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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法律制裁


他倒是有点意外:“太太你真是聪明,这么容易就让你猜到我的身份。”

她笑了笑:“我前夫上法庭那天,我也在场,我见过你,你是他的辩护律师。”

他低着头,然后又看了看手表:“既然你很清楚我的身份与立场,那么我们找个地方聊五分钟吧?不会打扰你很久的。”

她一口气拒绝了:“不必了,我不想再与他扯上任何的关系,我更加不想让孩子不断地问我这个男人是谁,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你是他的辩护律师,我很放心,希望你能够让他无罪释放——但是我知道那不太可能。”

在这场备受瞩目的案件中,社会舆论的压力如同无形的手铐,将审讯日期紧紧锁定。

全球的目光聚焦在辛胡可和叶枫之间的智斗,人们屏息凝视,期待着这场心理与策略的较量。有些人对判决的结果漠不关心,他们的兴趣仅仅在于这场对决中的胜者是谁。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叶枫带着一脸疲惫匆匆赶至普通法院。

面对小聪明的关切询问,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决定暂时放下寻找关键证人的念头,转而专注于眼前的局势。

与此同时,辛胡可步入法庭,她的目光在叶枫身上短暂停留后,便步入了第二法庭。

随着所有人的到位,法官庄严地步入法庭,书记员高声宣布:“开庭!”众人立即起立,随后各自就座。法庭的氛围紧张而庄重,预示

着一场激烈的交锋即将上演。

书记员:“工业大厦谋杀案现正式作第二次公开审讯。”

法官:“检控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辛胡可站起来,精神饱满地展露着笑容:“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本案的第一号证人。”

法官:“本席批准。”

所谓的一号证人其实就是在凶案现场被砍伤的受害者,但由于这种类型的证人是目击事件的发生,是最直接有效的证供,因此在证人名单上是不会用真的名字称呼。

就这样,他在庭警的带领下走了进来,脸上有超过四条伤疤,但多半很浅,无奈就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听审的群众不禁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证人的身上。

书记员拿着宣誓的词稿递给一号证人:“麻烦你按照上面的内容,庄严地宣誓吧。

“本人谨以真诚致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如果有虚假或者有不真实的成分,本人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书记员道谢以后,就退回了自己的座位。

辛胡可:“请你用自己的语言为我们描述2020年6月28号早上11:00-12:00之间所发生的事情。”

一号证人:“那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到隔壁发出了一些不正常的声音,我就走过去看看。

他们告诉我,我们这边住进了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他们声称要赶他走,接着就拉着我一起过去。”

辛胡

可:“接着呢?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号证人:“去了现场,他们已经拿着武器站在门口呐喊助威,喊着要赶那个疯子走。”

辛胡可:“那个疯子是谁,他现在是否在法庭上,如果在,麻烦你指他出来。”

一号证人很激动地指着达斯:“就是他!被困在被告栏里的男人。”

辛胡可:“你可以继续。”

一号证人:“他们在外面喊了很久,被告都不愿意站出来,他们就变得很生气很不耐烦,最后突破了铁闸门的障碍,冲了进去。”

辛胡可:“你们冲进去以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号证人:“我们拿着武器殴打被告,他不敢还手,缩在角落里,任由我们殴打他——直到他年老的妈妈回来了,她不顾一切地扑在他身上,替他承受了所有的殴打,没多久她就倒在了地上。”

辛胡可:“然后呢?最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号证人:“最后被告突然好像发了疯那样,吼叫一声,跑到厨房拿着菜刀,对着我们就乱砍,有些邻居来不及跑路已经被当场砍死,我跑得快也被砍伤了,你看我脸上的疤痕!”

辛胡可:“在被告举起菜刀砍向你们的时候,你们有没有继续攻击他?”

一号证人:“没有!我们甚至尝试安抚他,让他冷静下来。可是于事无补,他就像一只脱了僵的野马那样,发了疯那样砍向我们。”

辛胡可:“请问你们为什么会对被

告有如此这般的偏见?”

一号证人:“因为他患有精神疾病!我们这些社会的底层人士生活很简单,从来不会排斥陌生人,但是有精神病史的人,我们就会很抗拒。

因为在早几年之前,就出现过一宗疯子砍人事件,砍死十几个人,事后死者的家属也没有拿到赔偿,我们对这件事产生了心理阴影,从此以后我们就很抗拒有精神病的人住进来。

后来我们从报纸上的报道才得知,被告之前住进过精神病院,我们很恐惧也很害怕,担心历史会重演,悲剧会重来,所以我们才会想方设法赶走被告。”

辛胡可:“换言之你们要赶走被告是因为担心自己的生命得不到应该的保障,你们赶他走无非就是要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对吧?”

一号证人:“是的,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我们或许会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辛胡可:“我想,你应该很清楚在法庭上说谎是很严重的罪行。”

一号证人:“我很清楚。”

辛胡可:“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叶枫默默地戴上眼镜,站了起来:“请问你在案发之前是否认识被告?”

一号证人:“并不认识。”

叶枫:“在案发之前,你是否有见过被告因为情绪失控而做出伤人的行为?或者伤害过你们其中任何一个人?”

一号证人:

“也没有,我们甚至是素未谋面,对彼此不熟悉。”

叶枫:“也就是说,你们之所以对被告如此抗拒如此憎恨,纯粹是因为他曾经入住过精神病院,有着令人担忧的精神病史?所以你们就要执意将他赶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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