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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回到七零年代 7


等林笙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清爽了,脖子上又重新抹了粉底液遮盖,趁着时间还早,她打算先把晚饭做了。

  之前林大姐下班早,都是她负责回来做饭的。

  林大哥结婚之后,因为李翠花没工作,这个活就交给了她,结果没想到,刚让她做了一个星期的饭,林家一个月的米粮油就让她给用完了。

  明眼人都知道她是拿回李家去了,就她死活不承认,非说是林家人胃口大全吃了,最后这个活又落在了林大姐身上。

  前几天原主正式毕业不上学了,也想着学学做饭,减轻下家里人的负担,但是因为都不舍得她动手,到现在她还没进过厨房。

  林笙有些郁闷的看着上锁的碗架柜,这灶台上就一个大铁锅跟铲子,连个调料都没有,她想动手也没办法啊。

  看来明天她也跟着小弟上山去转转吧,找不到好东西就从空间里倒腾点出来,卖了换钱不就能给家里改善生活了!

  林笙有些无聊的在厨房里到处看看摸摸,想着提前熟悉下环境。

  突然,从院子的方向传来一声轻响,林笙眉头轻皱,要不是她的精神力强大,根本就察觉不到,这是有小偷翻墙进来了?想到这,她也没心思再继续琢磨吃的事,而是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院子里空无一人,只在空气中留下了淡淡的血腥气,林笙顺着地上残留的痕迹,走到房后的煤棚子外,上前一把拉开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小木门。

  四目相对,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二人都不知道应该谁先开口才好。

  林笙第一眼看见窝在小煤棚子里的那个,浑身散发着肃杀之气的男人,就知道自己刚才是想错了,这绝对不是一个小偷能有的气场。

  自己在末世跟军人出过上百次任务,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这绝对是一个上过战场的。

  在那个已经泯灭了人性的末世,可以说,唯一还能保持理智,把集体跟人民看的比自己还重,可以随时为之牺牲的,就只剩下那些可爱的军人了。

  可惜,那些满脑子争权夺利,只顾着自己享受的高层们,又或者是那些只会道德绑架,心安理得的躲在他们身后等着保护的底层蝼蚁们,就没有一个顾忌这些人死活的。

  每天看着那些,因为不愿意同流合污,而被当做炮灰推到前线去送死的军人们,她除了遇见的时候尽可能的给予一点帮助之外,一点办法都没有。

  林笙脑里突然闪过了好多战士的笑脸,有的刚成年参军就赶上了末世,但是当被安排跟丧尸群同归于尽的时候,明知道是去赴死,他们还是面带微笑冲进了丧尸群里,随着爆炸声响起的时候,还伴随着他们响亮的口号:华夏万岁!

  顾瑾渊本来浑身紧绷的神经,在看见面前出现的这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的时候,就瞬间松懈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狼狈极了,本来以为这小姑娘会发出尖叫声,从而把敌人引过来,没想到她的神情看起来比自己还镇定不说,眼神里还渐渐弥漫出了哀伤。

  不过他现在也没精力思考那些了,他用仅存的一点力气,从怀里掏出来一颗用蜡封住的军绿色子弹壳递了过去:

  “姑娘,麻烦你帮我把这个交给  976  部队的姜军长,再帮我带一句话,编号  不负组织的信任,顺利完成了任务。”

  他把这句话说完,整个人就像被水涝一样,重重的倒在了黑呼呼的地面上,胳膊还在努力的往林笙面前伸,眼里盛满了哀求。

  他也是没办法了,才把希望寄托在了这个,看起来好像都没成年的小姑娘身上,要是能活下去,他更希望能亲手把东西交给自己的领导。

  林笙看着他好像只剩下了一口气吊着的样子,只能无奈的走上前去,伸手接过了那颗子弹壳。

  顾瑾渊一直到看见她的动作,才安心的闭上了眼睛,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这下他能死而无憾了吧。

  林笙又靠近一些,探了一下他的鼻息,虽然微弱,但人确实还活着,就冲空气中这浓郁的血腥味,估计在这个医疗不甚发达的年代,这小子熬不了  10  分钟,人就得噶。

  看着他脸上挂着的笑容,不知怎么,又跟脑海里那些,为了人民国家慷慨赴死的战士们的身影重叠在了一起。

  林笙叹了口气,还是把男人带进了空间里,先救了再说吧。

  她也没耽误时间,先给男人注射了一管末世研究出来的【初级基因液】

  没有小说里写的那么神奇,可以延长寿命包治百病之类的,但是确实可以激活人体身上免疫系统跟各个细胞,说白了就是让受重伤濒死之人能多活几小时。

  这个也是她导师研究出来的,主要成分就是末世的变异植物,当时只要是出基地做任务的都会随身携带一两只,要是运气好,就算受了重伤,还能赶回基地接受治疗。

  就是可惜了笑笑,觉醒的是脑域方面的异能,因为身体没有得到进化,当时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么大的能量。

  末世一开始,林笙就第一时间跑回出租屋,把林笑给收进了空间里随身携带,尽管想尽了一切办法给他续命,小孩也只在末世熬了一年就去了,那时候【初级基因液】都还没研究出来。

  【初级基因液】刚被注入到男人的身体里,他那灰白色,像马上就要噶了的面色就有了一丝红润,非常像那种回光返照的重病之人。

  林笙看他暂时死不了了,才伸手去解开了他那件已经有血液渗透出来的外套扣子。

  他可能是怕露出血迹来引人注意,所以特意穿了两件厚棉布的上衣,身上不知道被他用从哪里找来的布,裹了厚厚的十几层。

  因为已经被血浸透,也已经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了。

  林笙咧咧嘴,这应该是谁家的窗帘吧?上边都是灰,肯定是感染了。

  不过这年头能用得起窗帘的人家,还真没多少。

  这么想着,她手上的动作也不慢,用剪刀把已经黏在男人身上的布剪开之后慢慢撕扯,几十秒后,林笙也终于见到了他的伤口。

  三处枪伤,分别在胸口中间靠左边位置,右面第三根肋骨和左下腹,肚脐附近还有处刀伤,伤口不大,不过看起来很深。

  林笙边给他处理伤口边小声嘟囔:“你小子运气真好,今天要不是碰到了我,你百分百就是个死,阎王爷不来收你都活不了的那种。”

  光处理伤口也不行,还要补血,好在她当时把整个实验室都收进了空间里,虽然没有血浆,但是有可以替代的药剂,几针下去,地上那个男人的呼吸都变得平稳了。

  最后又给他补充了几针营养液,里面加了安眠的成分,省着他半路醒过来。

  等做完这一切,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林笙叹了口气,还要出去把这小子残留的痕迹打扫一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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