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荒野 VS 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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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年1月17日,一场小雨笼罩了广阔的东南大平原(即拉普拉塔平原),使得原野上生长旺盛的草甸更显幽翠,一望无际的碧绿不断向远处铺展开来,仿佛是大地母亲最为宠爱的孩子。
细细雨雾中,洒下斑驳的光影,晶莹的光芒在草尖上跳动,犹如点点繁星。微风拂过,草波荡漾,远处的牛羊群像是点缀在绿色画布上的移动花朵。
“呦呵!”
马尔科·梅奥尼穿着粗犷的帆布衫,头戴宽边帽,腰间系着皮带。他骑在马背上,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右手挥动马鞭,在半空中打了一个清脆的响鞭,惊得附近的野牛群慌忙朝两边散去,野牛嘶鸣声,捕猎者的吆喝声在草原上回荡,交织。
“马尔科,我认为你应该套上雨披。否则,你会被雨淋病的。”一匹看着病仄仄模样的老马奔到近前,穿着雨披、戴着斗篷的马维戈尔·博沃伦塔轻轻地勒住缰绳,古铜色的面庞布满了岁月侵袭后的沧桑,看着面前这位跳脱飞扬的年轻人。
“生病了,正好可以窝在营地里休息,说不定还能从头领那里得到一瓶烧酒。”马尔科咧着嘴笑着应道。
“马尔科,我敢肯定,你要是借口生病躲在营地里偷懒,不会得到头领的一瓶烧酒,很有可能会得到一顿结结实实的鞭子。”马维戈尔·博沃伦塔轻摇摇头说道:“你不要以为头领平常对你的和善,就敢肆意妄为,忘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好了,好了,博沃伦塔先生,你不要总摆出一副二当家的样子。”马尔科苦着脸说道:“我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庆国,虽然在法律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我们都属于二等人,也就仅仅比那些印第安土著略强一点。不过,这重要吗?即使在欧洲大陆,哪个国家没有民族歧视,哪个地方没有压迫?至少,在庆国我们都能吃饱饭,还能喝上酒。嗯,我觉得,就这一点,庆国就远远胜过欧洲许多国家了。”
马尔科·梅奥尼是一名意大利那不勒斯人,受巴西淘金热的诱惑,凑了一张船票,未辨情由便登上了一艘前往巴西的移民船。
却不想,狡猾而贪婪的船长将他们这些移民当做契约奴全部卖到了里奥格兰德地区,成为葡萄牙矿场和种植园里的一名苦役劳工,需要没日没夜地为主人服务八年才能获得自由。
正当他在种植园里绝望地等待自己悲惨死去时,庆国与葡萄牙之间的战争爆发了。于是,随着庆国军队攻入里奥格兰德,他获得了“解放”。
在随后的战斗中,他们这些被解放的种植园契约奴和矿场劳工被匆匆武装起来,然后在庆国军队刺刀的威逼下,向葡萄牙人发起一轮又一轮进攻,最终打到了乌拉圭河上游地区,尽占里奥格兰德。
马尔科·梅奥尼无疑是幸运的,在沦为炮灰的数月时间,除了一条胳膊被葡萄牙人刺伤外,整个人算的上全须全尾,安全地活到了战后。
为了巩固新占领土,庆国除了在里奥格兰德地区强行驱逐葡萄牙上层殖民官员和大种植园主外,还实施大规模的人口置换,将该地的数万移民迁移至宜州、夏州以及更南方的漠州(今巴塔哥尼亚地区),转而代之的则是大量庆国本土的“老国民”和新进移民。
马尔科·梅奥尼随同一批“降附民”被安置在夏州开平县(今马德普拉塔市),有偿分配了一百亩土地——是的,这些土地需要向政府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逐年偿付,而且,地价非常便宜,每亩土地的价格仅三角钱,折合白银不到一两。
不过,经历了悲惨的种植园生活,再加上作为炮灰部队,见过仗杀过人,他委实不喜欢将自己命运约束在土地上。
正好,一名退役的庆国军官组建捕猎队,要在广阔东南大草原上猎杀野牛群,获取宝贵的牛皮,他随即便报名加入,将自己的土地暂时撂了荒(庆国政府规定,土地连续撂荒三年将被收回)。
两百年前,最早抵达东南大平原的西班牙人试图在此定居屯殖,但糟糕的环境、混乱的组织力,以及政府的漠视,导致了他们殖民的失败,不得不选择离开。
但是,在西班牙移民离去后,他们带来的耕牛便四处散于草原之中,在没有多少天敌的威胁下,种群迅速扩大,并逐渐蔓延至整个东南大草原,渐渐形成了庞大的野牛群。
二十多年前,庆国夺取这片水草丰茂的大平原后,便欣喜地发现,原野上散布了数以百万计的野牛,在丰裕水草的滋养下,几乎个个膘肥体壮,简直就是一个个移动的“肉架”!
