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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先打小的


作为公爵的扈从,这个吸血鬼知道1些普通长生种不知道的事情,譬如说血指。

血指是1些专门以猎杀吸血鬼作为目标的猎人,他们收钱办事,用银作为武器,杀死尊贵的吸血种,换取肮脏的金钱。

眼前这人能瞬间就杀死他的两个同伴,所以这人必定是血指,而且还是这1行中的佼佼者。

这个白头发的人类刚才已经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他的威胁。

所以这吸血鬼1点都不怀疑,对方有实力能将自己杀死。

既然对方有这样的威胁,吸血鬼当然就不愿意和他拼命了。

以他的战力,当然不至于惧怕1个血指,但这就是没有必要的事情。

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对付血指这种亡命之徒,最划算的办法就是派出同样为人类的普通士兵。

在对付这些使用作为武器的猎人时,人类的枪械往往更加管用,而且也更有性价比。

在发现渔村这里还躲着前几天的漏网之鱼后,洋馆方面就派出了现在这支小分队。

他们有4名吸血鬼和8名人类士兵组成,因为速度的差异,作为骨干的吸血鬼战士1马当先,首先冲进村子。

那8名人类的士兵却落在了后面,虽说如此,那些士兵也是人类中的好手,所以那些士兵差不多就快赶到了。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要和眼前这个血指拼个你死我活。

只要再拖上1拖,他的帮手就会赶到。

被那些人类的士兵看到自己这个样子,当然很丢人,但是这也比和1个血指拼命要强得多。

在被那吸血鬼掐住脖子之后,弗朗索娃就再也发不出声音了。

她虽然也有与罗绩差不多的身高,但抓住她的那个吸血鬼却明显更为高大。

所以金发的妹子现在是被那吸血鬼举在空中,她的脚都碰不到地面。

虽说如此,弗朗索娃还是努力转过脖子,好让罗绩看到自己的眼睛。

金发妹子此时的眼神相当坚定,并没有半点恐惧和慌乱。

她当然听到了那吸血鬼所说的话,她瞬间就明白了这个家伙心中所想。

所以弗朗索娃现在是用眼神向罗绩示警,她要他绝对绝对不能在这时候停手。

如果罗绩因为她这个人质而停止攻击,其他的敌人很快就会赶到。

如果是那样的话,不管后来的只是人类士兵,还是吸血鬼战士,都会将现在的局势再次扭转。

弗朗索娃希望罗绩此时千万不可心软,那样不但会害了她,而且还会害了罗绩他自己。

若现在对面的是曾经的队友,弗朗索娃相信他们1定能够看得懂自己是什么意思。

做为1个身负特殊使命的佣兵,弗朗索娃他们都很清楚,自己绝对不能敌人逮住,尤其还是被吸血鬼抓住。

因为1旦被敌人抓住,等待他们的将会是生不如死。

与其遭受万般折磨后再被杀死,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

可是现在对面的是罗绩,弗朗索娃就不敢保证这个白头发的男人是否能够明白她的决心。

这个德尔塔的组员刚才已经展露了他那惊人的实力,现在女狙击手只希望他在其他方面也能表现出足够的专业。

看了1眼金发的妹子,罗绩又看向躲在弗朗索娃身后的那个吸血鬼,罗绩皱了皱眉。

他没有继续逼近,而是伸手从腰带上拔出了匕首。

“我说这位大人,你可是伟大的长生种。你怎么能这么怂呢?这可真是太难看了。”

1边这么说,罗绩1边摇头。

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匕首轻轻1划,就在自己的手心拉开1道浅浅的口子。

“来呀,你来咬我啊,我就在你的面前,我不会逃的。

你们不是连还在襁褓中的小孩子都不肯放过吗?怎么现在却不敢来碰我?

我这里可是又好多血,很多很多的血呢!”

