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心酸


第293章  心酸

纪舒灿最近的心情,很不好。

虽然外表看,她跟平时没什么区别,还是那个精明能干,作风强硬的女法官。

她最初,其实并不喜欢这个行业。

因为她的父亲就是个法官。严厉而冷漠,让她甚至从心里抵触这个行业。

可她没有想到,高一那年转学来了禾城,会遇到陈川。

从小在父亲严苛的规矩中长大的她,第一次看到,这么不规矩的少年。

他的校服,永远都穿不整齐,他也永远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慵慵懒懒的,仿佛这世上的万事万物,都不值得他去关注,去了解。

可他又那么优秀。

成绩榜上,他的位置永远都在第一,科科几乎都是满分。

纪舒灿是个学霸,她觉得自己已经够优秀了,结果居然还有比她更优秀的人。

这让她很佩服,只是学业上的佩服。

一直到那天,她无意中与他相遇,他朝她漫不经心地懒洋洋地一笑,那一瞬间,她的心跳,停了半拍。

哪怕马上发现,这笑容不是冲她,而是因为他的好友们,出现在她的身后。

但她还是对这个笑容,非常地难忘。

她开始关注他,了解他,越是了解,就越是喜欢。

他跟她的人生,截然不同,可他却比她更优秀。

他活成了她羡慕而想要的样子,不被定义,随心所欲。

她,喜欢上了他。

可喜欢他,真的是件好难的事。

那么多女生喜欢他,都没有好下场,无一不被他的毒舌气哭。

她从小被父亲管的太过严格,她不敢像别人那样,直接去表白,她也知道这样没结果,哪怕她很美,又怎么样?

她不觉得,美貌是可以轻易打动陈川的资本。

所以她选择了一条匪夷所思的路,她去表白了周云霄。

虽然这种决定,在很多人看来,简直蠢到家。但她思来想去,别无他法。除了这个办法,她没有一点可以接近陈川的机会。

至少这样,她让陈川认识了她,记住了她。

而不再是某个连名字面孔都不知道的普通女学生。

反正谈恋爱而已,又不是不能分手。

她的方法,不能说不成功,当然最后,也失败的很彻底。

他拒绝了她,然后去了晶市上大学,再后来,他就出了国。

哪怕她千辛万苦,费尽心思,在他出国前找机会见了他一面,她不敢奢求他喜欢上她。

她只希望,万一将来,他们有机会再见面,他能不能给她一次希望。

他说不能。

然后,纪舒灿再也没见过他。

从此之后,天南地北,地球两端,再也没见。

她高考那年,报了她此生最恨的专业,因为这个专业,是她爱的那个人的选择,所以她也会喜欢。

她第一志愿,就填了他的学校,哪怕他已经离开,但至少这里,他曾经待过。

我吹过你吹过的风,这算不算相拥?

我走过你走过的路,这算不算相逢?

读书,毕业,工作,按部就班,经几多年,花费心机,总算,她又跟他站在同一片土地,然后,周云霄告诉她:“他结婚了。”

她不信!

陈川,他怎么可能会结婚?

除非亲眼看到,否则她不相信!

可是周云霄那人的嘴,多紧啊,她反复追问,拼命追问,也没问到关于陈川的半点消息。

不给便不给吧。

渺渺人海,偌大个禾城,她要遇到陈川的机率,有多小?

反正纪舒灿没遇到。

如果没遇到,她是不是可以当作,他没结婚?他还是她记忆里那个,慵懒而冷淡的少年?

虽然不属于她,但也没有属于任何人。

这样,至少她没有彻底的绝望。

纪舒灿坐在桌前,对眼前这些青春活泼的大学生,认真仔细地介绍着金融诈骗的相关知识。

她把普法宣传反诈的册子,递给那个一脸青春“印记”的男孩:“这上面我刚刚给你讲的内容都有,而且更详细,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好好看看,学一学。”

男生朝她害羞地笑着,脸涨地通红,用力地抓了抓头发,然后,吞吞吐吐地说道:“小姐姐,我能不能加你个微信?”

应付这样突来的事件,纪舒灿很有经验,她保持着职业且有礼的微笑:“当然可以。”

在对方惊喜的笑容中,她翻转小册子的背面:“你扫这个码,就能加我们的公众号,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一定会及时帮你们答疑解惑。”

男生的笑容,凝固了。

最后垂头丧气地走人。

“舒灿,这是第几个了呀?”同事暖昩地顶了顶她的肩膀,朝她眨眨眼睛。

纪舒灿还是不太适应这种太过亲近的肢体语言,但她深知自己的缺点,所以也在努力地改进。

深吸了口气,笑了笑,整理着桌面上被翻乱的册子,不说话。

同事也不以为意,这个上个月空降过来的美女法官,刚一来,就引起了单位里未婚男青年的骚动。

长的美,又有能力,听说家庭条件也好,是这个系统的世家。

关键还是单身。

每天除了工作,连通私人电话都没有,大家对她的感情状况,心知肚明。

她们地方法院,这种层级的美女一来,能不轰动吗?

就像现在,他们来A大进行“普法强基”行动,纪舒灿虽然是临时被拉来的,但她的桌前,那些男大学生,挤了个水泄不通。

忙的嘞,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休息了。

瞧,美女太受欢迎,也累的慌。

一整天的忙碌下来,工作狂纪舒灿也累得不轻,口干舌燥。到底是大学生,年轻有活力,精力充沛好奇心强,围着纪舒灿,各式各样古里古怪的问题,问个没完没了。

不出来走一走,真的不知道,原来大家有那么多奇怪的法律问题。

比如:我女朋友要是出轨了,我去抓奸时,男小三从窗外爬走,掉下去摔伤了,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或者是宿管阿姨查寝时,高功率电器在偷藏过程中烧坏了,可以索赔吗?

现在大学生活已经如此多姿多“彩”深谋远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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