是侠客魔头,没有他杀不了的。

        前提是,你找得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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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牧正在擦拭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漂亮,无论用多少形容词去赞美都绝对不过分。他此刻用来擦手的布,更是江湖中人万金难求的用来做金丝宝甲的天蚕丝,就这么小小一块布的价钱,就足够一个大型布庄一年的利润。

        就一个杀手而言,他的行为实在过于奢侈了些。

        天下第一杀手。

        啧。

        百里牧的手指划过纸上的这几个字,嘴角不由的弯了弯。

        他长的十分秀丽,说是美貌也绝不过分,都说杀手的脸要越平凡越好,但是这点在百里牧身上却拐了弯,绕了过去。

        即使长了一张绝对不适合成为杀手的脸,他依旧成为了天下第一杀手。

        “师父,您的要求,我做到了。”百里牧对着空无一人的椅子,轻声说道。

        要说百里牧的传奇故事,或许要从十五年前的一个雨夜说起。

        百里牧三岁死了娘,五岁死了爹。爹是一个家产颇丰的乡绅,母亲是附近百里驰名的花魁娘子。可惜这花魁自赎出来和乡绅也没有享受多少福,统共不过四年就抛下儿子丈夫去了。这乡绅也是个痴情种,娘子死后就无心经营,日夜嗜酒,百里牧长到五岁就撒手人寰,只给他留下了一个破屋子,一穷二白的连打秋风的亲戚都不上门!

        百里牧依靠着自己那张还算白嫩可爱的脸,半乞讨半蹭饭的过了大半年,终于遇见了一个很不像乞丐的乞丐。

        夏天的雷阵雨打在人身上,可是疼的不行。这种天气,百里牧也没有办法出去乞讨了,只能回到只有几片瓦的家找个角落猫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多出了一个人,正在吃着百里牧藏在茅草堆下面的肉包子!!!

        那可是他藏了好几天都舍不得吃的全肉包子!

        百里牧醒来,看见那乞丐眯着眼的样子,恨不得上前好好揍对方一顿,可是他不敢,对方明显是个成年大汉,他绝对讨不了任何便宜。

        这样的乞丐,说不定就是哪里的头头,百里牧吃过几次亏,这一下也只能咽着口水,暗道自己藏的不够严实。

        不过那大乞丐却偏偏不愿意就这么吃了,他转过头,三两步的上前,掐了掐百里牧的脸,又摸了摸他的骨头,眼里发出一阵精光来,“好好好,我龙傲天终于找到一个好苗子了!”

        无父无母,年龄还小,根骨比得上他开挂之前的水准,这样的人,可不就是自己的传人?

        龙傲天本来不叫龙傲天,叫李狗蛋。

        可是某一天他就得了个系统,让他体验各种开挂人生,成为人人羡慕嫉妒恨的人生赢家。龙傲天当过武林盟主,当过魔教教主,当过天下第一富商,当过九五之尊的皇帝,当过兵权在握的将军王爷,玩过无数美人,不分男女,不断轮回在各种世界,直到这一辈子,他厌倦了一切,主动脱离了系统,成为了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职业——乞丐。

        没有了江山美人,没有了风花雪月,龙傲天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毫无遗憾了,于是又改回了自己的名字李狗蛋。这样的乞丐生活足足过了十来年,李狗蛋突然想到自己的人生还是有缺陷的。

        他没有当过杀手和道士。

        他干过那么多职业,体会过那么多人生,但是如此拉风的行业却没有从事过,简直是对李狗蛋的侮辱!

        这下可就麻烦了啊!