随着罗绩这样的话语,他轻轻甩动手掌,让手心处的血洒到了地上。

看着那殷红的鲜血,还抓着弗朗索娃的吸血鬼开始不安地扭动起来。

鲜血的独特味道正在冲击着他的鼻粘膜,他的大脑也因此而受到1阵接1阵的冲击。

他很明白现在最理智的应对是继续对峙下去,但是对血的渴望却逐渐占据了上风。

对于血的饥渴是隽刻在吸血鬼细胞深处的底层命令,所以那吸血鬼开始呼哧呼哧喘气。

他开始不断地甩动脑袋,就好像这样便能把脑袋里那个可怕的想法给甩出来。

吸血鬼的内心挣扎被罗绩看得清清楚楚,于是白发的男人发出呵呵得冷笑。

再次挥动匕首,罗绩将自己手上的伤口拉得更长,于是更多的血出现在那吸血鬼的面前。

看着那不断滴向地面的血珠,吸血鬼终于忍不住了。

他大吼1声,将手中的金发妹子投向罗绩。与此同时他就挥动双爪,向着敢于挑衅自己的人类扑去。

弗朗索娃就这样飞了起来,还在空中的她看着面带嘲讽笑容的罗绩,心中却是1片冰凉。

弗朗索娃虽是女流,但却首先是个斗士。

凭着自己那出神入化的射术,以往她扮演的角色都是别人的救星,可今天她却成了人家的绊脚石。

德尔塔组的唯1成员没有无谓的浪费时间,这本是正确的选择,但弗朗索娃没想到那白头佬却嘲讽了吸血鬼。

用这种方式故意挑衅那吸血鬼,这倒也不失是1种打破僵局的办法。

可问题是按照现在她的运动轨迹,她百分百会撞到罗绩,而她身后就是那个阴险的吸血鬼。

如果可以,弗朗索娃宁愿自己1头撞到罗绩的刀上。

如果这样,她就不会妨碍这位她才刚认识的伙伴,不至于把人家也给害了。

可是那白发的男人却不躲不闪,也没有拔刀迎战。

他呆若木鸡,毫无反应,就像是还在梦游。

这样的反应让她心中绝望,也让她身后的吸血鬼心中狂喜。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罗绩反应太慢,来不及做出应对,而这才是普通人类应有的表现。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人类都是远远落于吸血1族的,所以这才是正常的情况。

这样的念头才刚升起,吸血鬼的眼前就出现了1道白光。

这道光瞬间就将他的眼瞳彻底占据,让他再也看不到除此之外的其他东西。

“好,好快的刀啊……”

当这道光蓦然消失之时,身形尚在空中的吸血鬼先是喃喃自语了1句,随后他的头颅就从脖子上滚落。

直到这时,他的颈部才出现了1道细细的红线,随后就变成了1道触目惊心的刀口。

1刀就将那吸血鬼枭首之后,罗绩已无暇再收到刀入鞘。

于是他顺手将刀插在面前的地板之上,双手则是同时探出,正好将飞过来的金发妹子接住。

对于弗朗索娃来说,刚才的那0.5秒钟实在是匪夷所思。

她甚至都没有看清那道光,她只觉得有股风从自己脸庞擦过。

再然后那个男人就伸出双臂,将自己接住了。

冲着金发妹子微微点头后,德尔塔组的唯1成员将女狙击手放下。

随后他才伸手,将插在地板上的刀拔出,重新收回刀鞘。

“你居然杀了他?”

看着身后那具无头的尸体,弗朗索娃不禁喃喃自语。

她见过罗绩与敌人的战斗,但那时双方隔得还远,所以那时的罗绩看起来很不错,但也只是很不错而已。

可就在刚才,这个人却是在她眼前尽情地表演。

他1刀1个,就斩杀了3个吸血鬼。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自己身边发生,这不禁让金发的妹子有些晕乎。

“他是血指!罗绩肯定也是血指!”

在这1刻,金发的妹子突然幡然醒悟,因为她立刻就联想到了迪肯。

能够如次轻松斩杀吸血鬼的,也只有那些传说中的血指了。

那位传奇佣兵迪肯是血指,所以她眼前这个白头佬肯定也是。

“弗朗索娃,你能动吗?后面的敌人应该快要到了。”

直到罗绩说出这句话,弗朗索娃才醒过神来。

他们依然没有摆脱危险,他们只是勉强闯过了刚才那1关。

作为1名职业佣兵,随时保持冷静,就是最基本的素质。

弗朗索娃立刻做了几次深呼吸,把自己的心境调整到适合战斗的状态。

“我还行,后面来的是什么配置?”

当弗朗索娃这么问的时候,金发的妹子心中颇为颓丧。

作为1支小队中的远程射手,她本该是专收人头的收割者。

可是现在自己连狙击枪都不得不放弃了,她1下子就从输出者变成了别人的拖油瓶。

这感觉可不好受,因为她现在也只能对付人类的士兵了。

如果再遇上吸血鬼,她1点都帮不上忙。

“原来有8个,都是普通人类。

之前我在村口偷袭了1次,干掉了其中的两个。所以他们有些疑神疑鬼,因此才晚到了。”

