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请我吃早点
何以随将自己和宋清然的碗收到洗碗池里, 挽起袖子就要开始洗碗,被宋清然一把拦住。
“不用不用,你快回去休息吧, 明早我洗就好,快走快走。”
宋清然说着就把何以随往外撵,何以随反手握住她的手腕, 眉毛往上挑, 脸上笑意明显,“怎么?你不相信外科大夫的手能洗干净碗。”
宋清然抬头看他, 标准的职业假笑,“相信相信, 外科大夫的手必须行,但是我更想让外科大夫的手用在手术上。”
走到门口的时候,何以随看到鞋柜上的那张明信片还在,他随口问了句。
“这是池询送的?”
宋清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点头,“是啊。”
何以随脸色一沉, 手握住门把就要开门出去。却又被身后的人叫住, “何以随, 我今晚请你吃宵夜, 你明早请我吃早点行吗?”
他回头看她,点头说好,随即关门转身上了楼。
宋清然走过去, 抱起鞋柜上的那个纸箱,她将纸箱上的明信片随手夹到了一本书上, 随后又将那个纸箱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放进冰箱里。
这是池询给她们寄的云南那边的土特产, 今晚刚拿回来的快递。
说是给唐糖她俩带的, 唐糖那个疯女人整天到处浪,宋清然家简直就是她的半个住所,自然是全部寄到了她家。
不过宋清然觉得有点奇怪,为啥他俩不一起去呢?
每次都是这样,搞不懂他俩。
算了,不想了。她拿漱口水漱了下嘴巴,直接一头栽在床上,才沾枕头就去见周公了。
第二天宋清然起了个大早,花了整整两个小时给自己化了个心机妆,选口红的时候犹豫了几秒,最后决定干脆不涂了,她的唇色本来就有点偏红。
她看着镜子里精致的自己,给自己梳了个大拇指表示非常满意。
这么好看的妆容肯定是要披头发呀,宋清然突然有点后悔去年冬天的时候没有听唐糖的意见去烫个大波浪。
这万年的黑长直也太素了吧,是个人都会看腻的吧。
等唐糖回来要不要去烫个头发呀?
烫的话要不要剪短一点呀?
她头发差不多快及腰了,她又只有一米六,真的就是准准的一米六,不多不少刚刚好。她的确是喜欢长发,所以一直都是长发,可是头发太长真的很显矮,而且何以随本来就比较高。
到门口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她又跑房间去照了下全身镜。她今天穿的是一条小碎花,亮点就在于露锁骨,想着赶在夏天的末班车赶紧多穿几次小裙子。
她摸了摸脖子,总感觉不太对劲,空落落的感觉好单调,于是又走到梳妆台那里,从首饰盒那里拿了条项链。
是一条细细的小金项链,一朵琥珀石材质的小百花,然后用金丝镶了个边,跟今天的这条碎花裙还挺搭的。
那既然都这样了,索性就把头发挽上去,直接把脖子露出来吧,还是有挺多人夸她脖子纤长的。
她找了和这条裙子花色差不多的发带,把头发编成了麻花辫。
走之前最后照了一次镜子,嗯,这次是真的满意了。
不过她提着袋子走到楼下,看到何以随正在低头看手机,他还穿着昨晚的那条衣服,宋清然又开始犹豫了。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脚上的白色高跟鞋,就吃个早点而已,她穿得也太隆重了吧,会不会太明显了。
那都已经这样了,她不可能又上楼回去换吧,宋清然硬着头皮走过去。
“等很久了吗?”
何以随闻言抬头,“没有。”
宋清然不好意思地笑笑,手下意识地摸了下自己的头发,“不好意思啊,我今天起晚了。”
靠,真的是,她今早六点起的,做个精致的女人也太难了吧。
宋清然在心里默默感慨,她真的由衷敬佩那些愿意每天早起化妆的人,太牛/逼了吧。
何以随将手机放回裤袋,另外那只手甩着车钥匙,笑容和煦,“没事,走吧,你想吃什么?”