        毕竟他这辈子只想要当乞丐,不可能转行去当杀手和道士来着。李狗蛋用自己开挂的脑袋想了想,决心收两个徒弟,一个去当杀手,一个去当道士。

        当道士的那个大徒弟现在正是上蹿下跳的年纪,小小年纪就能骗得别人心甘情愿的当冤大头。当道士,不要求你根骨多好,武功多高,会耍嘴皮子,有个不错的装逼技巧去好好交流论道就足够了。

        李狗蛋在还是龙傲天之时,嘴炮功力十分强大,教自己的大徒弟如何骗人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是关于杀手徒弟,却是犯难了。

        想要教出天下第一的杀手,就得先找个有成为天下第一高手,起码要有成为天下第一轻功高手资质的孩童才行啊。

        好在,李狗蛋就算没有了系统外挂,运气也还是杠杠的。

        不到几年,他就找到了百里牧这么根好苗子。

        李狗蛋凭借着嘴炮功力将百里牧唬的不要不要的,没几个时辰就把杀手这一行业当做自己的人生追求,从此开始和狗蛋师父学武学杀人的操蛋生活。

        几年后,李狗蛋自认为自己教的足够,嘴边吃完鸡腿的油也没有来得及擦,负手而立,一派宗师风范的告诫自己的徒弟如何才能成为天下第一杀手。

        第一:要接地气。

        不要相信“杀手只能是高冷”的这一表面行为。而中原一点红就是李狗蛋口中的反面教材,一出现就人人都知道你是中原一点红,还怎么能愉快的杀人?当一个杀手的身份被人一看就知道,就证明这个杀手离退出杀手界不远了。

        不会有人相信一个逗比二货是天下第一杀手的,所以这一点是重中之重,不能忘记!

        当然,该装逼还是要装逼。

        披着高冷皮子的逗比会更加降低人们的警戒心的。

        所谓反差萌,就是这样了。

        第二:不要废话。

        反面教材是无数杀手界的前辈们,说的越多死的越快,就算下手对象已经是奇经八脉全断,只剩半口气了也绝对不要相信什么“我快死了,我只想在临死之前知道真相”之类的屁话。

        第三:不要和别人合作。

        杀手就该独来独往,和别人合作只会暴露自己,尤其是和女人合作。这个江湖人的行走生、殖、器已经太多,说不定哪一个合作伙伴就爱上了某个男人,把你给卖了,而且这年头不仅女人不可靠,男人也不可靠了,好在现在动物勉强还能靠得住,当然,如蛇、狮子、狗和猫这样的高频率会修炼成妖精的动物除外。

        最后,李狗蛋还给了百里牧一本小册子,名为《手把手教你分辨人生赢家》,告诫自己的徒弟,凡事符合小册子上面情形的人,不管现在是个什么倒霉模样,都要合理规避,定下一个高到离谱的价格躲开这笔生意。

        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就算自己教出的小徒弟再厉害,也不一定躲得过主角效应。

        打出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声很容易,但是要维护就很难了啊。

        不出十年,百里牧勤勤恳恳的按照狗蛋师父的教导,故意泄露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了百晓生、公子羽、大智大通等情报三巨头公认的天下第一杀手。

        哦,这是私底下的身份。

        百里牧用来生活的名字是“李大力”,乃是桃源村赫赫有名的金龟婿,坐拥一个养着几百头猪牛山庄的大户!

        六月的天气总是令人捉摸不透。

        这个还算富裕的村庄忽然迎来了一名黑衣少年。

        那名少年走的很慢,姿势也颇有些怪异。路边的一些村民不由的心起了阵阵遗憾,长相如此俊朗的少年却原来是个跛足,日后可不好娶媳妇儿啊。

        只是这遗憾的目光转移到黑衣少年腰间的刀上之时,一个个都将目光转移开来。就算对方是个残疾,江湖中人也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惹得起的。

        前些日子,据说王家村被一个魔头给烧了,可怜全村上下几十口人一个都没能活下来。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连忙捡起农具,回家关门,不敢在外停留。

        啪。

        碰。

        ……

        傅红雪已经接二连三的碰了好几次壁了,没有一户农家松口收留他过夜,即使他们看着银子十分动心,却也警惕的很,恋恋不舍的在银子上打了转儿,最后还是谨慎的说自己家里没有空地,还是请少侠去别的地方看看云云。

        傅红雪慢吞吞的收回银子,却也不恼。

        他既不愤怒,也不生气。他就如同一匹孤傲的狼,不会去在意他脚边的任何蝼蚁。他从不对手无寸铁之人动手,哪怕这些农户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愚昧无知的。

        傅红雪忽然想起了翠浓。

        那个明艳而俏丽的少女,也是他第一次心动的人。如果她只是生在农家,当个普通民女,或许他和她的未来可以更加期待一些。只是世界上终究没有如果。

        “少侠……少侠!”

