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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鲛人让我抬下腿(8)


温热坚硬的鱼鳍划过手掌。

  姜九昭心满意足,轻轻捏了捏尖尖:“伏朔,为什么这里是硬的?”

  “?”

  伏朔总觉得姜九昭的话,跟他看过的某些话本里面的话有点像。

  “我不知。”

  他点了点姜九昭的嘴唇。

  他模仿着姜九昭的话:“那你这里…为什么是软的?”

  脸颊逐渐发烫,姜九昭垂眸,看见自己唇上修长的手指。

  奇怪的是,原先锋利细长的指甲缩了回去,要不是指缝间淡蓝色的蹼,乍一看跟人类的手没有丝毫区别。

  他扭头,躲开了他的手指。

  伏朔的手跟了过来,一把捏住了他的下巴。

  姜九昭一惊,扭头看向他。

  两人静静地对视。

  可不知怎么的,仅仅是对视而已。

  姜九昭却觉得自己的心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脸上温度飙升,额头上沁出了一层薄汗。

  不知是谁先凑近,总之姜九昭只感受到了一个柔软温热的东西贴上了他的唇。

  起初好像是好奇地试探,啄了两下后两人分开,姜九昭迷茫地看着伏朔。

  下一秒,脖颈被强硬地擒住,铺天盖地的吻落了下来。

  姜九昭觉得嘴唇被人吮吸地发痛。

  他睁开眼睛,却看到鲛人靛蓝色的瞳孔静静地盯着他。

  “……你,为什么……”

  唇瓣上的重量辗转反侧,让他无法把话说全。

  许久,伏朔才缓缓放开他。

  姜九昭呼吸微颤:“你为什么不闭眼?”

  伏朔淡淡问道:“闭眼?那我该怎么看到你被我亲的模样?”

  “?”

  姜九昭脸颊通红。

  “你知道刚刚咱们做的是什么事吗?”

  “知道。”

  伏朔意犹未尽地垂眸:“亲吻。”

  “……你活了这么久,有没有亲过别人?”

  伏朔挑眉,似乎对姜九昭这个问题表示不屑:“我为什么要亲别人?”

  姜九昭逮到机会:“那你为什么要亲我?”

  “……因为在认识你之前,我并不知道这叫亲吻。”

  喜欢就是喜欢,这又是什么破理由?!

  姜九昭不满。

  伏朔缓缓朝他靠近,宛如一个小动物一样嗅着他的脖颈。

  “之前你给我看的话本里有说过。”

  姜九昭推了推他的头,没推开。

  “难道话本没告诉你,这是恋人才可以做的事吗?”

  他已经觉得自己暗示的很明显了。

  伏朔伸出舌尖,轻舔了一下他的脖颈:“恋人?什么是恋人?”

  姜九昭一个激灵,想往外躲,却被人拦住了去路:“就是伴侣,互相喜欢的那种。”

  伏朔眸中晦暗不明。

  伴侣,他自然清楚。

  鲛人一生只认定一个伴侣,就算丧偶,也不会再寻其他伴侣。

  姜九昭看他停在了自己的颈窝,曾经被咬得血肉模糊的记忆涌上来,他有些抗拒地后退。

  “等等,你离我远点。”

  “?”

  伏朔反应了一下,叹了口气。

  “不会了,以后不会那样对你了。”

  姜九昭将信将疑。

  他总觉得伏朔当时咬他不是在报复,而是失控了。

  “你身体是不是有问题?”

  伏朔显然不想跟他说这个话题,直接一把揽过了姜九昭。

  “到点了,该讲故事了。”

  “……”

  *

  过了两天,姜九昭无意间看到海马跟伏朔的手下跟他商量着什么事。

  距离很近,他能听到一些谈话。

  什么“鬼城”……什么“七彩金莲”……

  他扒着石壁,听得不太真切,正准备往前凑凑,衣领突然被人揪了起来。

  “诶诶诶!放我下来!”