不愧是医生,只睡六个多小时还能这么精神,佩服。
不过宋清然更佩服她自己,她只睡了四个多小时。
“油条豆浆,我带你去吃。”
“那上车吧,你给我指路。”
何以随说着伸手就要去接过她手上的袋子,却被宋清然轻巧躲过,“不用不用。”
“目标一公里,出发。”
何以随看着她,也是跟着笑。
她带着他走进了一个崎岖的小道,出路口后又带着他走进了一个左斜前方的小胡同口,路程并不遥远,但就是很绕,宋清然带着何以随绕了很多个路口,最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排队的人还挺多的,应该都是住这附近的人。
宋清然见状也拉着何以随排了起来,“你着急吗?不着急的话我们等一下好吗?”
何以随摇头,他今天难得休息轮休,如果宋清然不约他的话,他今天应该会待在家里足不出户。
“不过我有点好奇,你是怎么发现这家店的?”
宋清然歪着头想了一下,“有天早上丢垃圾的时候在小区门口看到了一只特别胖的大橘,真的就是个方面包,大概这么大,看起来特别好rua,我就想摸摸它。结果我一靠近她就跑了,然后我肯定是要去追它,最后它就把我带这儿来了。”
“我这才知道它就是这家早店铺的咪,简直就是一只用生命在奋斗的招财猫。”宋清然发表完总结后又指了一下店门口的那个小石墩,“你看,它平时就喜欢躺在那里晒太阳,今早可能是太阳还没出来,它也就还不出来。”
宋清然看着前面排队的人,回头跟何以随小声说,“你看,这里面肯定有很多人都是被方面包引诱过来的。”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本应该在她手上的那个袋子怎么到了何以随的手上。
她刚刚说得手舞足蹈的,像一只张牙舞抓的小狮子,何以随听着她的奇遇只觉得忍俊不禁,在她双手给他比方面包大小的时候顺手把袋子接了过来。
宋清然想伸手接回袋子,何以随避开,“今天穿这么好看,这袋子和你不搭。”
她小脸一红,恰巧这时前面有个人端了两碗豆浆出来,脚底打滑眼看就要撒到宋清然身上,何以随手疾眼快地一把将她拉进怀里。
宋清然的手瞬间就覆上了何以随心脏的位置,感受到布的质感,感受到他隔着布料温热的胸膛,还有他的心跳。
无法言语的愉悦感瞬间涌了上来,这一刻,仿佛感觉到她和他的生命被关联在一起,他托着她的腰,她摸着他的心脏。
感受到腰间的那股力量有了些许的松散,宋清然后退一步,右手下意识地摸了下自己刚刚因为疾步而散落下来的碎发,“谢谢。”
何以随面色坦然,轻咳一声,低声和她说说不用谢,眼睛却不看她。
宋清然双手交叠放到背后,不再说话。
排到他们的的时候,刚好有一对爷爷奶奶走了,两人捡了个空。
宋清然坐下,问对面的人,“你有没有试过用把油条和豆花混在一起吃,再放上一点糖。”
何以随摇头,“没有。”
油条一般都是和豆浆一起吃,虽然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是吃豆花的话他比较习惯放盐。
宋清然自顾自地给他调了一份,放糖的时候只放了她平时一半的量。她递过去,“尝尝吧,我也是偶然间看到一个老爷爷给他的妻子弄的,我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何以随拿起筷子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甜,豆花软软的,油条不像泡在豆浆时候那么糯,口感吃起来没有它原本那么脆,但很香。
抬头就迎上了她万分期待的目光,说话的语调更为期待,“怎么样,好吃吧?”
他看着她,真的觉得她不太像二十八岁的人。
“嗯,好吃。”
宋清然见他说完又吃了一口,心满意足地开始享用美食。
“我还知道很多好吃的地方,都在江城的各种犄角旮旯藏着,以后我还可以带你去。还有各种听起来稀奇古怪,但是搭配在一起很好吃的东西,一定要推荐你去吃。”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光,眼眶里蕴含着浓稠绵密的欢喜,说话的语调比唱歌还要欢快,何以随说:“所以,宋老师还是一个民间美食家?”
