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Hot 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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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节第六天。
樱花逐渐凋谢,但前来东湖学院的游客却不见减少。
没办法,谁让这里的烧大席太过于诱人。
赏花是小,干饭是大。
更何况,这里正在举行国际大学生交流会。
有的看,有的吃,何乐而不为呢?
国际大学生交流会大概在两周左右,今天是第二天。
虽然昨天因为小日子国的那名女学生,产生了一些不愉快,但这并不影响交流会的进行。
只不过,听说在昨天下午的交流当中,无论是文斗辩论赛,还是武斗体育竞技、小日子国都输得很惨。
徐来有时候觉得,对于小日子这个民族,咱们存在着一种天生的压制力。
即便是到了这异世界,依旧如此。
“早上好,徐大厨。”
吃早饭的点,同学们都过来了。
昨天,徐来凭借惠灵顿牛排、寿司、刺身还有Taco征服了不少外国同学的舌头。
本来晚上他也准备了新花样,但大伙似乎一顿中饭还没吃够,晚上强烈要求继续。
对此,徐来只好满足了。
不过今天,得换一下新花样了。
中餐和西餐存在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最明显的便是早餐了。
“热狗、薯条、汉堡、三明治、咖啡、牛奶、麦片。”
“哇,我都怀疑徐大厨是不是在M国生活过。”
“汉堡给我上三块牛肉饼,谢谢徐大厨。”
M国的同学最先叫出了声。
因为最先摆出来的是他们熟悉的食物。
M国人的早餐,大部分情况下就是咖啡牛奶加上汉堡热狗之类的。
值得一说的是,咖啡冷的热的都行,但对于牛奶,几乎只喝冷的。
虽然这个说法并不能代表全部,但至少今天过来的M国同学,皆是如此。
饮食文化的差异,从每天的第一顿早餐就体现了出来。
“这个热狗的味道太棒了!”
“徐大厨你这厨艺太厉害了吧,这热狗的味道比曼哈顿那边的还要好吃。”
“我,我能还要一份吗,这味道太棒了!”
其他的东西,比如说牛奶咖啡薯条汉堡都没多少可说的,属于常规系列。
但热狗却让在场的M国同学大吃一惊。
热狗(hotdog)是M国非常流行的一种食物,具体对它的定义为:夹有烤肠的整个面包或者三明治。
它实际上是香肠的一种吃法,和狗这个动物本身没有什么联系。
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那也能说道说道。
据资料显示,hotdog一词却最早来源于一张漫画上的讹写。
1906年时,细长流线型的香肠,在M国还是一种新奇的食物。
它有各种各样的叫法,如“法兰克福香肠”、“法兰克香肠”、“维也纳香肠”、“小红肠”,还有叫“德希臣狗香肠”的。
其中“德希臣狗香肠”在一众名称中脱颖而出,逐渐被众人所接受。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德希臣狗是指长体短腿棕毛狗,而当时香肠的形状颇似这个品种的狗,因此而得名。
那问题又来了。
“德希臣狗香肠”是怎么变成“热狗”的呢?
这事儿得归功于一名画家。
当年,《赫斯特报》的漫画家塔德多尔根,一次偶然看见“德希臣狗香肠”,以及小贩们犬吠般的叫卖声,灵感顿生,即兴画了一幅漫画:一个小圆面包里夹一节“德希臣狗”香肠,上边抹了一些芥末。
但事后在给这幅画写说明时,他不知为何突然想不起来如何拼写dachshund(德希臣)了。
于是乎,他只好先写个“Dog”,准备事后想起来再补。
结果后来这幅漫画被报社的其他人看到,觉得这个漫画有点意思,便补了文字直接拿去刊登了,然后漫画中小贩的喊声就被写成了“HotDog”。
再然后,HotDog的叫法就这样传开了,且保留至今。
“这感觉跟咱们的手抓饼差不多啊。”
陆风的一句话,让在场人都笑了起来。
如果单看这造型的话,还真是差不多,两者都是面粉做的“饼”夹上一根香肠,然后卷着吃。
但其实两者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要尝尝吗?”
徐来看向陆风。
吃货的快乐最为纯粹,徐来的手甚至都去取了,他认为陆风肯定会来上一份。
然而,这一回陆风似乎学聪明了。
陆风扫了一眼窗口,而后又瞟了一眼后厨,问道:“咱今天早上有早餐新品吗?”
十大早餐到目前为止,才出了三个。
要不是樱花节中途打断了,这会儿恐怕已经都快出完了。
他琢磨着,今天差不多也该出新品早餐了。
徐来笑了:“怎么,上回肉夹馍吃撑了?”
陆风摸着自己的光头,嘿嘿一笑,旋即点了点头。
那天的确是没刹住,一直到下午两点才将肚子给腾出来。
今天他可不想再跟那天一样。
“浅尝一下吧,热狗的味道还是不错的,以你的饭量也不差这一点。”
徐来将一份热狗一分为二,递给半边过去。
热狗跟Taco一样,存在很多口味和分类。
吃热狗的时候可以配上很多配料,比如番茄酱、美乃滋、芥末、洋葱屑,生菜屑、番茄和辣椒等等。
加起司的叫做“起司热狗”,或是直接叫“起司狗”。
加了辣肉酱的叫做“辣狗”。
两种全加的就叫“辣起司狗”。
这种通过添加配料来改变味道的吃法,跟中餐的煎饼果子和手抓饼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另外,受各地方不同饮食习惯的影响,热狗里的香肠也有着变数。
传统上会使用法兰克福肠,而一般则以猪肉或牛肉为主,但也有使用牛肉及猪肉的混合馅料,或是甚至使用火鸡肉、鸡肉或蔬菜类等不同材料制作。
细究起来根本数不完。
但要说受众最广的一种口味,那便是法兰克福肠加番茄酱的经典口味。
徐来今天制作的便是这一种。
薄脆的面包皮咬下,是松软的面包,紧接着便是香肠。
外脆里软,肉酥且有嚼劲,复杂的口感下,是一股面包的香味、培根和香肠的肉香,十分浓郁且霸道。
只需要这么一口,嗅觉和味觉仿佛都被“唤醒”了一样,让整个人都精神了。
“好吃ಠᴗಠ!”
陆风眼睛瞪大,两三口就将剩下的热狗全部吞入肚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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