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予辰 十六章
我心里骤然失落。
他却奇迹般地出现在门口, 微微皱眉:“醒了?”
表情很冷淡,我却还是很感动,像是一只终于盼回了主人的狗。
“你刚才去哪了?”
“能去哪?去缴费啊。”他淡淡道, 然后认真数落我, “跟你说过多少次, 你那个胃三餐要按时吃、要好好养。你不听就算了, 能不能不要故意糟蹋到我面前来?洛予辰, 你又想怎么样我不知道, 但可不可以请你……”
“肖恒。”我向他伸出一只手。
我可怜兮兮, 他无动于衷:“你想干嘛?”
“我爱你。”
“……”
他可能觉得我脑子坏了。
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脑子一定坏了。
那么多年, 那么多次,有多少机会、场景可以说出口,可最后,却在一个小破医院的小破病房里, 毫不浪漫甚至没头没脑地说了出来。
还很认真,像一只小狗狗乞求主人怜悯一样, 伸出我的手。
仿佛什么天方夜谭。
他的表情, 从迷茫变成错愕。继而垂眸,忍着, 像是有些受伤, 似乎还有隐隐的愤怒。
是我活该,我知道。
那么重要的话, 绝对不该在那么随意的地方, 那么随意地将它说出口。
哪怕是情不自禁。
可是。
“我爱你。”
我又重复了一次,声音在抖。
我偷看他的神情, 悄悄拔掉了输液的管子。
如果他现在转身就走, 那马上就跳下床去追。
所有误会和伤害。那么深, 那么久,我不能……再允许多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
……
他没有走,情绪也压制得相当好。
表面上很好,其实我知道,他根本一点也不好、他在拼命忍耐。
我下了床。
靠近他,小心惴惴把他轻轻圈在我的臂弯里,他没有反抗。
消毒水的气味,一个没有太阳的早晨。
我选的好时候,抱着我一辈子不想放手的人。
他在我怀里,胸膛欺负、悄悄地平复,然后他咬着牙,轻声说:“洛予辰你混蛋。”
“嗯。”我点头,我是混蛋,我承认。
我混蛋了好久好久,太久了,简直无从说起。
“我本来,”他说,“我本来,好不容易想要再相信你。化疗很痛、很难受,但是,看到你在玻璃窗外面对我微笑,看到你累到靠在椅子上睡着……”
“我本来以为,我手术醒来以后,可以第一眼看到你。”
“可是你……”
他说着,眼眶红了。
他开始推我:“够了,我已经不想等了。”
“我累了,太久了,不想等了。”
“肖恒。”
我扑上去抱住他,他挣扎,我不放。拼了死命也要抱紧他,最后一起跌坐在地板上。
我喘着气。
够了,不放了,就这么抱紧了再也不放了!
都是我的错。
所以,不能再让你逃了,更不能再让我自己逃了。
都是我蠢,都是因为我蠢。
他就在我怀里,抱得那么真实,他是我的宝贝。我的心脏一下一下跳动着,无比想要从此往后生出足够的力量、足够的温度能够保护他温暖他,让他再也不受伤。
我小声说,肖恒,我爱你。
我不是不辞而别。
我蹭他,一遍又一遍亲他脸颊。在某个人瞬间,我突然觉得,或许他其实是知道的——他知道我不可能不辞而别,也猜到是方写忆在搞鬼,可是,他偏不去查证。
一年,任由自己往最坏的地方想。
就这么折磨自己。
只因为我不够坚定不够强势不够令他放心来信任我,信任这段感情。
而我时至今日,仍旧蠢得令人发指。
……
晚上,我跟他回了他现在住的地方。
我其实一整天都缠着他。
他不理我。
不看我,但我已经不要脸,死活拉着他的一只胳膊不放,缠着他吃饭、缠着他做事,就这么一路缠着跟到门口。
他显然不想领我回家,可我拉着他不放。
他没有办法,往门口一坐自己也不进去了,盯着地面也不说话。
十二月的天气,我往他身上贴,他推开我,独门独户的走廊里同样冷得很。
我把大衣解下来给他披上。
自己冻得悄悄哆嗦,胃也隐隐作痛起来。医生说我该在医院多住两天的,却就这么跑了出来,
偷偷压住发痛的部位时,他站了起来。
我抓着他的手一下空了,一道刺眼的光照过来,他打开了房门,把大衣丢回到我身上径自走了进去。
我的身边、怀里一下都空了,有种狗狗被丢下的凄惨。
可仔细一看,房门并没有关死。
他没明说到底让不让我进去,我在门口傻站着,怕他生气也不敢进。直到里面传出了淋浴的声音,再之后只有一些轻微的响动,继而万籁俱寂了。
我磨蹭了一下,轻声推开门。
与门外两个世界一般的温暖令我打了个哆嗦。