不暇思索,她直接回答,“我的确挺喜欢美食的,很多别人接受不了的我都会很喜欢,但是就是我是易胖体质。”
听她说到‘易胖体质’的时候,何以随脑海里突然就想到了刚刚手上触摸到的那份柔软,她的腰分明那么细,他一只手就能握住。
作为一个医生,何以随觉得他很有必要提醒她注意健康,“你这明显是太瘦了,一米六的标准体重应该是50kg到55kg左右。”
宋清然发烧那天,在医院里他抱过她,具体的数值他无法估量,但怎么着都不可能超过45kg,他看了眼她脖子上的锁骨。
她脖子纤细,初晨的阳光正好照到她佩戴的那条项链的小花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她的锁骨很明显,何以随不否认她这身材是真的漂亮,锁骨也是好看得没话说。
但是比起美观的话,肯定是健康更为重要。
“你最起码可以再胖10斤。”
“可是这样的话跳舞就不好看了。”宋清然直接脱口道。
这话落到何以随耳里再熟悉不过,真的是久违了。黎旧时光整理,欢迎加入我们,历史小说上万部免费看。薇大学的时候也是这样,每天为了保持身材吃得清汤寡水的。
不过她不像宋清然,美食于她而言,诱惑值几乎为零。她忌口是为了体态和肤质,那是她自小就养成的习惯,她又一向是个自律的人,减肥这件事情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算问题。
那时他顾忌她的身体健康,总是会花心思给她选各种代餐。可她几乎每次都是原封不动的退回来,就算仅有的没退回来的那几次也是分给了她的室友。
他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和黎薇的那段感情虽然开始得有些糊涂,但对于那段感情他也的确是认真的。
后来结束了,他并没有过多地去回忆那段感情,他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六年,期间没再花心思在这种事情上。
池询说他薄情,分手了好像还没落选奖项难过,在他身上一点遗憾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他薄情吗?
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觉得不合适的两个人没必要花费时间彼此纠缠。
直到最近,宋清然的出现总是让他频频想到黎薇,或者应该这样说,他开始回想喜欢黎薇时的自己。
他能分清宋清然和黎薇的区别,在他眼里,她俩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黎薇对待所有事情都能保持理性,而宋清然明显跟偏向于感性。或者说在宋清然的身上他能看到真正的人间烟火,真实却不落俗。
何以随抬眸看了眼对面的人,她的头发掉了下来,喝豆浆的时候不小心把头发也吃了进去,她伸手抓了下脸,用纸胡乱擦了擦头发。
可是擦了几次也没擦到,何以随见状直接抽了张纸给她擦,擦完了以后他又绕到她身后把那些散落下来的头发给她插进了后面的马尾。
他插完后扫了一眼整体,她的头发应该是从不烫染的,又黑又长。
作为处女座他是真的会有点洁癖,比如什么东西都喜欢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起,但是看着她的马尾,他好像突然就明白了凌乱美。
“嗯?怎么了。”宋清然伸手抓了一下头,“我头发上面有东西吗?”
“没有。”他说完才发现字自己的手指一直搭在宋清然的马尾上没有落下。
“那我们走吧。”
宋清然提起袋子就起身准备走,“我朋友约了今天一起聚个餐,因为有不太熟的人,不能迟到,所以现在就得走了。”
为了不让何以随觉得她这么精心打扮是为了这顿早餐,宋清然觉得自己必须找一个完美的说辞。
和不熟的人一起吃饭,肯定是要注重穿着。
何以随点头,“我送你。”
宋清然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你有事情你就忙,没事的话你就好好休息。”
她就是去帮向茉排一下舞,向茉刚给她发消息说她马上就到,十分钟后门口遇,那何以随要是送她的话,那不就穿帮了吗?
“没事,我送你。”
见他执意要送,宋清然立马改口,“我是要先去帮向茉排一下舞,然后她给我介绍几个朋友认识。”
何以随点头,“好,你等着,我过去把车开过来。。”
车窗半开,不知道是不是早晨的风太过柔和,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宋清然舒服得直接想把眼睛眯起来。
旁边的何以随以为她是因为觉得阳光太刺眼,又给她递了一副墨镜,宋清然接过但没戴上。
“随便怎么样了?晚上会吵到你睡觉吗?”
何以随留意着路况,“没有,但是它半夜跑我床上了。”
他今早摸到毛茸茸的东西,直接从梦中惊醒。
睁开眼睛一看,毛茸茸的一大张,他穿的是随朔没有穿过的纯棉睡衣,全沾上了毛。
“有一个问题,今早我给它喂猫粮的时候它不吃,身体状况也没什么问题。我给它开罐头的时候,它特别精神。”
宋清然想了一下,“近一年有换过猫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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