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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故事


“稻华奇闻异事万千,而我们龙港,则能占上七成。”

  茶馆内,一说书人一拍手上的惊堂木,茶客们纷纷停下喧哗,翘首以盼。

  这座名为“龙港”的港城,从来不缺故事。人们在心底猜测今日又要讲些什么神话小说、名人趣事,只见说书人清了清嗓子:“咱们港城,头一号响当当的大人物,舍何老爷其谁?”

  坐在角落的男人稳稳当当翘起腿,端茶轻轻一抿,蹙眉放碗,没有再喝第二口。

  这茶比起自己泡的,可差多了。

  茶叶也特别一般。或许是被何府养得嘴刁,但单论“普通”的茶,这家未免太不上档次。

  “而何府儿女,现任的当家们,也个个人中龙凤呀。”说书人摇头晃脑,“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何府几位当家的传奇。”

  话音刚落,说书人一拍惊堂木。

  男人一瞥,这里的糕点也普普通通。乍一看,来这里的人——一楼大多数是有些闲钱的平民百姓,自己所在的二楼,则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地主,官府子嗣,刚逛完青楼来休息片刻的二世祖,没一个能高攀得上何家,也没一个能入得了台面。

  男人不禁撇嘴。若不是得闲,谁会跑来这种地方打发时间。

  其实也不尽然。

  男人来这里,不过几个原因——其一,有空;其二,这里说书的,敢讲。

  不过打发闲心,这点点时间,去哪不是荒废。

  “何府大当家,何忠承——作为长子,作为大当家,实乃城府极深之人!年纪轻轻踏上仕途,继承何老爷的职位,如今步步青云,真是百年一遇的天才哇!据说何大当家运筹帷幄,头脑了得,决策个果断!有传闻,多年前何大当家...”

  男人并没有听进说书人的话。故事大多是编的,但在他眼里,主子确实是独一无二,万里挑一。

  何府至今未衰落,也多亏了大当家。

  再勉强抿一口茶,男人差点吐出来。

  野草泡水。男人想,泡的也不用心。如果是大当家喝了,那必然得痛骂一顿。

  “再说二当家何忠继,更是传奇哇。二当家年纪轻轻,为国征战...”

  男人不好揣测。

  二当家想的东西,没人能懂。

  真带了假,假掺了真,连大当家都放任了,让他去异国漂流了。

  去参军,也许也是他自己密谋的。

  那时个个争论大当家和二当家谁能继承家主之位。他莫不是找个借口跑了,不去参与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了。

  男人想,如果二当家密谋的东西对大当家不利,那他可得好好准备准备了。

  他没有铲除二当家的自信。完全没有。二当家像影子。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说,只告诉别人应该怎么做。

  如果不做?

  不做也在他的计划里。

  二当家有些可怕。

  “说到二当家,那必然要讲讲何家四娘了。她与二当家同父同母,感情那叫一个深啊!”说书人继续,“四娘如今乃教团负责者,她为何会选择这条路,谁也猜不出。”

  这有什么想不出的。稻华得完了,只有这个时候早点投奔教团,才能为何家留出后路来。

  二当家和四娘的母亲,是何老爷的三姨太。

  当年何老爷妻妾成群,唯有二姨太生不出,大姨太迟迟没有消息。四姨太是老爷最爱,却在生下大当家后难产而死;大姨太投井自杀,四姨太难产死后,唯独不怎么受宠的三姨太生下了二当家。

  二当家不到十岁,二姨太竟然怀了,生下三当家。

  再而后,二姨太病死。三姨太又生了四娘。

  五娘,则是姥爷最后收的小姨太生的了。

  男人倒是清楚。作为大当家的贴身侍卫,他事情见得多。

  听说书人讲着讲着,都快把何府妖魔化了。

  “何家三当家何忠友可厉害。据说何府三当家,什么都不爱,唯独爱酒爱女人。三当家重情重义,所做的又犹如龙港的影子,藏在最暗处,只有在些许光照亮时,才显出来。可光,拿三当家也没有办法。因为三当家,是正义之士,是对的。没有三当家,咱早就被烟毒害死咯!”说书人说。