一头成年的野牛体长能达到3.5米,重量超过1吨,这种庞然大物在自然界基本没什么天敌,因此能在两百多年里无忧无虑地自由迁徙,并不断繁衍生息。
据保守估算,东南大草原上生活栖息的野牛数量高达300-500万头,当然,上限也有可能达到800万头甚至更多(同期,游荡在北美大平原的野牛群数量为5000万头左右)。
虽然,此前居于该地的西班牙殖民者和高乔人也会每年猎杀大约数万头野牛,但这一数量对于庞大的野牛种群繁衍来说并没什么影响。
西班牙人和当地的高乔人为了吃肉猎杀野牛,也有少部分人会将野牛皮剥下来经过简单硝制然后卖给贸易商人,但总的来说,猎杀频率和规模都非常小。
而庆国在夺取了东南大草原后,很快便将目光瞄向了数量庞大的野牛群。
这简直就是老天赐予庆国的财富!
虽然野牛的皮毛并不如北美地区的水貂或者海獭那样贵重,但在捕猎者眼里却有份大量足的优势。比较大的野牛皮会以每张2到4金圆的价格批发出去,到了生产加工端零售价则高达10到15金圆。
从1720年至1730年间,每年运到永定城(今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这一个交易点的大张野牛皮就达到两万五千张。
从1730年到1734年,这一数字进一步上涨到每年三万到五万张。
若是捕猎地点距离移民城镇较近的话,那些被猎杀的野牛在被剥下牛皮后,会将大量牛肉以极低的价格售卖给牛肉批发商或者当地居民,从而增加捕猎的收益。
但是,当捕猎点位于内陆深处,距离移民村镇较远时,那些被捕猎者则会将杀死的野牛直接丢弃在原野上,任其腐烂,或者变成诸多肉食动物的腹中之物,让无数曾经为果腹而费尽心力的移民惋惜不已。
利字当头,必有勇夫。
在东南大草原上,流传着一个甚是激励人心的“风云人物”,一名被称为“野牛屠夫”高乔人,凭借娴熟的控马技术以及逆天的狗屎运,单枪匹马在一年中杀死了一千三百头野牛,获利高达近四千元。
在金钱的刺激下,每到农闲时节,猎人们便会按照惯例,花几十元钱购置好装备后,成群结队地前往野牛出没的荒野中狩猎,以期赚取一份不菲的额外收入。
而像马尔科·梅奥尼加入的专业捕猎队,装备更为精良,队伍也更为庞大,分工亦更明确,收益自然也是更为丰厚。他们平均一个月能猎杀三百头到五百头野牛,每个人可以分到二十到三十块钱,在庆国境内属于妥妥的高薪职业。这比起在土里辛苦地刨食,绝对要强出许多。
当然,捕杀野牛群也不是没有风险,稍有不慎,便会被疯狂的野牛顶落马下,然后被践踏成一团肉泥,尸骨无存。
至于风餐露宿、顶风冒雨,那更是家常便饭的事。
在野外,一不小心染上风寒,也说不定就会要了自己的小命。
甚至,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因为争夺野牛群,或者觊觎对方获得的财富,发生各种冲突火并,也是屡见不鲜的事。
虽然庆国的牛皮贸易没有北美那般火爆,但依旧吸引了各国商人的目光,尤其是那些财力雄厚的齐国商人,凭借特殊的贸易地位和便利的销售渠道,很快便获得整个地区的牛皮贸易主导权。
经过多年的贸易流转,齐国商人在南大西洋建立了一个小三角贸易圈,庆国的牛皮就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齐国商人先从黔州地区(今南非)装载粮食、布匹、小刀、毡子以及小手工艺品等廉价物品,沿着非洲西海岸抵达几内亚湾,从当地的黑人部落手中换取黄金和黑人奴隶,然后横渡大西洋,驶向葡属巴西,将黑人奴隶卖给葡萄牙种植园主和矿场主,然后再从巴西采购蔗糖、红木、矿石,顺流而下抵达庆国,出售货物后,再将庆国的牛皮、海豹皮、马黛茶等当地特产装船,最后返回黔州售出,完成一次圆满的闭合贸易。
为了更好的开发利用东南大草原上的野牛群资源,庆国五年前将此前建成的中(中京)钧(钧州)铁路线继续向北修建,穿过大草原,延伸至永定,并在沿线建立了若干牛制品加工厂,以处理数量庞大的牛皮、牛肉以及牛骨(牛骨头可磨成粉末作为优质肥料)。
成千上万吨的牛肉经过简单腌制、风干或者制作成牛肉罐头后,通过铁路输送至港口,然后装船运往西属美洲领地、葡属巴西,乃至西印度群岛,为庆国换回大量的金银货币。
“听说,我们齐国本土已经研制出一种冷冻装置,可以将刚刚宰杀过的牛肉迅速冷冻保鲜,然后输送至数百上千公里外的消费市场。”
在临时营地内,捕猎者们点起了篝火,架起了铁锅,将一堆牛肉和土豆放置在里面炖着。尽管锅里撒了不少调料,混合着牛肉散发出阵阵浓郁的香味,但长期的进食牛肉,还是让他们的胃部感到几分不适。
哦,上帝,想不到有一天我们吃牛肉竟然会吃到吐!
