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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朱依依没有再为此前的事情难过一秒钟,她照常上班下班,挤地铁公交,在这个城市里渺小地、没有存在感地活着。

        当她真正放下薛裴后,许多事情都变得简单起来,再收到薛裴发过来的消息,已经异常平静,掀不起任何波澜。

        她没有刻意远离薛裴,只不过他的消息,她常常懒得回复了,他约她见面,她也常找理由推开。没什么别的原因,不过是溃烂的伤口刚长出了新肉,她没必要急着撕开那层薄薄的皮。

        放下了十年来的执念,朱依依确实觉得生活好像自在了许多。

        她想起高中的时候,她在作文素材本上看到过一个故事,给她印象很深。

        那故事讲的是一位登山者,一直以来都以登上那座最高的山峰作为他毕生的信仰,他以朝圣的心态来到山脚下,一刻不停歇地往上爬,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风餐露宿,栉风沐雨,不曾懈怠,可吊诡的是,那座山却好像越来越高,云层越来越缥缈,一眼望不到尽头。

        即便如此,他依然决定要用这一生去征服这座山。

        就这样不知道走了多久,有一天,精疲力竭的他走到半山腰处,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他望见了自己来时密密麻麻的脚印,望见了山脚下葱郁的风景,他低头,瞧见自己满是皱纹的皮肤。

        他已经变得苍老,而那座山仍然如来时一般遥不可及。

        就在这一刻,他忽然与自己和解了,他想他的人生不该浪费在这一座山上。

        就把这里当做终点吧,在下山前,他这样告诉自己。

        朱依依觉得她现在就是那位登山者。

        她与自己和解了,与曾经那十年和解了。

        或许因为从心底里放下了许多事情,和李昼相处时,朱依依再也没有从前那些心理负担,相处起来反而轻松了许多。

        他们在微信上闲聊,问候,互道晚安,分享每天的见闻,关系越来越熟稔,李昼请她到家里做客过几次,她一开始有些拘束,在餐桌上菜也不好意思夹,后来也渐渐放得开了,有说有笑。

        这天早上,朱依依一起床就去了菜市场买菜,她今天约了李昼来家里吃饭,她之前就答应过他要给他做一顿好吃的,现在终于到了兑现的时候。

        她不知道李昼喜欢吃什么,便在市场里看到合适的就买了回来,等她回到家后,才发现她买的全是薛裴爱吃的。

        意识到这件事,朱依依的心情顿时像吃了只苍蝇似的,有些犯恶心,她将客厅的音响开到最大,企图让音乐侵占所有的注意力,让她不要分心再去想别的事情。

        她煮了三菜一汤,不算丰盛,刚好是两个人的分量,她刚把菜端到客厅,李昼后脚就到了。

        两人坐在餐桌上吃饭,李昼很给她面子,每道菜都赞不绝口,朱依依被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耳后根红红的。

        她向来不太习惯别人的夸赞,因为她从小就很少得到过别人的夸奖。

        李昼这样夸她,她开心得恨不得每个周末都喊他过来一起吃饭。

        吃完饭,两人坐在客厅里看了一部电影,是最近刚上映不久的一部喜剧片。

        电影笑点很密集,朱依依是个笑点低的,但没想到李昼笑点比她还要低,两人笑得一次比一次大声。

        坐得也越来越近,朱依依伸手去捞枕头却一不小心碰到了李昼的手,两人都愣了愣,气氛顿时有些暧昧,朱依依慌乱中把手缩了回去,而李昼刚想伸出的手便这样落了空。

        喜剧片看的就是个氛围,朱依依觉得自己好像很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

        她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是薛裴在她旁边的话,只会皱起眉头,审视地看着她的脸,调侃:“怎么总喜欢看这种没营养的电影,难怪现在烂片票房那么高,看来你该负点责任不是,也就我才愿意陪你看这些电影。”

        想到这,朱依依表情变了变,笑容凝固在嘴角。

        李昼问她:“怎么了?”

        意识到自己走神了,朱依依摇头说:“没事。”

        因为李昼晚上还要回公司加班,看完这场电影他就要走了,朱依依之前就听说医药代表的工作很忙,现在接触下来确实是这样,周末加班到凌晨都是常有的事。

        李昼走后,她把李昼带过来的水果都摆满了冰箱,花瓶里的花也换上了李昼带过来的玫瑰。

        看着满冰箱的水果,朱依依好像能明白她爸妈常说的“过日子”是什么意思,平平淡淡,不轰烈,不浪漫,全是柴米油盐的细节,但相处起来很自然。

        在这方面,她和李昼确实很“合适”。

        自那以后,朱依依和李昼见面更是频繁,周末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就像大街上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虽然李昼至始至终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也没有要求朱依依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或许是想给她时间适应和思考,所以把决定权交到她手上。

        有段时间,他们几乎是一天一见。

        临近年底,正是电商行业赶业绩的时候,朱依依晚上要加班赶方案,李昼就煮好饭送到她公司楼下,等她下班又过来接送她回家。

        朱依依之前没谈过恋爱,她还是第一次受到这种待遇。

        说实话,她曾经羡慕过办公室里的同事,因为平时下夜班同事都有男朋友接送,而她只能在包里随时准备防狼喷雾,以免路上遇到危险。

        她手机的快捷键存的是薛裴的号码,薛裴以前也说过如果她加班到太晚,记得给他打电话,他会过来接他,可她心里也清楚,她不会拨打这个电话,也不会深夜吵醒他,让他开车一个半小时过来接送她回家。

        因为李昼平常没事就往朱依依公司跑,给她送午饭,送晚餐的,有一回朱依依衣服带少了,天气又突然降温,李昼还给她送了件外套过来,有一次在楼下被同事撞见,一来二去,办公室里的人都认识他了。

        有次下班的时候,朱依依恰好和她坐在同一班电梯,芳姐打量了她几眼,好奇问她:“那个小伙子又来接你下班啦?”

        “嗯,在楼下。”

        芳姐凑近,半掩着手在她耳边小声道:“有句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不该说,那小伙面相看着真不太好,一看就是个没福气的,以后发不了达的,小心眼多得很,还不如我上回说要给你介绍的那个,真的,你别不信……”

        朱依依左耳进右耳出,敷衍地应了几声,一出电梯就装作打电话越走越快。

        芳姐叹了口气:“唉,这孩子不听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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