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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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惨遭杀害,惊蛰悲愤交集,手持大刀横举,单腿旋转,好似小型旋风回荡屋中:“盘山过海!”刀借转速,飞扬斩击赫赫,扫得屋内狼藉不堪。
惊蛰把这当舞台,一刀一唱词:“将身儿来至在大街口,尊一声过往宾朋听从头:一不是响马并贼寇,二不是歹人把城偷。杨林与我来争斗,因此上发配到登州。舍不得太爷的恩情厚,舍不得衙役们众班头;”
他唱腔高一分,出刀多一分力道,貌似要把公寓砍开。一心早就抱头趴下,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实难舍街坊四邻与我的好朋友,舍不得老娘白了头。娘生儿连心肉,儿行千里母担忧。儿想娘身难叩首,娘想儿来泪双流。眼见得红日坠落在西山后,叫一声解差把店投……”
人怪,刀法更怪,又不得不承认是一套近乎完美无缺的好招法。此招跟冬至的绝技有异曲同工之妙,故消逝应对方式不变。他采取鬼步隐身游走,嗖地一声,插在冬至咽喉的血刀被一瞬鬼影拔走。
一眨眼,消逝已闯入惊蛰卷开地旋风风眼。他左手按住惊蛰头顶,单臂倒立,右手持刀横向一抹。惊蛰的咽喉开了处缺口,热血浸湿胸膛,一命呜呼。
血腥的激战终了,消逝的脸面竟无血色,麻木得好似老猎手打了两头野山羌。
从头到尾,一心都匍匐在原处,没有干涉的余地,也没本事干涉,光流了满面冷汗。他大概再也不会小瞧怪人了。
“铃铃铃……”
一心的手机响了!他颤抖地伸手进口袋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喘着大气说“喂”。基于死里逃生的紧张,他的音色粗而笨拙,急促地呼吸声特别清楚。一心极力压抑,把心智转到耳朵上,手机的听筒传出司徒冠的声音:“一心,你没事吧?我这刚来过两个聚合帮的堂主,你那是否安全?建议你最好尽快转移住所,多加小心。”
“我…没事,有强援搭救……”一心惊魂未定,以至于言语结结巴巴的。他跟司徒冠叙述了消逝拔刀相助的大致经过,用这种断断续续的语言。这是他人生中最接近死亡的一个夜晚,也是他历经风浪数十年来最恐怖的一次体验。
“吉人自有天相,你没事就好。我们计划前往海格市的红灯区……”司徒冠向一心解释了去往黑道地盘的因由,并交代:“那相当复杂,反而最安全,我们就在那里会合。”
通话结束,一心和司徒冠两路人马相继出发,以红灯区为目的地。
一脉、消逝在两市分战聚合帮四大堂主的三个小时前。海格市红灯区的某间囚室,一帮恶棍正在逼良为娼。遭到囚禁的女校学生被打得遍体鳞伤,两天水米未进。
为首作恶者是个仪表斯文的衣冠禽兽,他吩咐手下喽啰,去捉几只发情的公猫,用来对付不肯屈服的女学生:谁要是胆敢再不接客,就把猫扔进她裤裆里。此前,他们已实行过多项龌龊手段。这帮堕落且又专爱为非作歹的流氓,对主子唯命是从,无道德感可言。
聚合帮的另一块地盘上,境况就大不相同了:打从邂逅“金发美女”,无名烈就成日魂不守舍。这天,他听从小弟的建议,来到城西找著名算命师阿米奴婆婆,想算一算姻缘。阿烈的心情矛盾,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盼望算命师能替他化解多年来情路坎坷之苦。
城西的社区建设偏落后,公共设施简陋。无名烈两手插进口袋里,走在红黄相间的小方砖铺排的步行街。他拐了个弯,偶遇一起小纠纷。五名年约八岁的孩子,围成一圈,动手殴打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尽管男孩被打倒了,已经鼻青脸肿,可手里还死死攥着一根麦芽糖不放。
“小子,快把麦芽糖交出来,再跟爷认输求饶,爷爷就放过你。”带头的孩子威胁地上的男孩,其他四名孩子负责动手抢他手里的麦芽糖。
他们七手八脚地哄抢,男孩张嘴就咬,朗声叫骂:“我问候你十八代女性亲属!有本事单挑啊。今天你有种就把老子打死,不然我以后一定弄死你…@#¥%……&*!”
小男孩死也不求饶,见谁咬谁,脏话一句比一句难听,手里的麦芽糖攥得一次比一次要紧。带头的孩子面子挂不住,继而扑到地上,加入战局:“看我把你完爆!”