“是吗?”马尔科惊讶地看着对面的同伴,然后用磕磕巴巴地汉语问道:“韩,既然齐国有了……这种技术,那么我们庆国是不是……很快就把它……带进来,然后将我们猎杀的牛肉……直接卖给临近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甚至卖到欧洲大陆?”
“……多半是吧。”韩昭庆用木棍从篝火里扒拉出一块土豆,在草地上滚了几圈,降了降温,然后剥开黑黢黢地土豆皮,露出里面焦黄的土豆果实,凑到嘴边轻轻地吹着,“也不知道这个冷冻技术能不能装到马车上,这样的话,咱们自己就能将牛肉装到车上,暂时储存起来,待积累到一定数量后运到附近的市镇,卖给那些牛肉加工厂。哪像现在这样,费了老鼻子劲猎杀的野牛却白白便宜了那些跟在我们后面的鬣狗。”
随着大草原上的专业捕猎队越来越多,便应运而生了诸多辅助行业,其中之一便是伴随而生的许多牛肉二道贩子。他们赶着无数的马车跟随在捕猎队的身后,以极低的价格,专门捡取那些被剥了牛皮的野牛尸体,简单处理腌制后,便迅速赶往就近的市镇,然后转手卖给那些牛肉加工厂。
这些牛肉二道贩子虽然每次获利不多,但架不住“货源”不断,积水成流,一个月下来,所获收益不见得会比他们这些专业的捕猎者少。
这让辛苦捕猎的“牛仔们”甚是郁闷,于是,非常刻薄地称呼这些牛肉二道贩子为“草原鬣狗”,专门来捡拾“腐食”为生。
“要是我哪一天骑不得马、挥不动鞭子了,我也会像他们一样,赶着一辆大马车,来到这广阔无垠的草原上,跟在捕猎队的后面,捡拾那些被刚刚杀死的野牛。”
“嗤!你可真够卖命的,老都老了,还出来做什么活?”韩昭庆嘲笑道:“等我老了,肯定能指着自己的儿孙来伺候,过上逍遥自在的好日子。说不定,我还能回到汉洲本土去过神仙般的生活。”
“你这话说的真让人羡慕。”一名欧印混血男子握着一把大铁勺,从架子上的锅里舀出一勺牛肉汤,使劲地吹了几口,便试着喝了起来,“哎,对了,汉洲本土那么好,你为什么千里迢迢地跑到庆国来?”
“在汉洲本土犯事了呗。”韩昭庆撇了撇嘴,几口将手中的烤土豆塞到嘴里,“你们以为,我愿意跑到庆国来呀?娘的,老子若不是犯了点事,害怕被送到某个荒僻的岛上服苦役,哪能流落到这里。这鬼地方,人口比我们汉洲内陆还要稀少,骑马跑上几天都见不到一个村镇,白瞎了这么一大片好地!”
“哦,可怜的韩,你一定是犯了大事,要不然不会躲到庆国来。”马维戈尔·博沃伦塔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你说,要是齐国人发现了你,是不是会将你捉回去治罪?”
这名来自齐国的汉人,因为颇有头脑,还见多识广,深受捕猎队头领的信重,在加入队伍不到一年时间,便隐然成为整个队伍的二把手,引得众人不免心生嫉妒。
据说,他在汉洲本土受过八年的教育,能识文断字,看得懂报纸新闻,读的下书刊典籍,还会核算和记录捕猎队的成本收益,因而便受到头领的高度重视。
可能正是因为在汉洲本土犯了事,不敢栖身于大的城镇和港口,所以才隐身于内陆,跟着他们一群目不识丁的捕猎者围猎野牛群。
要不然,就凭他来自汉洲本土,并且接受过八年教育的背景,可以非常轻松的在大城市谋得一份体面的工作。
真难以想象,在齐国本土每年有高达数百万人都像韩昭庆一样接受了八年以上的正规教育,从大学毕业的高级精英人士也有数十万之众。
这,或许就是齐国能制霸全球的底气和根基。
而我们庆国,又是什么情况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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