  大当家不许港城出现烟毒。

  他无视帝王,把港城的“毒”给掐灭了。

  在好多年以前,信奉稻神的稻华人与女神教开战。二当家参加的,正是第二次信仰之战——后世称为“圣战”。

  稻华大败。老皇帝委曲求全,国内许多地区沦为租借地,赔了钱,稻华人也变得低贱起来。

  还好老皇帝并没有再次开展战争。损失因此变小,但稻华人也失去了国际上的尊严。

  如今大多数人都信奉女神教,而稻神,已然被新一代人遗忘。

  与此同时,“烟毒”泛滥,无数稻华人因此家破人亡。有的人为了吸一口烟,把家卖了,把地卖了,把老婆孩子卖了——只为那一口烟毒。

  男人感到悲哀。幸好有三当家在。

  台上滔滔不绝,台下恹恹厌倦。

  看来大家对这个不感兴趣。

  他们所不感兴趣的,却正好是支撑起他们生活的。

  何老爷哪有什么丰功伟绩。不过是子嗣所做的一切,犹如刷子,追根溯源,将自己的根源洗刷白净。

  何老爷从来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再讲到何家五小姐...”

  说书人再说,男人也听不下去了。他起身要走。

  “喂。”

  男人听闻,扭头看。

  “隼。大当家叫你。”来者倒是熟悉。是二当家的贴身侍卫,雪雉。

  “叫前辈。”男人说,“这个要我教你吗?要不是旧的死了,我帮你引荐,你能来么?”

  “前辈。大当家叫你回去。”雪雉说。

  “知道了。这就走。”隼起身,“对了。别忘了,你是为何家而活的。”

  “当然记得,前辈。”雪雉说,“请回吧。又有要事了。”

  当年隼只有十四岁。他当时有自己的名字,还不叫“隼”。

  “就你。”何忠承说。

  “真的可以吗,大少爷?小的...小的有做的不好,大少爷随意打骂差遣。”隼跪下身。

  “噢,那我选你呗。你叫雪雉怎么样?正好下雪了,你头上都是白雪。”何忠继说,“我看你蛮麻利的。”

  他们都是孤儿。

  他们曾经有名字。可那已经不重要了。

  隼,雪雉,斑鸠,夜鸮,鸳鸯。

  从大当家到五小姐,所有事宜全都被决定好了。

  “鸳鸯!”小五很高兴,她有两个侍从,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份吧,“你们一个叫百灵,一个叫喜鹊,好不好?”

  隼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喜鹊会死。

  不止是他。

  所有人都没想过,有一天,“百灵”的双胞胎哥哥就这么死了,从此之后,“百灵”也没再像以前那样开朗。

  他们都是孤儿。没有父母,只是任凭被挑选的对象。他们没有人权,好在主子好些,才让他们想起来过,自己也是人。

  “你说,为啥咱是孤儿?”有一天,斑鸠问,“我们除了主子,离不开谁来了。”

  “主子很好。”隼说。

  “是啊。太好了,好到我都要忘了那些没被选上的同胞了。”斑鸠说,“恨不起来呀。再说,几个当家,也都不知道那种事。”

  其实大当家知道的。隼想说,夜鸮也知道。

  他们只是不能说。

  “过好自己。你小时候就喜欢乱来。跟了三当家,算如愿了。但你别比三当家还疯。喝酒要注意。”隼说。

  某一天,百灵来找他。

  “隼哥。我有点想我哥。”百灵说。

  “人有一死。他算痛快了。”隼说,“替他活,或者跟他死。都由你决定。”隼说。

  “嘻,我有其他办法。”百灵吐舌。

  “小姑娘。你跟主子真像。这很好了。”隼说,“过好自己的,顺带连喜鹊一起。这就很好了。”

  “我有自己的打算。”百灵说。

  什么打算呢。

  隼没问。

  何家没一个省油的灯,难道奴役们也没一个省油的灯么。

  太黑了。隼想。他独自笑了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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