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嘟嘟小说 > 穿越之我们全家修仙忙 > 第140章 羡慕

第140章 羡慕


不论如何,宗门闻道堂的课可不能真的全部落下了。

  阿宝和朋友们也只是隔三差五地跑回老家来,要等宗门休沐日,一般休沐日都是三天,基本是学三个上午,然后全休三整天。

  说来说去,六天当中只有六个时辰是在闻道堂上课,这六个时辰已经能学到好多东西了。

  授课在精而不在时长,再说宗门的各个峰都有自己的藏书楼,总部还有个大藏书楼,里面有很多关于修炼的秘法,喜欢的大可以借看。

  秘法书不能携带出楼。

  小说游记什么的,爱看的可以借出来。

  借书要钱,一则是书楼需要管理费,再是有些小说作者的书都是付费的,这边借出来那边必须要有收入,所以借书一本一月之内两颗铜钱,超过一个月,每天加一颗铜钱,是为罚款,罚款罚得重,弟子才会记得还书,不然借出来就忘了。

  小说游记都会多付印一些,每个借书楼会放上几十上百本,有的小说好看,刚还就又被借走,那作者就会源源不断地收到钱。

  不过,阿宝想做作者,几个月了都没有行动,终究是太忙了,忙到吃饭睡觉都要盘算时间。

  晚上一个时辰的修炼时间雷打不动,白天又要喜滋滋的出去扫山。

  那只秃头朱雀出来两个月以后,浑身的毛色已经全部长出来了,而且越长越好看,的确和普通的野鸡有了区别。

  它的毛色不仅红艳,还自带光泽,油光呈亮的,身体也能像凤凰鸟一样可大可小。

  有时候,朱雀得意起来,能将翅膀张开有两丈宽,能将三百多斤的白虎都驮在背上飞翔起来。

  阿宝坐在大塘洞府自己的三楼上惊吓的看着,终于相信这东西是只神鸟了。

  不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它如何能从一只秃头野鸡成了一只灿烂美腻的大鸟?

  原来朱雀也能浴火重生,是书上写的东西太狭隘,还是阿宝自己没见识,还真的说不准。

  “小红,下来,带我飞一遭。”

  阿宝毫不客气的又给朱雀改了名,觉得过去起那个名字太费事了,就直接叫小红多好。

  朱雀对于主人叫它什么它完全无所谓,只知道,主人的果园里很多果子吃了都能让它更加精神抖擞,早先那点对紫朱果的渴望,真的是没见过世面呢。

  五华宝境里有盘桃,那种长得像盘子一样的桃子,有点酸,但是真的是灵果啊,十全十美大黄梨,清甜可口小红梨,红心绿皮雪山桃,无核金丝小灵枣,润喉止咳小金桔,甜蜜可口大蜜柚……

  啊啊啊!

  这就是个百宝园,虽然很多果子现在都还没有成熟,但看样子就能让鸟流口水,这个主人真没有白跟,给了鸟一个大惊喜。

  阿宝乘坐在朱雀的身上,扯着它脖子上面的一撮毛,幻想着在上面安个坐椅,一飞冲天的感觉真爽啊。

  李光正蹲在二楼楼台上,眯着眼瞧着阿宝快活地坐在鸟身上在大塘上面转悠,心里羡慕的不得了。

  “有只飞虎我觉得是运气好,是老二这个懒笨虫有福气,这么些年了我从来没有在这里找到过另外的飞虎。

  但是有这么漂亮的能带着人飞的大鸟,还是自动找来的,还真没听说过!

  别人有一个坐骑就了不起了,她还能有两个,咋这么说不通呢?

  我一向觉得自己运气好,早早有了小境珠,偏偏她这么小的年纪就有两个,真的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李光义也出来看热闹,所以就站在旁边的一株牡丹花下,笑眯眯的听着大哥的叨叨。

  他除了一栋方寸楼,一只飞虎,几十万两金子,二十多箱书,真的是要什么没什么。

  但他有个现在无比富裕的家,爹娘疼他笨,做不来饭,什么好吃的都往他身上塞。

  他想说现在有初二正二伺候了,完全不必要担心他的生活问题,但爹娘哪里是会听话的人,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最疼他这个啥也没有的笨二。

  啥也没有也好啊,有个小境珠他也没能耐经营,那个需要春种秋收,要合理安排到时候种什么东西,真的是很麻烦很麻烦呢。

  他没有小境珠,但是父母和兄妹的小境珠里的出产总是一堆一堆的往他这里放。吃是吃不完的,还要经常给表姐丁莲。

  神兽吗有一只就够了,能打架能载人,为什么要有两只或者三只呢?又不是经营神兽坊的,完全不用那么麻烦。

  所以,他觉得大哥真傻,竟然没有一点自我满足感,总在叹息别人有什么东西,就不想想自己有什么东西。

  他虽然觉得自家妹妹的大鸟真漂亮,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坐着一只漂亮大鸟真是养眼啊。那只鸟特别的衬妹妹,如此甚好,甚好。

  然后他又跑回房里去看书作画了。

  李光正叨叨一会,最后发现自己正在自言自语,老二已经不在,他忍不住笑起来:“和这人有什么好唠的?他才是个真正的福气鬼,好像我们都在忙碌着供养他,真是不知所谓!”

  但是他心里特别的高兴,现在的他有自己的小天地,还有一个美丽的未婚妻,有快乐的家人。

  不说是顶级人生吧,也是特安逸了。

  李菊花她们也非常羡慕阿宝的朱雀。

  “这个东西能打架吧?它这张嘴,跟鹰嘴似的,我听我阿娘说,我们村子里有个小孩儿,就是被从半空落下来的鹰啄破了脑壳,跟抓羊一样抓走了。这种嘴啄东西特有劲。”

  乡下经常有说小孩被老鹰抓走的事。

  一只成年巨鹰,能抓起百多斤的成年大羊,飞很远,躲起来慢慢吃。

  山鹰是放羊娃最怕的东西,牧羊犬都不敢上前。

  而且山鹰抓羊目标明确,速度又特别快,翅膀一拍把羊打晕,一瞬间就离地而起,放羊娃和猎犬都赶不及。

  大人害怕山鹰将放羊娃抓走,往往会教导他们:“看到山鹰躲远些,抓走一只羊总比抓走一个人好些。”

  于是阿宝也仔细的看了一眼朱雀的嘴,心里想所有的鸟嘴不都是这样吗?

  画儿里面画的凤凰嘴也是这个样子。

  刘金花给李菊花的说法来了个肯定:“这东西应当是铜骨铁嘴,嘴是真的很厉害。你确实是得到了一个宝贝,比菊花的那只鞋子好。”

  说着她有些贱兮兮的看了李菊花一眼,这一眼让阿宝觉得刘金花一直在装傻,平时默默无闻的做事,看起来就是一个很守规则的人,实则大智若愚。


  (https://www.addxs.com/add/51326/21084.html)


1秒记住爱嘟嘟小说:www.addxs.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add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