  “砰!”

  他被人宛如拎小鸡仔一样拎了起来,又被人随便地丢到了地上。

  姜九昭站起身,揉了揉胸口。

  他狠狠瞪着伏朔身边的手下。

  “电鳗,下次轻点。”

  电鳗点头:“好。”

  好啊,原来是条电鳗。

  “你在外面偷听什么呢?”

  姜九昭先上去给了电鳗两脚,谁知电鳗直接化成了真身,滑不溜秋地跑了。

  “诶你!”

  他气鼓鼓地指着窜出去的电鳗。

  “他摔我!”

  伏朔叹了口气,把电鳗招了回来,朝他屁股上来了一巴掌。

  “可以了吗?”

  “不可以!”

  电鳗又挨了一巴掌。

  “这下呢?”

  姜九昭轻哼一声:“我大人有大量,放过他了。”

  电鳗无语,电鳗游走。

  姜九昭问道:“你们商量什么呢?”

  伏朔没瞒他:“明日,我们出发去鬼城。”

  “……”

  鬼城……请问是字面意义上的鬼城吗?

  姜九昭咳了咳:“城里有活的吗?”

  伏朔盯着他:“你说呢?”

  “……”

  好吧。

  海马安慰他:“别怕,我们三个加上主人,一共四个活的,不全是鬼。”

  伏朔点头:“还会有别的妖。”

  谢谢,丝毫没有被安慰到。

  说不定去一趟就都是鬼了。

  “去哪儿做什么?”

  “那里有好东西,鬼城城主被人发现有藏宝,你难道不想去看看是什么?”

  不想。

  海马叹了口气:“你们人类可真是没有好奇心。”

  因为人类有一句俗话叫:好奇心害死猫。

  姜九昭只想待在这里,跟伏朔快点增进感情,俩人过日子安安稳稳甜甜蜜蜜不好吗?

  伏朔却道:“如果你喜欢,床上的珍珠可以给你穿成链子。”

  姜九昭愣了下。

  大哥,你那一颗珍珠都快有他的拳头大了,穿成链子让他往哪里戴?难道是腰上吗?!

  他连忙摇头:“就非要我一起去?”

  伏朔点头:“我睡眠不好,你给我讲故事我能睡得着。”

  “……”

  于是第二天,四个人动身去了鬼城。

  鬼城城如其名。

  门口就散发着一股黑漆漆的阴森。

  姜九昭手一直放在腰间。

  是妖是鬼,只要敢冒犯他,他直接六亲不认法器乱扔!

  可是一进了城,他才觉得自己的脑补全都是错的。

  城内琳琅满目,街道商店与人间无任何差别。

  连街上的行人看着都不像鬼!

  他们三男一女,从一个小贩手里买了四个鬼形面具。

  伏朔:“先找个客栈住着。”

  他指了指身边的客栈:“就这里。”

  鬼市交易的货币是狼牙,姜九昭也不知道伏朔从哪里搞来的一大箱子狼牙,直接跻身鬼界富豪榜。

  四人开了三间房,暂且住下。

  姜九昭还在思考为什么四个人开三间房,腰间就被人揽住。

  伏朔把他往房间里拐:“你跟我住一块。”

  “!”

  海马偷偷一笑,赶紧溜进了房里,把门关上。

  赶了一天的路,窗外已然漆黑。

  好吧,应该说是……鬼城日夜都是漆黑,没有亮的时候。

  屋里的灯光昏暗,伏朔凭空掏出来了一颗比西瓜还大的夜明珠,轻轻抛出,在半空停住。

  霎时间,屋内宛如白天。

  他翻身躺在了姜九昭旁边:“开始吧,掏出你的话本。”

  姜九昭看着夜明珠,嘴角抽搐。

  还挺贴心,怕黑了他看不见。

  于是他又开始讲故事。

  “好吧,今天我们讲的是《龟兔赛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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