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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接你回去


“能做到。”

  “却从未做过。”

  “直到失去才愿意?”

  “沈贺然,你不觉得如今说这些已经迟了吗?这样的好意不要也罢,你自个留着吧。”

  “我眼睛不瞎,知道谁对我好谁对我不好,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离婚的,也不会嫁给你。”

  南初冷冷地看着沈贺然,右腿向后退了一大步,彻底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

  她用行动来拒绝了这个荒谬而又无理的提议,也不需要他高高在上的怜悯和施舍。

  因为生不出孩子的事,她确实有想过离婚,却不会为了其他男人而背叛陆霄骁。

  她或许自始至终都不懂的真正的爱是什么,但她懂感恩,是陆霄骁奋不顾身救了她命。

  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她。

  又何谈嫁给沈贺然,她或许不是一个聪明之人,但很多事心里跟明镜似的清楚的很。

  与儿时玩伴重逢,南初最初其实很开心,原本以为他们会成为普通朋友,却不想会走到这一步。

  这天说变就变,随着一阵轰鸣声响起,乌云密布,渐渐地下起了毛雨,湿润了大地。

  操场上的女同学用手遮住头发跑进教室,男同学却不慌不忙的继续打着篮球,来了一个大满贯。

  青春,活力……

  沈贺然都没有,他站在走廊上止不住地咳嗽,那雨滴落在他不断抖动的肩膀上,

  咳着咳着,喉咙里一阵血腥味翻涌着破口而出,他咬着牙,硬生生将其咽了下去。

  回想他这一生,除了身体不好活不长外,顺风顺水,就没有遭受过太大的挫折。

  总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冷漠地看着整个世界,无痛无爱,从未想过以身入局。

  可如今却由不得自己,他觉得自己好似做错了事,唯有用余生来弥补才能心安。

  他伸手抚上被她打过的脸,红色痕迹已消失,但身上还留有撞桌子的淤青,很疼很疼。

  疼得他……难受。

  他记得小时候,都是他在前面走着,南初跟在身后追,她总喜欢踩他的影子。

  可现在。

  他只能站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伸手想要挽留,想要追上去,却没有理由。

  她真的变了,变得不再像小时候那般听话懂事,从一只糯叽叽的小兔子长成小刺猬。

  全身都是尖刺,很扎人,防备心变得很重,不肯再接受别人给予的任何善意。

  他说过。

  他会帮她。

  既然南初这边说不通。

  那就从老男人那里入手,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道理,希望他放手,和她离婚。

  要是不听,就举报。

  有身份地位之人,都不希望这种事情闹大,到时候肯定为了息事宁人而妥协。

  思至此。

  沈贺然去了档案室。

  他从柜子里找出南初的资料,个人信息里写着已婚,她确实没有骗他,她结婚了。

  至于丈夫一栏,却空白。

  他拿去询问校长,得到的答案是不要多管闲事,做好本职工作,好好教学就行。

  南初并不知道,沈贺然会跑去查她档案,回到教室后,便坐回自己位置上。

  翻开课本,拿起笔,继续预习老师要讲的内容,天气闷热,额头上出了薄薄一层汗。

  “南初!”

  有人喊她。

  她抬头“嗯”了一声。

  是他们班长,“今天是郭雅兰的生日,我们准备晚上去歌舞厅庆祝,你也去。”

  她说,“好。”

  郭雅兰,她知道。

  她本人长得漂亮又文静,父母都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干部,班里很多男生都喜欢她。

  南初在学校的日子里,其实不怎么合群,在这里的学生,是有阶级存在的。

  权二代是个小集体,他们穿着最时尚的衣服聚一起,高谈政治时局经济未来。

  外人,融不进去。

  而穷学生则扎堆在一起,他们穿的普普通通,埋头苦学,想要通过此改变命运。

  他们胸中有墨,张口就是各种知识理论,但未经过实践,根本经不起推敲。

  也有特立独行者,他们不需要融入任何圈子,很多时候安静的就像不存在一般。

  泾渭分明。

  简直就是一个小社会。

  南初在这里,身份很特殊。

  不属于高高在上的权二代,也不是需要靠学习改命的穷学生,更没有特立独行。

  她是在底层社会摸爬滚打很多年的一个普通人而已,有着和他们不一样的社会见解,却没有系统的理论知识。

  就跟农民给教授讲种地,教授给农民讲文学经济政治,身份地位思想见识都不一样。

  这里不需要市侩讨好,交出满意的答卷便能受到该有的尊重,但也仅仅如此。

  她学习不好,身份是谜,他们不抗拒她,也没容纳她,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像这种生日聚会邀请,也只是为了人多热闹,是年轻人的一种普通日常生活。

  歌舞厅。

  南初第一次来。

  与小城市不一样,这里灯光璀璨,有着最好的音乐设备,随着狂热的歌曲。

  大家跳着唱着,烟雾缭绕,酒杯交错,纸醉金迷,这是八十年代流行之一的娱乐方式。

  老一辈的人说,这是坠落。

  南初是六十年代出生,她在努力的试着改变,但骨子里还保留着封建传统。

  这是在二十几年来畸形教育下所形成,也是社会打压保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改。

  所以,她不习惯这样张牙舞爪的人生,但看着同学热歌热舞,很羡慕他们的自由和洒脱。

  没有安全的她,更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看录像带,她和他们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啤酒入口,苦涩一片,四周的欢声笑语都与她格格不入,她有些想陆霄骁了。

  想他此刻是在站岗,还是在寝室睡觉,这种思念犹如蚊虫在皮肤上叮了一个包,痒的难受。

  可当军嫂就这样,保卫国家的同时,不可能有空陪伴家人,聚少离多的日子总得习惯。

  见时间不早了,她起身与同学告别离开,刚走出歌舞厅,便看见沈贺然一动不动的站在路灯下。

  他像是被大师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远远看去没有任何瑕疵,与满天飞虫为伴。

  他说,女孩子走夜路危险,我来接你回去。他从未绅士过,也从未做过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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