        一个年迈的老婆婆对着他招招手,脸上的褶子几乎将眼睛都遮了去。她的目光和善又慈祥,看着傅红雪的眼神充满了怜爱,“少侠,你在我们这里找不到地方,我老婆子没有办法收留你。但是你可以往前走上一段路,那里有个大宅子,里面住着我们这里远近驰名的大财主,他为人乐善好施,家里也有些护卫,不怕你们江湖人。”

        傅红雪冲着这位老婆婆点了点头,将手里的碎银子往老婆婆手里一塞,“多谢。”

        老婆婆看着这位少年慢悠悠的拖着自己的跛足走路,好像什么也阻挡不了他一般。她年轻时也在一个大户人家当过侍女,可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或许,这就是以前主子们说的贵气。

        傅红雪走了大概不到一刻钟,就看见在山脚下的一座普普通通的青砖大瓦房。

        这瓦房比起城镇里的大户根本算不了什么,或许还没有一个客栈来得好,只是在这么个乡下地方,的确说得上是数一数二了。而那个老婆婆口中的护卫,也不过是几个年轻力壮的大汉,没有半点功底。

        傅红雪上前敲门,表明了自己想要投宿的来意。

        他说话有些慢,但是声音很好听。加上他年纪不过弱冠,就算带着刀也没什么威胁力。

        “你先在此等候,我去问问我家老爷。”开门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已婚妇人,长相很是普通,手上的茧子也很厚,一看便知平日里劳作的时间不短。

        过了不到一会儿,那妇人对着傅红雪微微点了点头,“这位少侠,我家老爷答应了,请进。”

        傅红雪跟着那个妇人绕过大厅,来到了一间客房前,里面格局不大不小,但是看得出来很是干净。傅红雪想给些银子,那妇人开始不收,后来推辞不过只得和傅红雪说了些宅子主人的事情,“我家老爷是这几个村里的能人,我们耕地用的牛都是从他这里租的,租金比一般人低一半,逢年过节这里都会杀猪,猪肉也很便宜,大家都在这里买。哦,您放心,猪牛都不在这宅子里,后山里修了猪栏和牛栏呢!”

        最后,这个妇人才说主人家姓李,名大力,很是乐善好施,只是难得出去,若是傅红雪和他说些趣闻,必定会得到不错的招待。

        傅红雪自小被魔教公主花白凤养大,对于那些黑道上的一些阴谋诡计小伎俩都清楚明白的很。经过他的观察,这里的主人家再普通不过,这里的下人和护卫都是附近土生土长的农户,没有什么怀疑的地方。

        傅红雪不愿意以恶意揣测别人,只是他的仇人太多,势力又太大,不得不小心谨慎些。

        到了夜晚,傅红雪终于见到了这个宅子的主人——李大力。

        直到很多年后,傅红雪再度想起这一次的见面,都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传说中的天下第一杀手,若非百里牧后来亲自承认,或许不会有任何人想到他的身份。

        而李大力早早的听说有个年轻侠客到他这里借宿,心里也起了一丝好奇,他对近来江湖中的事情还有些兴趣,但是又懒得出门去打听,有人送上门来送消息,百里牧自然是愿意的。

        百里牧这么想着,见到过来给他打招呼的傅红雪之时,师父李狗蛋教的那本《手把手教你分辨人生赢家》的知识,顿时在脑海中响起。

        长相俊朗,气质孤傲。

        最重要的是,身有残疾!

        还穿着一身黑衣!

        人生赢家六大特征:

        一、身有残疾:二、白衣胜雪或者黑衣如墨:三、美女相伴基友在侧:四、身负血海深仇自带仇家:五、长相千里挑一气质万年不遇:六、名字很特殊

        满足两点以上就是人生赢家预备。

        而眼前这人,满足了第一点第二点和第五点,要务必小心。

        正当百里牧准备出口问话之时,门外忽然飞进了好几个持刀大汉,那几个大汉长相凶恶,一身土气,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

        那几个大汉看见傅红雪,眼前一亮,“傅红雪,我们庐山五虎就要见识一下你的天下第一刀!”