场面一团乱,活像路旁猫狗撕咬。忽然,领头的孩子王警觉地竖起耳朵!他听到旁边一个成年人怪里怪气的声音:“小盆友,你们这样以多欺少很木有格调哦。再不住手,小心哥哥把你们裤裆里的‘小蘑菇’一根根拔掉。”
旁观的无名烈挨近围殴中心,弯腰恐吓,五名孩子立马住手!来人的面目古怪,近似寺庙门前的护法金刚!这个半路杀出的“怪叔叔”光是动动嘴皮子,就收效显著:一帮娃娃全捂着裤裆落荒而逃。
吓退了五个小孩,无名烈又怪笑着对挨揍的男孩说:“没事了,小盆友,你可以起来啦。”他伸手要拉起倒地的男孩,不想男孩竟手捂裤裆,倒蹭着屁股退开!“你想干嘛?”他口中惊呼,“死变态,别打我主意,滚!”
无名烈罕见的脸红了:“你反应过度了,小盆友。我是要拉你起来。哥哥只是看上去变态,并不是真的变态,你可以叫我烈哥。”
这个下流的名号,在男孩头顶点亮一支惊叹号!他恍然大悟:“你就是烈火堂的扛把子无名烈?果真面目可憎与众不同。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偶像。我对麦芽糖发过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发展作烈哥这样的男人。”
幸会最崇拜的“流氓明星”,男孩兴奋到忘乎所以!他忙撑起身子,上前毛遂自荐:“我叫提西,谢谢烈哥仗义相救,往后我就跟你混好不好?有劳烈哥收我当小弟。”提西将手中的麦芽糖一口塞进嘴里,以减缓自己紧张兴奋的情绪。
阿烈单手抚弄提西的小脑袋,说:“不必谢我,你要谢你自己。刚刚你要是挺不住开口求饶了,不但他们不会放过你,我也不会救你。就算你被打死了,我顶多帮忙叫辆灵车。了解不?有种才合我意,才够格当我的兄弟。”
一听偶像跟自己称兄道弟,提西乐得拔出口中的麦芽糖,举得高高的,大声欢呼:“我居然跟最吊的男人无名烈成了兄弟?噢耶!”拔出来地麦芽糖粘附了他被打得松动的两颗门牙。阳光照下来,没有门牙的小脸分外滑稽,却不失灿烂。
阿烈跟着乐了,一会又问:“提西,你知道算命师阿米奴婆婆住哪吗?”
“当然知道,”提西把麦芽糖塞回嘴里,支支吾吾地说:“她是我奶奶。那个老妖婆一张乌鸦嘴整天没好话,还严禁让我混流氓,我鄙视她!”
“多听听你奶奶的话吧,流氓不是那么好混滴。”阿烈抱起男孩,放到肩膀上,“走,带我去你家。”
“好,但我还是要跟你混。”提西拿麦芽糖指路,要把偶像带回自己的家。
阿烈穿过若干条小巷,走到提西的家门前。
这是间老旧的小房,他俩入内后,即见大厅主面墙壁挂了幅泛黄的书法卷轴,上书一个五尺大的“命”字。阳光由屋顶的天窗射入,照耀字体,增显书法之神韵。
老房子里,有位满脸皱纹的银发阿婆。她安坐于一张朱红色的算命桌前,桌上摆了盘红紫各异的葡萄。阿婆把葡萄一颗接一颗放进嘴里,等到提西带无名烈进屋,她才慢条斯理地说:“臭小子,又跟人打架啦?”
“是又怎样?”提西大声回应。他张大地嘴巴没合拢,阿婆吐出地一粒葡萄籽,便不偏不倚射进他口中。提西喉咙一咽,将葡萄籽吞进腹内。神奇一幕发生了——提西的伤势居然瞬间痊愈。
“你就是阿米奴婆婆吧?”无名烈没留意到孩子的转变,光想着自己的姻缘大事。
阿米奴不友善的眼光撇过进屋之人,道:“没找错。红毛,你又是谁?”
不等大哥张嘴,提西就抢着大吹大擂:“他就是打架、飙车、逞凶斗狠样样‘蓝波万(首屈一指)’的无名烈!他救过我的命,还收下我当小弟了,你可要对他客气点,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
提西说话的时候,阿烈发觉他脸上的淤青离奇的不药自愈、牙也长出来了!阿烈用心回想,认定婆婆吐出地那粒葡萄籽当属妖法。
“我平生最讨厌的一是蟑螂、二是流氓。嗯…至于你嘛…近日在城东码头的所作所为,倒算得上汉子,我挺欣赏。”阿米奴婆婆又吃了颗葡萄。
“婆婆刚吐的是啥灵丹妙药?神到能分秒治伤!”无名烈不好说是邪术,姑且称“药”。
“我有‘灵药神能’,能把吃过的葡萄籽化作治伤灵药,却也为此跟那怪胎魔神定下契约,必须每天吃三百颗葡萄,吃得我好生纠结。”说着,阿米奴又吃了颗葡萄,然后问:“红毛,你是来求药的,还是来算命的?”
“算命,尤其想算姻缘。”
“过来,让我看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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