还以为他已经睡下了,没想到在旁边的暗处,他穿着浴袍正坐在一角的椅子上喝着水,从袍子里露出来的胸膛还留着一些未擦干的水珠。
他是个从任何方面来说都很性感的男人。
我看得呆了。
他不理我,态度冷冰冰地迎面丢给我一条浴巾,转身径自去了卧室。
我草草冲洗了一下,也换上浴衣。跟进了卧房,他竟然盖了一条薄薄的毯子就这么睡着,浴袍的衣带已经解开了,锁骨、胸膛、修长的腿一览无遗。
我有些无措。
他既然放我进家门,不应该这么毫无防备。
我吞了吞口水,靠近他。
他似乎睡得很迷糊了,被我吵醒,微微睁开眼睛似笑非笑。
他对我笑了,我既惊喜又迷惑。然后,他则一把揪住我的浴衣,就这么连人带衣服扯住吻了上来,一股酒精的味道让我霎时明白过来,他刚刚那样大口大口不是在喝水,而是在灌酒。
他……
我有点担心,我想说他的身体能那么多酒吗?他现在依旧很瘦,脸色也不红润,他需要有人照顾,他不需要酒。
可他不听我的。
他主动伸手,扯掉了我的浴衣。
唇靠过来,目光浑噩,却又柔柔地看着我。
我不敢置信地低头,轻轻吻住他。
唇齿轻磨,我努力在想他这么做到底意味着什么,是藉由酒精的催化有勇气再一次尝试原谅我,还是只有在不清醒的时候才能忘记过去的种种,重新去接纳我?
心脏抽痛。
他的所有温柔,包裹的,都是我做的孽。
我揽住他的腰,无法放手。
我们厮磨、温柔如水,我努力服侍他,自己一点力气都不敢用。
荒唐之间,我的手从床沿上垂了下去,碰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毛绒绒的,触感很熟悉。因为我曾经好几天都抱着那东西,害怕着失去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人,印象尤为深刻。
掉到了床底下的,那只毛绒大狗。
他还留着它。
他一直没有扔掉这只狗。
我的眼眶很疼,心脏也很疼。
可是疼痛之间,又涌上意思暖意,像是从黑夜里看到了微明的阳光,重新活了起来一般。
……
我努力想办法让他舒服,用尽各种办法。
汗水湿透了被单。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阳光从窗户洒在被单上,天空平静而晴朗。
我把毛绒狗从床底下捞了上来,它还是那副傻样。肖恒在窗边看书,小桌上是热腾腾的咖啡,浓浓的香气。
他见我醒了,拿了杯咖啡给我。
“给。”
我受宠若惊。
是真的惊,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昨天晚上很温柔甜腻,但是说白了依旧可以算是我造次,他不生气吗?
他给我做早饭,是不怨我了吗?是原谅我了吗?
可我有什么……值得原谅的地方。
咖啡喝得惴惴不安。
喝完,他又给了我面包。
很松软,我依旧吃得食不知味。
然后他问我:“没什么话要说吗?关于昨天晚上?”
我紧张又惶然,生怕他不开心:“你也许不记得了,你喝多了,但我、我真的没有强迫你。”
“……”
“……”
很明显,我笨,又抓错了重点。
他有点恼、又有点脸红。
我刚要再努力说什么,他却伸手,用手背贴了贴我的额头:“你昨天晚上发了点低烧,不过好像已经退了。”
他的手有些微凉,我抓过来,就不愿意再放。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好啦。”半晌他说,“我都知道。”
他在我身边坐下,叹道。
“我只是生气。”
“……”
“生气你那么蠢,被方写忆骗。”
“生气你说让我等,就好像笃定我一定会等一样。是,我是会等,也早就等习惯了,可是,谁知道啊。谁知道你会不会按时回来,谁知道时间一久,是不是又都不算数了。”
我指尖微微颤抖。
把他的手放在唇边,然后深深低下头。
是啊,我怎么那么蠢。不管方写忆怎么骗我,我都该留下来的。
是我的错。为什么我从来就做不好任何事情,为什么从来就做不出什么正确的抉择。
我的笨拙,至今仍然在伤他的心。
那一刻,突然觉得,真心觉得,我要是能在南美的草原上,被美洲狮吃了就好了。
他忘了我,重新找一个。
聪明的,可爱的,贴心的,男朋友。
像小路那样的。
永远忘了我。
让我一辈子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折磨。
“好了,可是那些……都过去了,”他伸手,轻轻捏了捏我的脸,“现在你回来了。”
他看着我,目光依旧温柔。
“洛予辰。”
“嗯?”
