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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请你喝酒,你掀我桌子


吼吼吼,林风大吼出三个字,“魔,龙,吼。”

  桌子上的酒碗被震的啪啪碎裂。

  盛菜的铁盘嗡嗡作响,一桌子菜崩的到处都是。

  在场的马贼被震的耳膜生疼,捂着耳朵向后翻滚。

  林风只用了一成功力,吼的时间又短,这才没有造成伤亡。

  赵大胆站在远处心有余悸的看着林风。

  他现在仍然惊魂未定,心跳的厉害。

  他看向林风的眼神有些哀怨,我请你喝酒,你掀我桌子。

  这哪是瞎了一桌酒席的事儿。

  差点把一桌子人都给吓死。

  这武功杀伤力不大,吓人的效果极强。

  不过他也知道人家留手了,否则这么近的距离,全力发功,一桌子的人都得被震死。

  赵大胆抱拳说道:“张兄弟,好功夫!”

  他旁边脸上还粘着一块菜叶的瘦猴也跟着附和道:“好功夫!”

  其他几人也都夸赞林风的功夫好。

  林风露的这一手,已经能够证明他是具备内劲的炼皮武者。

  在场这些人也就赵大胆达到了炼皮境,其他人全都是不入流的武者。

  赵大胆又说道:“兄弟这功夫难道是魔道上乘武学魔龙吼?”

  林风笑了笑,他怕这些人没见识,认不出这门武功,所以他把武功的名字都给喊出来了。

  “正是此功。”

  “不知张兄如何学来的魔道武功?”

  林风笑了笑,“我这武功可不是找本秘籍瞎练的。

  当年恩师无常龙影来到咱们正道地界游历,正好碰上了我。

  他老人家见我资质不凡传了我这门武功。”

  赵大胆心中一惊,“这么说你是魔道正统了。”

  魔道正统相当于正道的宗门弟子,地位十分尊贵。”

  林风假装憨厚的挠了挠脑袋,“我要是魔道正统还来这干啥?

  他老人家只教了我这门武功,并没有收我为徒。”

  “哦。”赵大胆听明白了,人家只是一高兴传了他一点武功。

  可能觉得他资质不行所以并未收他为徒。

  不过,这也是不错的机缘了。

  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学到上乘武功的,大多数人学的都是不入流的功夫。

  将这门武学练到这种程度,起码得耗费二十多年苦修,看来这人的身份应该是没问题了。

  赵大胆坐回桌子上,“来人,收拾一下桌子,在给我张兄弟摆一桌酒席。”

  山寨中的马贼也分三六九等,有整天干杂活的,有站岗放哨的。

  最核心的一群人才能什么活也不干,时不时下山劫掠客商,欺负百姓,没事练练武,享受享受生活。

  有马贼跑进来收拾东西。

  不一会,又摆了一桌酒席,有酒有肉和县城里的酒楼也差不多了。

  天蛇帮马贼有城主府支持。日子过得格外滋润。

  赵大胆敬了林风一杯,“以张兄的功夫,应该能坐上当家的位置。

  比我的地位可高多了,张兄以后可要多照顾小弟啊。”

  林风心说,你要能保住命,我也把你送上山挖矿。

  林风以茶代酒喝了一杯,“好说好说,他日我发达了,定然不会忘记赵兄的引荐之功。”

  酒足饭饱,林风被带进客房休息。

  林风在这个小山寨一待就是半个月,他每天和这些人聊聊天,切磋一下武功,然后就是大吃大喝。

  林风了解到,天蛇帮有十五个与这个山寨差不多大小的小寨子,人数在一百到五百之内。

  这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这十五个分寨拱卫着天蛇帮的总寨。

  天蛇帮的总寨比这十五个分寨加到一起还要大几倍,而且还有妖兽天蛇和他的子孙后代守护。

  林风觉得凭借清河县麻衣卫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这伙马贼。

  这段时间林风也没表现出有多着急。

  他估摸着马贼肯定是派人下山查探他的消息去了。

  不能确定他的身份,就不会把他送往总寨。

  人皮面具的容貌,和海捕文书上的话相差不多,很难分辨。

  原来那个张大嘴几乎没什么朋友,想找人核实就更难了。

  在身份上几乎不会有破绽。

  这天林风正在院子里练刀,赵大胆找到了他,“让张兄久等了,明天我就带张兄去总寨。

  总寨中已经汇聚了数千名江湖好手。

  不日就将举行比武大会,选出七个当家的。

  张兄必然能够位列其中。”

  林风心中一惊,天蛇帮居然招揽了数千名江湖好手,看来他们这段时间确实没闲着啊,这个消息必须得传回麻衣卫。

  中午吃过饭,林风比对着神州志,将这段时间获得的消息转换成密码,写在几张纸上。

  又用防水的油纸把这张纸包好。

  又在油纸上也撒了特殊的香料。

  下午的时候他借口出去打猎,找机会把纸张卷好藏在了一棵树的树洞中。

  麻衣卫训练的信鸽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香料的气味儿。

  信鸽会寻着香料的气味飞过来,把张纸叼走送到麻衣卫的总部。

  这种香料人类很难闻到,只有特殊训练的信鸽才能闻到。

  林风感觉这种传信方式还是挺隐秘的,不过也有遗失的风险。

  所以他多搞了几份。

  第二天早上,林风和赵大胆一起吃了早饭。

  赵大胆把脸洗得干干净净,脸上的大胡子都刮干净了,而且还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硬是把自己从大胡子搞成了小白脸。

  林风有些不解,开口问道:“赵大哥,你这是做什么?我用不用也捯饬捯饬。”

  赵大胆摇头一笑,“你不用,我去总寨得面见二当家。

  二当家有洁癖,喜欢干净点的男人。

  你没见过二当家,不知道。

  二当家一袭红衣,美若天仙,寨子里的兄弟无不·想拜倒在二当家的红裙之下。

  不过,二当家也不是谁想见就见的。

  只有我这种长相英俊的美男子,才能入二当家的眼。”

  林风心说,你要算是美男子,那就没有什么词能形容我的帅了。

  林风笑着恭维,“赵大哥好艳福啊,真是让兄弟羡慕。”

  赵大胆一脸得意。

  林风倒不在乎什么美女不美女的,他想起了城主府中那个一闪即逝的红色身影。

  两者难道有什么关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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