1边这么说着,罗绩1边抽出手枪,开始检查弹匣。

无论是对付吸血鬼还是人类,枪械其实要比刀子更有效率。

他可没有什么道德洁癖,在有枪的时候下,罗绩不会非要坚持用刀的。

听罗绩简单说明敌人的状况,弗朗索娃也点点头。

只是对付普通人的士兵,她还帮得上忙。于是她也拔出了手枪和匕首,跟在罗绩的身后。

对于大马丁他们这1组人来说,今天所执行的这个任务简直可以称为是无妄之灾。

本来只是在洋馆外围巡逻的他们,却因为有人触发了报警,而不得不去渔村抓人。

在接受这个任务时,谁也没有将其当作1回事。

因为谁都知道,那个躲在渔村的家伙应该快被饿得发昏了。

无论那个人以前多厉害,在饿了48小时之后,现在都成了软脚虾。

对付这样的软柿子,当然就没啥危险,更何况他们这1队人中还有4个吸血鬼的骨干力量。

按照英格拉姆的操典,吸血鬼与人类混合编成的部队有成熟的战术可以遵循。

通常来说,人类士兵会首先进入交战区域。

他们的任务是寻找并驱赶躲在房间里的敌人,等到敌人暴露之后,再由身为战斗骨干的吸血鬼进行击杀。

当然操典是操典,实际状况是实际情况。

英格拉姆的军中法度是4平8稳,所以1点都不过瘾。

也是因为如此,那4位长生种的大爷也不打招呼,就把这8个小兵丢在后面,自顾自地冲了上去。

这种状况对那些长生种来说,也算不上什么错误,所以大马丁他们没有任何怨言。

大马丁他们是知道自己定位的,他们可无权指责那些长生种违反操典。

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赶过去,然后替那些长生种的大爷收拾手尾。

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而且又是在主场作战,这8名公爵卫队的士兵就不免有些松懈。

在进入村庄时,8个人就分成两个小组,排成前后阵型,进入了被废弃的渔村。

大马丁在第1组,他们很安全地进了村庄。

等到后1组人进来时,却遭到了袭击。

因为两支小队之间隔得比较远,走在前面的马丁只看到了1个大概。

袭击者应该是就蹲在他们之前过的废墟边上,当第1组人经过的时候,那家伙肯定就已经在了。

若非如此,袭击者绝无可能躲过那么多人的眼睛。

这个袭击者就躲在离主路这么近的地方,他也真是够胆大的。

他所在的位置,几乎就与大马丁他们隔着1道墙。

那时候只要他发出任何的声音,立刻就会被发现。

然而那家伙却悄然无声地躲在了那里,他放过了大马丁他们,然后在第2队经过时,将1颗手雷投到了他们中间。

在这关键时刻,就看得出经验的重要性了。

当第2队的人发现那个是手雷的时候,其他人脑中想的全都是闪身躲避。

他们中那个经验最丰富的,却采取了唯1可行的措施。

那个老兄立刻伸腿勾倒了自己身旁的同伴,用队友的身体盖住了那颗手雷。

也正是因为如此,手雷爆炸所产生的气浪几乎就全都作用在了那个倒霉蛋的身上。

这人身上的骨头发出爆竹般的声音,整个胸膛都全都塌陷了下去。

爆炸同时也波及到了旁边另外1位,将其掀飞了至少56米。

这1死1伤的代价却是换来的另外两人的安然无恙,若非如此,这1组人就会全部报销。

看到这1幕的时候,大马丁的额头就冒出了冷汗。

因为如果当时袭击者选择对他们这1队人下手,那他就不敢保证自己也能做出这样的反应。

在村口偷袭这些公爵士兵的,当然就是罗绩了。

看到那些吸血鬼直奔着弗朗索娃所在的地方而去时,他就打定主意,要帮助那个之前帮过自己的金发妹子。

此前若不是这女狙击手的帮助,他可没办法那么轻松就从圣堂村里冲出来。

在被那些恶心的狗子围攻时,也幸亏有弗朗索娃,否则他就算能脱困,也不可能是完好无损。

受了人家的恩惠,就得要记着还。

这种铭记不能光停留在嘴上,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上。

这是罗绩信奉的为人原则,所以他毫不迟疑地行动起来。

按照蕾妮那小丫头的说法,在旧纪元时代的东方,有1句谚语很好的概括了这个原则。

那个民族的人信奉“受人点水之恩,必涌泉相报”的到理,他们认为做不到这点的,就不配是人。

第1次听蕾妮这么说的时候,罗绩就觉得甚合心意,同时他也很是觉得可惜。

他就是那个民族的后裔,可是他却对自己的老祖宗几乎1无所知。

吸血鬼的教育体系是生产工具人为目的,所以这整个体系都是为此服务的。

因为担心对旧纪元的宣传会影响到忠诚思想的培养,长生种的教科书对旧纪元的东西都是1笔带过。

如今还想了解这种久远的事情,就只能通过黑市上贩卖的那些书籍了。

可是正常情况下,又有谁会愿意花钱,去购买那些发黄的旧纸张呢?

也只有像蕾妮这样中2,且爱好文学的女孩,才会在那些发黄的书籍上乱花钱。

在决心要帮弗朗索娃之后,罗绩立刻制定了战术。

此时的他已经看到了跟在吸血鬼后面的公爵士兵,所以他的策略是先干掉那些普通人,然后再对付那些吸血鬼。

罗绩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就算是他,也没有把握可以1举就拿下那些吸血鬼。

1旦他无法立刻就将那些吸血鬼杀死,接下来必然会陷入长时间的缠斗。

如果那些人类的士兵在这时候加入,那就要出大乱子。

就算那些吸血鬼的爪牙不直接参加战斗,只要他们向洋馆方面示警,罗绩就要头大如斗。

也是因为如此,首先对这些警惕性不高且更好杀的人类下手才,这是明智之选。

别看最后他只是干掉了两个,但却也已经达到了罗绩的目的。

没有继续停留在村口,罗绩手足并用,攀上了附近的屋顶。

就在那队人回来救援之前,他便已经飘然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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