“你瘦了好多,还黑了。”
“在国外很辛苦吧。”
他笑笑,又轻声叹了口气。
“你别总是那样要哭不哭的表情,比绒毛狗狗还傻。”
“咱们认识那么久了,我知道你笨,也说不出来什么我想听的话。”
“所以,还是我来问你。”
“洛予辰,要不要留下来,重新和我在一起。我们重新开始,然后如果好的话,一直一直在一起?”
“……”
下一秒,我抱住他,疯狂地亲吻咬噬他的嘴唇。
亲得完全无法呼吸,才勉强放开,却又紧紧抱住,仍旧是桎梏到无法呼吸的感觉。
我点头,拼命在点头。
但是胸口很疼。
一直一直在一起。
“小恒。”
“好,以后,一直在一起。”
我会用尽所有的真心和力气爱你。
会做一切来补偿你。
可是,可是。
你不会知道。
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我疯狂欣喜自己得到的爱,惶恐于自己得到的原谅。我知道我不配,我知道我自己是多么被幸运眷顾。
所以肖恒,我会比什么都爱你,但不会原谅自己。
永远不会,永远不能。
……
……
重新开始的日子,好像做梦一样。
我努力不让他察觉我的不安,但依旧是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
但他多了解我,他知道,有时会笑,带着我让喜欢得不得了、心动得不得了的无奈与纵容:“怎么了,正常的日子不会过啦?”
“不过分开一两年而已,之前十年在一起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就忘了?”
不是忘了。
只是我现在卑微得很,哪可能还是过去十年的那种嚣张态度啊。
我是真的,想洗心革面,做个好男友。
我不想让他感到后悔,更不想哪天被扫地出门,那我可是要疯的。
我开始努力学做饭,学做各种家务。
成果不太理想,肖恒虽然看着我弄得一团糟并不生气,但是悠悠闲闲闹笑话我是难免的。
“吃一口。”
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做好的菜,我严阵以待、等着他的评审。
他大概很想要赞赏我,但是又得对得起良心,于是中肯地说了句:“很特别。”
很特别。
天知道我做了多少遍……
我又想到路蔚夕了,他说“不会做饭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他一个假洋鬼子自己做饭却很好吃!
想到路蔚夕,我又想到他们那天手拉着手。
一个比我好看的男人,他拉着我的男人!
肖恒:“你怎么能吃醋吃到他身上,谁不知道小路一向如此?”
“他很热情,一直都是见谁都会牵,见人就抱的啊!”
我一愣?
见谁都牵,见人就抱?胡说吧路蔚夕是那样的人,那他怎么从来没抱过我、对我热情过?
以及,等一下……
见谁都牵,见人就抱,意思是说他以前经常牵肖恒吗?经常见他就抱吗?这么多年,在我没看到的地方?
他是狗吗!
“不行肖恒,你以后,还是离他远一点!尤其是——喂饭那种事情也不可以!”混蛋,背着我占了肖恒多少便宜了!我越想,越恨得亏。
肖恒笑了:“你这是对小路又偏见。”
偏见?
我愣住了,又急又委屈。他以前,都是护着我的,现在护着姓路的了,怎么着,反正我就是不可爱,不黏人,不会说话又不招人喜欢?
“洛予辰,你跟小路还是早点和好吧,如果一直没办法相处……我会很为难的,”他说,“不然以后带你去‘聚会’的话,要怎么去啊?”
……
肖恒的‘聚会’,是一个特指,我之前并没有正式去过。
只知道有方写忆、路蔚夕,还有我现在的东家刑氏的少爷等等,总的来说就是一群不混演艺圈却相貌逆天又家财万贯的精英男。
他们烦我,我也……不想见他们。
但那是以前!
现在我很清楚,那个“聚会”,才是他的正牌男友认可证。
我必须去,他身边那么多优秀的好男人,我必须露脸。才能那些家伙想要蠢蠢欲动的手伸短一点。
“我去!我想去!”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忐忑太急切。
他看着我的样子,觉得我很好笑,指了指我身后:“你真的和‘它’越来越像了。”
“它”指的当然是那只毛绒大狗。
现在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后,用那张憨憨的害羞脸讽刺着我。
何止。
我现在比它还卑微还狗,可算是尝到被人完完全全拿捏到死的感觉了。那感觉实在不能说好受,整颗心都被别人握在手里,随着对方经意或者不经意的一句话而忽高忽低。
幸好掌握了我的那个人,是个非常温柔的人。
很照顾我,不舍得伤害我。
他的存在就是我的全世界,我要为了他,学做一个很好很好的男朋友。
……
我们原来的家,肖恒说那是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并不敢十分认同。
总觉得在那里面,我说过很多足够后悔一辈子的话,做过很多足够后悔一辈子的事情,总觉得回到那个地方会触景生情。
“但是,不是也有很多好的记忆吗?”
