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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毫无人性可言


一听说要祭山神,花围脖走在最前面,走着走着小跑了起来,没入了树林之中。

随后,带着两个人跑了出来,冲陈蛤蟆点了点头。

陈蛤蟆答应一声,走进了树林里面。

一棵榆钱树上倒吊着一个人,看起来年纪不大,浑身赤裸,只穿了一个三角裤衩,身上全都是伤,像被改刀的海鱼一样,还有数不清的如黄豆般大小的深褐色血泡布满了全身。

此时,那人已经奄奄一息,满脸是血,鲜血滴落在厚厚的落叶上面,惨不忍睹。

陈蛤蟆淡淡说道:“继续。”

花围脖便吩咐道:“接着打。”

那两个人从地上捡起沾满血迹的树枝抽打了起来。

“咻咻咻。”

树枝破空之声不绝于耳,被吊着的人惨叫不止,随着每一次抽打,他都不停的扭动身体,同时身上的血泡如同泼墨一样越发密集。

这是柳树枝,剪掉横生的枝丫,留下一根拇指粗的主杆,疙疙瘩瘩,如同狼牙鞭一样,作为一种刑具,简直就是变态般的存在。

段怀仁在我耳边小声说:“不愧是陈蛤蟆,这谁受得了,真够狠的。”

我喃喃自语:“太残忍了,简直毫无人性。”

石静霞若有所思:“光庭,我怎么看这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嫂子,还别说,我也看着眼熟。”

鼻大炮不知想起了什么,跑过去蹲在地上,歪着脑袋看了看那被吊着的人,突然脸色一变,看向了我。

“哥,是盲人按摩店的瞎子。”

闻言,我大吃一惊:“什么,是黄毛?”

黄毛眼睛瞎了,但耳朵不聋,脑袋一动,侧耳听了听,突然剧烈的扭动起了身体。

“陈爷,咳咳咳。”

他被鲜血呛得咳嗽了几声,又接着说道:“陈爷,就是他们,我本来要把白玉吊坠交给你的,是他们抢走了白玉吊坠。”

陈蛤蟆微微摇头,用雪茄狠狠烫在黄毛身上,然后瞟了我一眼,嘴角带着一丝冷笑。

“花子,看在咱家从小一起玩尿泥的份上,你替我向陈爷求求情,我不想死。”

花围脖说道:“兄弟,你坏了规矩,我也帮不了你呀。”

雪茄灭了,陈蛤蟆肩膀一抖,旁边的人把柳条递到了他手里。

“咻。”

又是一声破空之音,柳条狠狠的抽在了黄毛两腿之间,黄毛猛然一抖,没来得及叫出声来,就晕死了过去。

一股黄色液体倒流下来,顺着伤口蜿蜒而下,流到了黄毛嘴里。

“他妈的,竟敢私自独吞白玉吊坠,坏了规矩,就得受罚。”

陈蛤蟆啐了一口唾沫,扔了手里的柳条,转过身来拍了拍手。

“几位,这节目怎么样啊?”

黄二黑盘着核桃说道:“陈爷,除了伙爷会的吃豆子和白帮的吞天珠,陈爷的狼牙鞭是我见过最狠的刑法了。”

吃豆子我知道,当时张文杰爬墙,林沧海就让他吃烧红的钢珠,只不过后来出了差错没有吃而已。

至于吞天珠,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段怀仁说:“吞天珠和吃豆子是一回事,祖爷和白老太闹掰之后才改名叫做吃豆子的。”

陈蛤蟆又点起一支雪茄,抽了两口。

“杜老弟,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他表面上是在教训黄毛,但其实是杀鸡儆猴,而我就是那只猴子。

我摘下白玉吊坠说道:“没错,白玉吊坠确实在我手里,但我没偷没抢,这是黄毛打烂东西的赔偿。”

顿了顿,我补充道:“当时我们有言在先,不管赔赚,就一锤子买卖,谁也不带回头找的。”

石静霞助攻道:“没错,我是当事人,我可以作证。”

白若雪阴阳怪气的嘀咕了一句:“还不都是因为你,还有脸说。”

“雪儿,这件事情跟我们白帮无关,不要说话。”

白若雪低下头说:“哦,知道了,奶奶。”

陈蛤蟆放声大笑,花围脖悄悄把手伸到了后腰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段怀仁微微颔首,搓弄着八字胡,看似风轻云淡,但我知道他早已像一个猎人,盯住了陈蛤蟆。

这是我们之前约定好的,擒贼先擒王。

微风吹过,落叶滚动,“莎莎”作响,气氛瞬间变得紧张了起来。

几秒钟后,陈蛤蟆搂着我的肩膀,拍了拍我的肩头。

“杜老弟,别紧张,我陈劲风并非不讲道理之人,过往的事情咱们一笔勾销,合作愉快。”

说着,他强行握住了我的手,力气很大。

我也猛然用力,两个人暗暗较劲,互不相让。

陈蛤蟆“哈哈”一笑,松开了手。

“开祭!”

随着陈蛤蟆话音落下,花围脖从后腰处抽出匕首,向黄毛走了过去。

“不,我不想死,陈爷,我有话要说……呜呜呜。”

花围脖掰着黄毛的嘴,黄毛说不出话来。

“兄弟,永绝了。”

“噌”的一声,锋利的匕首划破了黄毛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瞬间将黄毛整个脑袋染成了红色。

自始至终,黄毛都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惨死在了密林之中。

“吱吱吱吱。”

一阵落叶扰动,几只黄鼠跑了过来,跳到了黄毛身上,旁若无人的开始啃食尸体。

陈蛤蟆擦了擦脑袋上流出的脓水,露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饶是黄二黑这般残忍嗜血,身背数条人命的恶魔也心头一颤,忘记了盘动核桃。

其他人更是噤若寒蝉,看都不敢看了。

鼻大炮咽了口唾沫说道:“绝了,真是没想到,黄鼠也吃肉啊。”

众所周知,黄鼠其实跟黄皮子有点像,有的地方叫做田鼠,一身黄毛,好吃五谷杂粮,经常站在田地里龇着两颗大门牙叫个不停。

记得小时候,我们当地很多人捕捉黄鼠,扒了皮泡馍吃,味道鲜美。

在我的印象里,黄鼠根本就是植食性动物。

花围脖解释说:“以前,这里的黄鼠也不吃肉,可是自从土地平整运动之后,此处的黄鼠就跟基因突变了似的,不但体型急剧变大,还变得极其嗜血起来。”

陈蛤蟆想起了什么,开口说道:“哦,对了,看过斗鸡斗狗,没看过斗黄鼠吧,回头抓几只,给大家助助兴。”

花围脖拍着胸膛:“陈爷,包在我身上,那种血淋淋的场面,啧啧,太过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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