        ……果然师父说的一点没错。

        百里牧当了这么多年杀手,又有了李狗蛋那样的师父,眼力非同一般。

        傅红雪虽然是个残疾,但是出招却比正常人还要更快。很多人都知道他是个跛足,因此在攻击的时候总是盯着傅红雪的缺陷不放,然后这些动手的人,却在下一刻便倒在了地上嗷嗷直叫。

        要知道,身有残疾的人对自己明显上的弱点是会更加注意锻炼的,这些家伙连这一点都看不透,难怪一直名气不显了。

        只是傅红雪的这刀法……应该不全的吧。

        百里牧想了想若是自己和傅红雪正面对上,百招之内或许是杀不了他。要是一百招之内他都杀不死对方,那么就证明这笔生意他接亏了。

        不过他本来就是杀手,和人正面对上不现实。

        只是暗杀的话,把握不小。

        百里牧在心里暗暗道,若是有人出钱买傅红雪的命,没有个一百万两黄金,他是绝对不会动手的。

        ……事实上,若是真有人出得起一百万两黄金,也不会是傅红雪的仇人了。江湖中人,没有这么能赚钱的!

        不是自己的仇人,傅红雪从来不会对一般挑衅自己的人下杀手。

        只是这样的“仁慈”,在一些小肚鸡肠的人看来是羞辱,那几个人放下几句狠话,一个个狼狈翻墙离开,活像背后有什么怪兽在追赶,或者傅红雪会对他们赶尽杀绝一样。

        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便以为别人也是什么样的人。

        百里牧垂下眼眸,觉得无趣极了。

        只是这样的情绪只在百里牧的心里稍稍过了一下,百里牧便顶着一张后怕的脸,小心翼翼的看向傅红雪,口里略微有些颤抖,然而却强忍着镇定道,“这……这位少侠真是好本事。”

        傅红雪朝着百里牧抱了抱拳,淡淡道,“是在下的不是,李老爷所受的损失,在下愿意承担。”

        “不用,不用。”百里牧听到傅红雪称呼为他“老爷”,有点不太适应,不过转眼又想,能够让天下第一刀这么称呼的人,或许全天下也没有几个。

        他虽然干的是杀手的活儿,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狗蛋师父说,面对人生赢家,不能太过接近,也不能太过疏远。太接近容易被殃及池鱼,遭到追杀,到时候不免会暴露了自己的痕迹;太过疏远则容易被卷入灾祸,不比前者好多少,具体的度,还得百里牧自己掂量。

        “不知少侠名姓,该如何称呼?”

        “傅红雪。”

        “咦,这名字倒是有点像隔壁村的村花……”百里牧状似“顺口”而出,偷偷瞥了傅红雪一眼,用手微微遮了遮脸,“抱歉,抱歉,只是隔壁的那个村花叫白雪,哈哈,哈哈哈。”说完,百里牧不尴不尬的笑了起来。

        傅红雪听完,倒是郑重的点了点,“的确很像。”

        “不才李大力,傅公子若是不嫌弃,叫我大力就好,老爷什么的,我还没有到那个年纪。”得到傅红雪的承认,百里牧似乎是放开了些。他本身生的极为秀气,也称得上是个美人。偶尔有过往的行人在见到百里牧之时先是为他的容颜赞叹一番,等到知道李大力的名字之时,脸色就不免露出些古怪来。

        这样的表情,真是百看不厌。

        不过傅红雪这样镇定模样,也很有意思。

        人生赢家的处事作风,当真与世人不同。

        百里牧想起公子羽在“无名居”里下的关于追杀傅红雪的订单,顿时为自己的同行后辈们点个蜡。

        虽然公子羽也满符合人生赢家标准。但是傅红雪……,百里牧看看傅红雪的俊脸,加上这赢家气质,基友美女还会远么?再过几年,恐怕会全部符合吧。

        在两个人生赢家都冲突的情况下,自然要选择符合条件多的那一个。

        这样的诀窍,却只有百里牧一个人知道,一个人避开。

        所以他会成为天下第一杀手,而其他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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