我不敢说话。
我能想得起来的,全部是让他受委屈的事情。
“其实是有很多的,对我而言……很多觉得很幸福的小事。”他说。
“最重要的是,在那里的十年……让我们最终真正了解和接纳了彼此。对我而言,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美好而不可思议的事情。”
美好。
“有什么美好的啊,”我苦笑,“像我这种人……”
他笑笑。
“你也挺好的啊。”
“没办法,谁让我就是喜欢你。从很多很多年之前直到现在,你……大概就是我这辈子最执着的一件事情了。”
我看着他,然后亲吻了他。
像是被红线绑上了丝网,完完全全沦陷在他的温柔。
我想,我今后的日子里,会更加更加地,无法原谅自己了。
却又甘之如饴。
他从抽屉里拿出装旧房子钥匙的信封,倒出来钥匙的同时,那用项链拴在一起的两只戒指也同时滑了出来,叮当两声落在桌面上。
我一愣,立刻就伸手把它们拾了起来。
他笑着摇了摇头:“现在知道宝贝它们了?还给我的时候怎么就那么笨?从方写忆手里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生你的气——几次走到公司旁边的人工湖,气头上都想把它们丢进去算了,可是最后还是没舍得。”
一说起那个湖,我瞬间心虚,偏偏怕什么来什么。
他突然问我:“十字架的耳坠,是不是被你丢到那里去了?”
“……”
“对不起……以前的……很多东西都没有了。”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我知道。别太为难自己,洛予辰,既然重新开始,不论是回忆还是东西,丢了都可以再造新的不是吗?
“你没什么可自责的,是人都会犯错。”
“肖恒,我……可是——”
“我们都一样,洛予辰,我也犯过错,也曾经非常自私过,”他轻声打断我,“可是现在,都过去了,而且既然我们的自私、错误和幸福已经渐渐变成了同一件事情,就不要总被过往束缚,努力全力以赴将来,不好么?”
在那双纯黑色的眼睛里,我看不到一丝犹豫。
那是完全的坦然,丝毫没有保留,让我觉得我爱的这个人,简直不可思议——
受了伤的蜗牛都知道往壳里躲呢,而他怎么就这么傻!
他笑了,又认真地看着我:“洛予辰,其实这一年之间,我常常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有些事情明明应该没有发生过,但是却感觉很真实……”
“有的时候……梦见我站在屋子里看你睡着,有的时候是梦见你一个人在哭,有的时候梦到的细节清晰得有些吓人,我不太敢去想那些究竟是什么,但是不知为什么,就觉得非常非常难过。”
“我是真的,只希望你能够快乐。”
“我希望和我有关的事情,都能让你露出笑容,而不是让你难过、痛苦。”
“所以够了,过去的一切,都过去了。”
“我想我们都不要后悔。”
“还有时间。以后,还有很长很长的日子,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很幸福。”
正午明亮的阳光透过身后的玻璃,影射在彩色的水晶风铃上,又照在地上。
如同教堂玻璃投射的五颜六色。
我手上那两枚古朴的银色戒指,里面刻着的铭文都是那么不公平地昭显着他对我的爱情。
而我对他的呢?
没有能写的地方,于是只能默默刻在心里。从今往后的每一天,慢慢让他知道。
我帮他戴上戒指,然后把我的那一只套上,左手的无名指。
那只是一个平静的午后,在一个安静的房间,可是周遭的一切因为晕染上了一层过于明亮的色调,以至于我现在这个动作就显得像仪式一般虔诚,甚至在一瞬间仿佛幻听到了圣歌的齐唱。
我对着光,看着自己手指喃喃道:“……就好像结了婚一样。”
他笑。开始我以为他是在笑我的比喻,后来才发现他是在笑我的样子:“原来你戴戒指真的不适合……感觉好奇怪。”
“奇怪也不会摘下来了,”我晃了晃,“你就慢慢适应吧。”
“你不用为了我这样……喂,取下来,下午不是还有录影吗?你这样要是被人问起的话——”
“被人问起的话,承认不就得了?”
“说我有爱人了。”
“反正你现在也不是我老板了,真惹出来什么麻烦的后果,头疼的也是方写忆。”
他笑。
他说方写忆被我记恨得真惨。
我把大狗塞给他,让他抱好,然后紧握住他另一只空着的手拽他出门。
家具和打包好的东西都堆着丢给搬家公司,我只抓紧我最重要的人。
向熟悉的方向走回。
继续十年以及更久更久以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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